我想辞职了,受不了老板这样了 10

我是跟个人干的,没欠合同也没有保险!刚来的时候说拿提成有任务!但是一年多了从没拿过提成~今年年初开始算提成我是拿利润的30%没底薪!3月底的时候我出了一单货,因为对方不方... 我是跟个人干的,没欠合同 也没有保险!刚来的时候说拿提成 有任务!但是一年多了从没拿过提成~今年年初开始算提成 我是拿利润的30% 没底薪!3月底的时候我出了一单货,因为对方不方便去银行打款~要打到支付宝里,我没有我就让他打到同事的支付宝里面!当时我也给老板和老板娘说了~可视我同事却携款逃跑了(之前我还帮我这个同事出了一单货,货款也打到我同事账户上了)然后5月份发工资(3.4的工资,发现他现在拖欠工资是很正常的了!)的时候扣了我货款的一半 一共3000块钱,说是啥时候把那些钱要回来啥时候给我!可是我心里拔凉拔凉的,每次都说自己对我多好多好 ,但是实际情况只有我自己知道 ,回家都不敢说 也不愿意想,5月份的工资还没发 昨天找他要 他说15号发!但是年后来了明明是月初发的啊!就给了我一般工资 我现在真没心干了 我想辞职 该怎么办啊! 谁能帮帮我啊 毕竟跟他都1年半了! 哎 展开
 我来答
miao_yingjie
2011-06-08 · TA获得超过4.5万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2.3万
采纳率:57%
帮助的人:1.4亿
展开全部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支付经济补偿。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特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也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加付补偿金。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网上搜索这些内容都能找到全文的。
YELLOWONE13132
2011-06-08 · TA获得超过6万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4.1万
采纳率:57%
帮助的人:3.1亿
展开全部
建议辞职
而且还要到劳动部门去申诉
公司的做法是违法!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美丽的大珊
2011-06-08 · TA获得超过1268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483
采纳率:0%
帮助的人:365万
展开全部
楼主可以多和老板交流交流,没事的。实在不行,就痛痛快快离开。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qq1427806139
2011-06-08
知道答主
回答量:6
采纳率:0%
帮助的人:0
展开全部
骂死他鐧惧害鍦板浘

本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最终结果以百度地图最新数据为准。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0292226
2011-06-08 · 超过25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回答量:84
采纳率:0%
帮助的人:0
展开全部
不跟他干是正常的,如果你怕他不发你工资,你现在可以收集证据,证明你是他员工,只要你给他干了活,法律是承认你们你们的劳务关系的,你是一个善良的人,有时候你得狠一狠心,因为这就是社会,这就是生活,他是你老板,他在商场上摸爬滚打,你是纯情朴实的人。明白我意识了吧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1275539574
2011-06-08 · TA获得超过448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617
采纳率:0%
帮助的人:239万
展开全部
把你老板电话告诉我,我看他还想不想混了。。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收起 更多回答(4)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