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后不管老板批不批准都可以走吗?
现在我真的很想走,想搞清楚以下问题:
1.在招不到人回来顶替我的情况下,老板是不是有权不让我走?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说明?
2.我跟公司签的劳动合同上面没有提及过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要赔偿这件事,我是不是按照劳动合同来办事就行?(因为我老板说我辞职要他批准才行,我硬要走的话是属于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要我赔钱给公司的)
3.我到期之后要走的话,公司不马上给我结算工资,是违法行为吗?老板不让我走怎么办?
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其中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的第四点如图。我想问一下,是不是除了提到的那几种情形可以解除合同,其他情形解除合同都属于毁约??是否要赔偿毁约金?合同上没有提到任何关于毁约金的条例,那需要赔吗? 展开
老板无权不让你离职,任何理由都没有法律依据。签订劳动合同的基础是劳资双方的自愿合作。相关的法律条文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你只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单位,就不算你说的“硬要走”。你说的你的劳动合同上没有提及单方面解除的事项,请注意劳动合同是建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基础上的,所有事宜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不然劳动合同本身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你只要遵守劳动合同法的约定,你的合同就是有效的,不用把合同法全都列在合同里。
不马上结算工资,如果在一个结算周期内是法律允许的,但是超过一个周期,是违法的。你可以上诉至劳动仲裁部门,这样老板不但会给你工资,还会赔付你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老板限制你人身自由,你可以报警。
本答案的具体细节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后,不管老板批不批准都可以走。
关于辞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
员工辞职,这种权利是绝对的, 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也就是说,不管老板批准与否,员工都可以走人。
在发的图片中,可以看到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合同条款不是写上就一定生效,合同条款只有在不违法的前提下,才有约束双方的效力,法律有规定,哪怕没有约定,同样的适用双方。图片中的第(四)条,并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认定为有效,而没有约定的内容,只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条文,同样的适用。
总之,只要你提出离职,过一个月之后,就可以走人,公司应当结算工资,并开具相应的离职证明,不需要支付什么赔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