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辆汽车从甲地开往乙地,第一小时走了全程的三分之一,第二小时走了52千米………(看问题补充)
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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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走的路程与未走的路程的比是3:2,说明未走路程占全程的2/5.
52/(1-1/3-2/5)=195千米
甲城到乙城的路程是195千米
52/(1-1/3-2/5)=195千米
甲城到乙城的路程是195千米
201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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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全程为x千米
则有(1/3)x+52=(3/5)x
得x=195
即路程为195千米
则有(1/3)x+52=(3/5)x
得x=195
即路程为195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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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走的路程与未走的路程的比是3:2,走的路程占全程的3/(3+2)=3/5
因此甲城到乙城的路程是52÷(3/5-1/3)=195千米
因此甲城到乙城的路程是52÷(3/5-1/3)=195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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