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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散文中,有鲁迅的兄弟之情,有游戏之于儿童的意义,有鲁迅的自省精神,有鲁迅对小兄弟身受“虐杀”却无怨恨的深沉感慨。
文章说的是小时候不许小兄弟放风筝,不准小兄弟弄这种没出息的玩艺,行为十分粗暴。待到明白游戏之于儿童的意义,鲁迅醒悟过来,自己当年的行径,简直是“对于精神的虐杀”。虽然事隔久远,鲁迅还是一心想补过,然而小兄弟却全然忘却,“我”的沉重的心只得一直沉重下去。
从手足之情上看,当年不许小兄弟放风筝,是为小兄弟有出息,那气恨,是恨铁不成钢。一旦明白自己错了,虽是几十年前的往事,虽为兄长,也要讨小兄弟宽恕。同胞手足之情溢于言表。
从游戏的意义上看,“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游戏实在出于儿童天性,游戏使儿童活泼、健康、聪明。因此不准游戏,无异于虐杀儿童天性。鲁迅看到外国的儿童教育主张,认识了中国旧式教育的落后,愿中国的儿童教育改变落后的偏见,愿儿童精神从此不受压制,从此能够健康成长。
从鲁迅的自省精神看,鲁迅是严于解剖自己的,严于自省的,往事,小事,都一丝不苟,知错必改,郑重其事,这种精神非常可贵。
从小兄弟身受“虐杀”却毫无怨恨这种现象上看,鲁迅的感慨尤其深沉,文章就落脚在这一点上,留下无尽的悲哀和发人深思的问号。小兄弟为什么全然忘却?原来他偷做风筝,自己也并不认为正当,以为兄长该管,因此并不耿耿于怀。
初读后,可以感知鲁迅先生不是天生的智者,他也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传统观念有落后的一面。但是鲁迅先生可贵的是,一旦接受科学思想,是知错必改的,鲁迅先生充满自省精神。鲁迅又感叹被虐杀者的健忘和毫不抗争,在他看来,这正是虐杀者之所以能够肆意虐杀的原因。
“精神虐杀的这一幕”说明什么呢?
“我”过去认为,放风筝“是没出息孩子所做的玩艺”,作为兄长,严格管束弟弟,原是为弟弟有出息,现在反思起来,当年为落后观念所支配,自己的行径实在是“精神虐杀”的行为。从这一幕里,我们可以看出鲁迅童年时代长幼之间很不平等的封建秩序。“论长幼,论力气,他是敌不过我的”,可见作为兄长的粗暴行径是以暴力为基础的。鲁迅把自己写得很粗暴,字里行间深含自我谴责的意味。做弟弟的呢,兄长不许放就不敢放,只得偷偷做风筝,被兄长发现,惊惶失措,快要完工的风筝被兄长践踏,也毫无抗争的意思,除了绝望,没有一句抗辩的话。
鲁迅一旦接触科学思想,就认识错误,设法补过,并不因为自己当初的动机是好的就原谅自己,也不因为当初的想法是受了传统的影响而宽恕自己,也不因为时间相隔久远就不了了之,他的心情是那么沉重,可见他是多么严厉的解剖自己,他的为人是多么严肃认真。
“我”讨弟弟的宽恕,弟弟却全然忘却,毫无怨恨,“我”的心因而不得轻松,只得沉重着,这又翻出一层意思。被虐杀者并不认为被虐杀,把兄长的行径视为合情合理,做风筝要偷着做,正说明自己也不认为游戏是“正当”的,一旦被兄长发现,自认该罚。被虐杀者的麻木使虐杀者可以恣意妄为,这是尤其令人悲哀的。所以鲁迅只觉得这世界一片肃杀和寒威。
探究这篇散文,可以悟到这样一层道理,中国人的思想行为需要用科学思想来指导,惟有这样,才不至于干出逆情背理、愚昧落后的行为,而正当的行为也应该捍卫自己正当的权利。只有科学思想,才能照亮中国人的思想行为。
风筝》发表以后,它的抨击传统的封建的儿童教育思想锋芒灼然毕露,受到读者尤其是青少年读者的欢迎和喜爱。当时有的文学青年说:“我所喜欢的是《野草》的《语丝》,是同传统思想,同黑暗势力,同虚伪绅士奋斗的《语丝》。”据方志敏的爱人缪敏说,方志敏青年时代热爱文学,对鲁迅的《呐喊》《彷徨》《野草》是“非常喜欢的”。由于包括《风筝》在内的鲁迅的散文诗杂文、随笔,思想新进,技巧高超,获得了广大的读者群,于是“《语丝》的销路,一期比一期好起来,由一千五百份,而二千份,而三千份,再后是五千八千,她的影响是很大的。”这话是不错的,30年代前期我国城乡不少中学校使用过赵景琛编的一套《初级中学混合国语教科书》,其第一册就选了这篇《风筝》,作为中学生学习写作白话文的楷范。
……
还要介绍的是,《风筝》也曾作为鲁迅的代表作品推荐给世界的读者。1936年9月,亦即鲁迅逝世前的一个月,纽约出版的《亚洲》杂志(英文版)刊出了美国进步记者斯诺与中国作家姚莘农翻译的《风筝》,正巧赶上鲁迅生前看到了,而1936年10月斯诺编译的一本《活的中国——现代中国短篇小说选》在伦敦乔治·哈拉普书局出版,里面收有鲁迅的《药》《一件小事》《孔乙己》《祝福》《风筝》《离婚》,作者生前未及亲睹,则成为永远的遗憾了。
1950年莫斯科真理报出版社出了一本鲁迅的《短篇小说集》(俄文),都是选自《呐喊》《彷徨》,不知怎么一来把《风筝》也收进去了。1955年莫斯科儿童出版社出了一套中学生读物丛书,其中有一部鲁迅的《短篇小说集》,《风筝》也选在里面。看得出,这里把《风筝》跟鲁迅其他小说放在一起,是沿袭了斯诺的做法;这样分类是否正确,姑且勿论,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由此可以想见,《风筝》作为鲁迅的一篇杰作,受到中国读者、尤其是其他肤色的少年儿童的欢迎,是我们感到欣慰的。
风筝》思想内容面面观
1.从儿童教育角度去理解(陈根生)
正因为《风筝》发表后影响颇大,因而作品中那位施行“精神虐杀”的封建儿童教育的兄长,是不是作者自身呢?亦即作者写的是不是自己的亲身经历呢?这个问题一直为人们很感兴趣。这样,鲁迅的亲属理所当然地成为人们孜孜请教的对象。鲁迅的三弟周建人解放前就写道:
鲁迅有时候会把一件事特别强调起来,……例如他所写的关于反对他的兄弟糊风筝的文章就是这样。实际上,他没有那么反对得厉害,他自己的确不放风筝,但并不严厉地反对别人放风筝。
几十年来,周建人同志数次回答此类询问,直到80年代他还给访问者明确作答:
我不记得有这回事。
但是,鲁迅的夫人许广平同志却持不同的说法。她在谈话中是把《风筝》中的“我”与鲁迅、小兄弟与周建人当作同一个人来向人们介绍的。1956年的金色的秋天,北京市北海少年之家举行鲁迅纪念会,许广平同志应邀在会上向少年儿童们作报告说:
鲁迅长大后曾检讨自己对待兄弟有些太凶了。他还说过一件事:有一次,放学回家后他不知道弟弟(周建人)到哪里去了,后来看见他在一间堆积杂物的小屋里糊风筝,他觉得这是件没出息的事,就把弟弟的风筝撕毁了,当他长大后觉得这样对弟弟是很不对的。曾对弟弟提起这件事,他弟弟说有这件事吗?我都记不得了。后来鲁迅伯伯就说,他不记得这件事使我更不好受。还说:自己做过的错事应该牢牢记住,并不是人家不记得就可以过去了。
许广平同志的讲话获得广泛的赞赏,不少鲁迅研究家写作鲁迅传记时都是认真使用《风筝》中所提供的材料的。
那么,周建人同志的话全错了吗?问题当然也不会这么简单。因为《风筝》里明明写过,早在当年小兄弟“他什么也不记得了”。但是,即使《风筝》写的是作者自身的经历,却也不等于鲁迅在执笔时对原材料没有取舍,没有突出,没有必要的渲染和强调,否则,恐怕就难以取得预期的艺术效果了。
而且,以上仅是就创作素材而言,重要的是对作品主题的认识。所喜鲁迅两位亲属都是一直从儿童教育角度来谈《风筝》的。周建老明确指出:“我想他所以这样写,主要是批判当时一些人对儿童的不正确的态度和教育方法。”在理解《风筝》主题为批判封建的儿童教育思想和方法,提倡近代儿童教育的科学观念,这不就统一起来了吗?两位鲁迅亲属的话在精神实质上还有什么根本分歧存在吗?
(选自《鲁迅名篇问世之后》,复旦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
2.从批判封建教育思想和伦理道德的角度去理解(王崇志)
《风筝》叙写了“我”的一件往事及其带给“我”的一段思想感情的经历。作品中的“我”向来不爱放风筝,并且不准自己的小兄弟放,有一次还粗暴地毁掉了小兄弟苦心孤诣做好的风筝。这一件当时毫不在意的小事,时隔二十年,突然出现在记忆中,竟如此剧烈地啃噬着自己的心,以至渴望得到补救,却已经无济于事,只是平添了心头的沉重,而且此后每忆及此,就感到一种“无可把握的悲哀”。读过之后,我们不禁为小兄弟的不幸遭遇,为“我”的补过不及的悔恨,深深太息,同时觉得需要思索一些什么问题。
一个纯洁无邪的孩子,他的正常的天性,他的合理的愿望,只是因为有悖于大人们的“信条”,就不能发展,就得不到实现,甚至要为此付出代价,这使人痛切地感到其中包含着某种具有悲剧意味的东西。被糟践的虽然是一只风筝,可是同时受到伤害的却是一颗本来应该受到爱抚的稚嫩的心。作者称之为“精神的虐杀”,是非常深刻的。这“精神的虐杀”的一幕是怎么造成的?这是个耐人寻味的问题。我们当然不能把事情的原因归结为“我”的性格的“老成持重”。作者说过,我们的一举一动,虽似自己作主,其实多受死鬼牵制,指出了传统的旧思想、旧观念对人们的影响和毒害。放风筝,这本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我”却把它看作是“没有出息孩子所做的玩艺”,而且强加于人,对小兄弟横加限制,以至因为“愤怒他的瞒了我的眼睛”,“偷做没出息孩子的玩艺”,而破坏了小兄弟辛辛苦苦做好的风筝,“即刻伸手折断了蝴蝶的一支翅骨,又将风轮掷在地下,踏扁了。”如此无情的践踏,“我”是毫不顾忌地做了。小兄弟受了这样无理的对待,也只能逆来顺受。因为“论长幼”,“我”是兄长,自以为拥有无限的权力。从“我”对风筝的态度和破坏风筝的粗暴行为,我们清楚地看到了“我”的精神上和心理上某种鲜明的印记——被扼杀儿童天性的封建教育思想和老幼尊卑的陈腐观念打下的烙印。应该说,“我”的所作所为,既是个性化的,同时也具有时代的特点,这就使这一场关于风筝的纠纷有了深刻的社会意义。
这个风筝事件不一定是作者经历中曾有的实事,但却是当时社会里会有的实情。封建思想有形无形地摧残着我们一辈一辈的人。类似《风筝》中这样的日常生活“小事”,在旧社会里是时时发生、处处存在着的,可是往往被人们忽略,甚至被视为理所当然,就像作品中未曾觉悟之前的“我”那样。作品一再强调“我”的沉重和悲哀,不仅仅表现了“我”的个人的悔恨,其中也包含着作者对这种普遍的精神麻木状态的忧虑和痛惜的感情。作者凭着他敏锐的观察和深刻的思索,从生活中捕捉了这一素材,经过概括,加以铺陈,把它艺术地再现了出来,表示了对封建的教育思想和伦理道德的否定和深恶痛绝,并启发人们思考,从而有所觉悟。因此,这篇作品很有教育意义。即使在今天,封建主义的思想残余,在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还远远没有肃清,我们仍然可以从作品中得到极大的思想教益。
(《读〈风筝〉》,《〈野草〉赏析》,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3.从自我解剖的角度去理解(王瑶)
鲁迅曾说:“我的的确确时时解剖别人,然而更多的是更无情面地解剖我自己。”又说:“我知道我自己,我解剖自己并不比解剖别人留情面。”我们读过许多鲁迅的精辟的解剖别人的文章,而像《呐喊》中的《一件小事》和《野草》中的《风筝》那种带有深刻的自我批判性质的文字,同样给人们以难以磨灭的印象;就因为从这种文章中我们更容易体会到一个革命者的勇于正视自己缺点的高尚品质。正如鲁迅自己所说:“然而革命者决不怕批判自己,他知道得很清楚,他们敢于明言。”鲁迅向来是十分憎恶“瞒”与“骗”的,阿Q的精神胜利法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不敢正视自己的缺点,鲁迅之所以那么深刻的批判阿Q精神,也正是要启示人们勇于洗涤自己的灵魂,走向改革的道路。以《风筝》为例,作者在叙述20年前儿时的一段生活时,心情沉重地感到当时对小兄弟做了一件错事,于是充满内疚地抒写自己的心绪,而“心也仿佛变了铅块,很重很重的堕下去了”。当然,《风筝》是通过叙事来抒情的,而且作者的思绪已经非常明确,因之它的内容并不难于理解。
(摘自《论野草》,《鲁迅作品论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版)
4.从亲情角度去理解(康锦屏)
善于反省和自责,是前进的有希望的人所具有的一种内心情操和美德。鲁迅就是一生躬身实践“解剖自己并不比解剖别人留情面”的人。因为他认识到:“多有不自满的人的种族,永远前进,永远有希望。多有只知责人不知反省的人的种族,祸哉祸哉!”(《随感录》)《风筝》就是一篇用充满诗意的笔调,形象地再现了鲁迅严于自责和反省的品格与情怀的优美散文,它吹奏出了一曲人情美的温馨之歌,让人沉醉在自然、和谐、水乳交融的诗情画意里。
《风筝》写于1925年1月24日。这一天是中国旧历的正月初一。此时,鲁迅居住的北京,“四面都还是严冬的肃杀”,而出现于远处天空中一二风筝的浮动,使“我”似乎看到“久经诀别的故乡久经逝去的春天,却在这天空中荡漾了”,由此在“我”与读者的面前展示出了故乡风筝时节春光明媚的图画:天空,抬眼看见的是淡墨色的蟹风筝或嫩蓝色的蜈蚣风筝,耳边听见的是沙沙的风轮声;地上,杨柳已经吐芽,山桃也多吐蕾,这早春二月的景象正和天上的点缀相照应。作者把往事的回忆放在这样的画面中展开,使现实中严冬的“寒威”与回想中春日的“温和”互相映衬,既增添了往事回忆哀婉动人的力量,又使作品带上几分明丽的色彩,透露出作者不满黑暗现实、向往光明天地的心情。既是以小兄弟为代表的儿童们天真无瑕的心灵美的映衬,又是“我”感于事,触于景,引动自责反思之情的触媒。作者对故乡二月风筝季节佳境的诗一般的描绘和着意渲染,既是作者追求美的激情的一种表现,又是小兄弟追求美的激情的一种反映,从而谱写了一曲动人的心灵美的颂歌。
这支人情美的颂歌荡漾在小兄弟对风筝入迷的情态的描写里,荡漾在小兄弟因风筝被“我”毁坏的“惊惶”、“绝望”的痛苦里,荡漾在小兄弟“全然忘却,毫不怨恨”的心灵里。
这支人情美的颂歌也回响在“我”“不爱”放风筝,“嫌恶”风筝,“不许”放风筝,因而鄙夷小兄弟“最”喜欢风筝的笑声中;回响在“我”蛮横毁坏小兄弟“苦心孤诣”而“偷做”的风筝,并“傲然”离去的神态中,和认为风筝是“没出息的孩子的玩艺”的偏见中,回响在“我”急于“补过”而终于无可补救的“无可把握的悲哀”中。
心曲荡漾的几段文字,都是泼墨般的至情文字,抒发得真切动人。作品首先生动地描写了小兄弟对风筝入迷的情状:他没有风筝,就眼巴巴“呆看”着人家的风筝在空中飘游而“出神”,“有时至于小半日”;他时而为人家的风筝突然跌落下来而失声“惊呼”;他时而又为人家的风筝因“缠绕解开”而“高兴得跳跃……”多么美好的心灵,多么纯真的情感!作者把小兄弟入迷的情状描写得越如醉如痴,越能加重对剥夺他放风筝权利的封建家规的控诉力量,越能使在严冬中生活而向往春天的“我”的心中掀起感情的波澜,从而痛感自己不准小兄弟放风筝,并把小兄弟喜欢入迷的表现视为“笑柄”,看作“可鄙”的思想与行为,是对一颗稚嫩的童心的严重摧残,由此而自责和反思,袒露出严于解剖自己的心灵美。作品接着写了一段“精神的虐杀”的文字,栩栩如生地描绘了两个呼之欲出的人物:秘密被发现后,“我”因为“愤怒他瞒了我的眼睛”偷做风筝,便“即刻伸手折断了蝴蝶的一支翅骨,又将风轮掷在地下,踏扁了”。几笔就勾画出了颇带几分专制色彩的心理状态,表现出了“我”的盛怒和蛮横。小兄弟呢?他“很惊惶地站起来,失了色瑟缩着”,“后来绝望地站在小屋里”。一个追求美的心灵被扼杀而痛苦无告,一个戕害美的心灵由于病态的偏见与封建长幼尊卑的伦理的威力而“傲然”地“胜利”得意。两种心境的描写,形成了强烈的冲击力,使人们的灵魂为之震颤。这样,当“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这一新鲜科学气息一旦吸进“我”的中毒很深的心灵,就产生了“惩罚”感,就难忘那“精神的虐杀”的一幕,心就“仿佛同时变了铅块,很重很重地堕下去了”。这种内疚与悔恨,无疑是时代新风吹拂的结果,无疑也是“我”抛弃旧我,追求新我的人情美的表现。作品往后描写“我”企望“补过”时,更加形象地抒写了两个美的情怀:由“不爱放风筝”,“嫌恶”风筝,反对小兄弟放风筝,毁坏风筝到“送他风筝,赞成他放,劝他放,我和他一同放”,这是多么大的变化啊!“我”抖掉了精神的枷锁,似乎恢复了儿童的天性,“嚷着,跑着,笑着”,在欢快的旋律中,极为简短的语句随着轻松的节奏跳跃着,好像重现了孩子们放风筝时活泼、欢乐的景象。但这只不过是一个反衬罢了,因为时过境迁,一切都无从追回了,结果只能加重“我”怅惘、悔恨的情感,这种追悔无及的心情是美的。特别是当“我”怀着一颗“沉重”的心去讨小兄弟的宽恕时,小兄弟却“全然忘却”在“我”看来是“精神的虐杀”的一幕。听着往事反而“惊异地笑着”:“有过这样的事么?”这段朴实无华的文字,展示了两个美的心灵:一个严于自责,恳求宽恕自己的过失;一个幼稚纯真,全然忘却别人的错处。多么美的高尚情操啊!我们的人际关系中能具有这样的人情美,社会岂不就净化了么!
文章说的是小时候不许小兄弟放风筝,不准小兄弟弄这种没出息的玩艺,行为十分粗暴。待到明白游戏之于儿童的意义,鲁迅醒悟过来,自己当年的行径,简直是“对于精神的虐杀”。虽然事隔久远,鲁迅还是一心想补过,然而小兄弟却全然忘却,“我”的沉重的心只得一直沉重下去。
从手足之情上看,当年不许小兄弟放风筝,是为小兄弟有出息,那气恨,是恨铁不成钢。一旦明白自己错了,虽是几十年前的往事,虽为兄长,也要讨小兄弟宽恕。同胞手足之情溢于言表。
从游戏的意义上看,“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游戏实在出于儿童天性,游戏使儿童活泼、健康、聪明。因此不准游戏,无异于虐杀儿童天性。鲁迅看到外国的儿童教育主张,认识了中国旧式教育的落后,愿中国的儿童教育改变落后的偏见,愿儿童精神从此不受压制,从此能够健康成长。
从鲁迅的自省精神看,鲁迅是严于解剖自己的,严于自省的,往事,小事,都一丝不苟,知错必改,郑重其事,这种精神非常可贵。
从小兄弟身受“虐杀”却毫无怨恨这种现象上看,鲁迅的感慨尤其深沉,文章就落脚在这一点上,留下无尽的悲哀和发人深思的问号。小兄弟为什么全然忘却?原来他偷做风筝,自己也并不认为正当,以为兄长该管,因此并不耿耿于怀。
初读后,可以感知鲁迅先生不是天生的智者,他也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传统观念有落后的一面。但是鲁迅先生可贵的是,一旦接受科学思想,是知错必改的,鲁迅先生充满自省精神。鲁迅又感叹被虐杀者的健忘和毫不抗争,在他看来,这正是虐杀者之所以能够肆意虐杀的原因。
“精神虐杀的这一幕”说明什么呢?
“我”过去认为,放风筝“是没出息孩子所做的玩艺”,作为兄长,严格管束弟弟,原是为弟弟有出息,现在反思起来,当年为落后观念所支配,自己的行径实在是“精神虐杀”的行为。从这一幕里,我们可以看出鲁迅童年时代长幼之间很不平等的封建秩序。“论长幼,论力气,他是敌不过我的”,可见作为兄长的粗暴行径是以暴力为基础的。鲁迅把自己写得很粗暴,字里行间深含自我谴责的意味。做弟弟的呢,兄长不许放就不敢放,只得偷偷做风筝,被兄长发现,惊惶失措,快要完工的风筝被兄长践踏,也毫无抗争的意思,除了绝望,没有一句抗辩的话。
鲁迅一旦接触科学思想,就认识错误,设法补过,并不因为自己当初的动机是好的就原谅自己,也不因为当初的想法是受了传统的影响而宽恕自己,也不因为时间相隔久远就不了了之,他的心情是那么沉重,可见他是多么严厉的解剖自己,他的为人是多么严肃认真。
“我”讨弟弟的宽恕,弟弟却全然忘却,毫无怨恨,“我”的心因而不得轻松,只得沉重着,这又翻出一层意思。被虐杀者并不认为被虐杀,把兄长的行径视为合情合理,做风筝要偷着做,正说明自己也不认为游戏是“正当”的,一旦被兄长发现,自认该罚。被虐杀者的麻木使虐杀者可以恣意妄为,这是尤其令人悲哀的。所以鲁迅只觉得这世界一片肃杀和寒威。
探究这篇散文,可以悟到这样一层道理,中国人的思想行为需要用科学思想来指导,惟有这样,才不至于干出逆情背理、愚昧落后的行为,而正当的行为也应该捍卫自己正当的权利。只有科学思想,才能照亮中国人的思想行为。
风筝》发表以后,它的抨击传统的封建的儿童教育思想锋芒灼然毕露,受到读者尤其是青少年读者的欢迎和喜爱。当时有的文学青年说:“我所喜欢的是《野草》的《语丝》,是同传统思想,同黑暗势力,同虚伪绅士奋斗的《语丝》。”据方志敏的爱人缪敏说,方志敏青年时代热爱文学,对鲁迅的《呐喊》《彷徨》《野草》是“非常喜欢的”。由于包括《风筝》在内的鲁迅的散文诗杂文、随笔,思想新进,技巧高超,获得了广大的读者群,于是“《语丝》的销路,一期比一期好起来,由一千五百份,而二千份,而三千份,再后是五千八千,她的影响是很大的。”这话是不错的,30年代前期我国城乡不少中学校使用过赵景琛编的一套《初级中学混合国语教科书》,其第一册就选了这篇《风筝》,作为中学生学习写作白话文的楷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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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要介绍的是,《风筝》也曾作为鲁迅的代表作品推荐给世界的读者。1936年9月,亦即鲁迅逝世前的一个月,纽约出版的《亚洲》杂志(英文版)刊出了美国进步记者斯诺与中国作家姚莘农翻译的《风筝》,正巧赶上鲁迅生前看到了,而1936年10月斯诺编译的一本《活的中国——现代中国短篇小说选》在伦敦乔治·哈拉普书局出版,里面收有鲁迅的《药》《一件小事》《孔乙己》《祝福》《风筝》《离婚》,作者生前未及亲睹,则成为永远的遗憾了。
1950年莫斯科真理报出版社出了一本鲁迅的《短篇小说集》(俄文),都是选自《呐喊》《彷徨》,不知怎么一来把《风筝》也收进去了。1955年莫斯科儿童出版社出了一套中学生读物丛书,其中有一部鲁迅的《短篇小说集》,《风筝》也选在里面。看得出,这里把《风筝》跟鲁迅其他小说放在一起,是沿袭了斯诺的做法;这样分类是否正确,姑且勿论,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由此可以想见,《风筝》作为鲁迅的一篇杰作,受到中国读者、尤其是其他肤色的少年儿童的欢迎,是我们感到欣慰的。
风筝》思想内容面面观
1.从儿童教育角度去理解(陈根生)
正因为《风筝》发表后影响颇大,因而作品中那位施行“精神虐杀”的封建儿童教育的兄长,是不是作者自身呢?亦即作者写的是不是自己的亲身经历呢?这个问题一直为人们很感兴趣。这样,鲁迅的亲属理所当然地成为人们孜孜请教的对象。鲁迅的三弟周建人解放前就写道:
鲁迅有时候会把一件事特别强调起来,……例如他所写的关于反对他的兄弟糊风筝的文章就是这样。实际上,他没有那么反对得厉害,他自己的确不放风筝,但并不严厉地反对别人放风筝。
几十年来,周建人同志数次回答此类询问,直到80年代他还给访问者明确作答:
我不记得有这回事。
但是,鲁迅的夫人许广平同志却持不同的说法。她在谈话中是把《风筝》中的“我”与鲁迅、小兄弟与周建人当作同一个人来向人们介绍的。1956年的金色的秋天,北京市北海少年之家举行鲁迅纪念会,许广平同志应邀在会上向少年儿童们作报告说:
鲁迅长大后曾检讨自己对待兄弟有些太凶了。他还说过一件事:有一次,放学回家后他不知道弟弟(周建人)到哪里去了,后来看见他在一间堆积杂物的小屋里糊风筝,他觉得这是件没出息的事,就把弟弟的风筝撕毁了,当他长大后觉得这样对弟弟是很不对的。曾对弟弟提起这件事,他弟弟说有这件事吗?我都记不得了。后来鲁迅伯伯就说,他不记得这件事使我更不好受。还说:自己做过的错事应该牢牢记住,并不是人家不记得就可以过去了。
许广平同志的讲话获得广泛的赞赏,不少鲁迅研究家写作鲁迅传记时都是认真使用《风筝》中所提供的材料的。
那么,周建人同志的话全错了吗?问题当然也不会这么简单。因为《风筝》里明明写过,早在当年小兄弟“他什么也不记得了”。但是,即使《风筝》写的是作者自身的经历,却也不等于鲁迅在执笔时对原材料没有取舍,没有突出,没有必要的渲染和强调,否则,恐怕就难以取得预期的艺术效果了。
而且,以上仅是就创作素材而言,重要的是对作品主题的认识。所喜鲁迅两位亲属都是一直从儿童教育角度来谈《风筝》的。周建老明确指出:“我想他所以这样写,主要是批判当时一些人对儿童的不正确的态度和教育方法。”在理解《风筝》主题为批判封建的儿童教育思想和方法,提倡近代儿童教育的科学观念,这不就统一起来了吗?两位鲁迅亲属的话在精神实质上还有什么根本分歧存在吗?
(选自《鲁迅名篇问世之后》,复旦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
2.从批判封建教育思想和伦理道德的角度去理解(王崇志)
《风筝》叙写了“我”的一件往事及其带给“我”的一段思想感情的经历。作品中的“我”向来不爱放风筝,并且不准自己的小兄弟放,有一次还粗暴地毁掉了小兄弟苦心孤诣做好的风筝。这一件当时毫不在意的小事,时隔二十年,突然出现在记忆中,竟如此剧烈地啃噬着自己的心,以至渴望得到补救,却已经无济于事,只是平添了心头的沉重,而且此后每忆及此,就感到一种“无可把握的悲哀”。读过之后,我们不禁为小兄弟的不幸遭遇,为“我”的补过不及的悔恨,深深太息,同时觉得需要思索一些什么问题。
一个纯洁无邪的孩子,他的正常的天性,他的合理的愿望,只是因为有悖于大人们的“信条”,就不能发展,就得不到实现,甚至要为此付出代价,这使人痛切地感到其中包含着某种具有悲剧意味的东西。被糟践的虽然是一只风筝,可是同时受到伤害的却是一颗本来应该受到爱抚的稚嫩的心。作者称之为“精神的虐杀”,是非常深刻的。这“精神的虐杀”的一幕是怎么造成的?这是个耐人寻味的问题。我们当然不能把事情的原因归结为“我”的性格的“老成持重”。作者说过,我们的一举一动,虽似自己作主,其实多受死鬼牵制,指出了传统的旧思想、旧观念对人们的影响和毒害。放风筝,这本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我”却把它看作是“没有出息孩子所做的玩艺”,而且强加于人,对小兄弟横加限制,以至因为“愤怒他的瞒了我的眼睛”,“偷做没出息孩子的玩艺”,而破坏了小兄弟辛辛苦苦做好的风筝,“即刻伸手折断了蝴蝶的一支翅骨,又将风轮掷在地下,踏扁了。”如此无情的践踏,“我”是毫不顾忌地做了。小兄弟受了这样无理的对待,也只能逆来顺受。因为“论长幼”,“我”是兄长,自以为拥有无限的权力。从“我”对风筝的态度和破坏风筝的粗暴行为,我们清楚地看到了“我”的精神上和心理上某种鲜明的印记——被扼杀儿童天性的封建教育思想和老幼尊卑的陈腐观念打下的烙印。应该说,“我”的所作所为,既是个性化的,同时也具有时代的特点,这就使这一场关于风筝的纠纷有了深刻的社会意义。
这个风筝事件不一定是作者经历中曾有的实事,但却是当时社会里会有的实情。封建思想有形无形地摧残着我们一辈一辈的人。类似《风筝》中这样的日常生活“小事”,在旧社会里是时时发生、处处存在着的,可是往往被人们忽略,甚至被视为理所当然,就像作品中未曾觉悟之前的“我”那样。作品一再强调“我”的沉重和悲哀,不仅仅表现了“我”的个人的悔恨,其中也包含着作者对这种普遍的精神麻木状态的忧虑和痛惜的感情。作者凭着他敏锐的观察和深刻的思索,从生活中捕捉了这一素材,经过概括,加以铺陈,把它艺术地再现了出来,表示了对封建的教育思想和伦理道德的否定和深恶痛绝,并启发人们思考,从而有所觉悟。因此,这篇作品很有教育意义。即使在今天,封建主义的思想残余,在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还远远没有肃清,我们仍然可以从作品中得到极大的思想教益。
(《读〈风筝〉》,《〈野草〉赏析》,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3.从自我解剖的角度去理解(王瑶)
鲁迅曾说:“我的的确确时时解剖别人,然而更多的是更无情面地解剖我自己。”又说:“我知道我自己,我解剖自己并不比解剖别人留情面。”我们读过许多鲁迅的精辟的解剖别人的文章,而像《呐喊》中的《一件小事》和《野草》中的《风筝》那种带有深刻的自我批判性质的文字,同样给人们以难以磨灭的印象;就因为从这种文章中我们更容易体会到一个革命者的勇于正视自己缺点的高尚品质。正如鲁迅自己所说:“然而革命者决不怕批判自己,他知道得很清楚,他们敢于明言。”鲁迅向来是十分憎恶“瞒”与“骗”的,阿Q的精神胜利法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不敢正视自己的缺点,鲁迅之所以那么深刻的批判阿Q精神,也正是要启示人们勇于洗涤自己的灵魂,走向改革的道路。以《风筝》为例,作者在叙述20年前儿时的一段生活时,心情沉重地感到当时对小兄弟做了一件错事,于是充满内疚地抒写自己的心绪,而“心也仿佛变了铅块,很重很重的堕下去了”。当然,《风筝》是通过叙事来抒情的,而且作者的思绪已经非常明确,因之它的内容并不难于理解。
(摘自《论野草》,《鲁迅作品论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版)
4.从亲情角度去理解(康锦屏)
善于反省和自责,是前进的有希望的人所具有的一种内心情操和美德。鲁迅就是一生躬身实践“解剖自己并不比解剖别人留情面”的人。因为他认识到:“多有不自满的人的种族,永远前进,永远有希望。多有只知责人不知反省的人的种族,祸哉祸哉!”(《随感录》)《风筝》就是一篇用充满诗意的笔调,形象地再现了鲁迅严于自责和反省的品格与情怀的优美散文,它吹奏出了一曲人情美的温馨之歌,让人沉醉在自然、和谐、水乳交融的诗情画意里。
《风筝》写于1925年1月24日。这一天是中国旧历的正月初一。此时,鲁迅居住的北京,“四面都还是严冬的肃杀”,而出现于远处天空中一二风筝的浮动,使“我”似乎看到“久经诀别的故乡久经逝去的春天,却在这天空中荡漾了”,由此在“我”与读者的面前展示出了故乡风筝时节春光明媚的图画:天空,抬眼看见的是淡墨色的蟹风筝或嫩蓝色的蜈蚣风筝,耳边听见的是沙沙的风轮声;地上,杨柳已经吐芽,山桃也多吐蕾,这早春二月的景象正和天上的点缀相照应。作者把往事的回忆放在这样的画面中展开,使现实中严冬的“寒威”与回想中春日的“温和”互相映衬,既增添了往事回忆哀婉动人的力量,又使作品带上几分明丽的色彩,透露出作者不满黑暗现实、向往光明天地的心情。既是以小兄弟为代表的儿童们天真无瑕的心灵美的映衬,又是“我”感于事,触于景,引动自责反思之情的触媒。作者对故乡二月风筝季节佳境的诗一般的描绘和着意渲染,既是作者追求美的激情的一种表现,又是小兄弟追求美的激情的一种反映,从而谱写了一曲动人的心灵美的颂歌。
这支人情美的颂歌荡漾在小兄弟对风筝入迷的情态的描写里,荡漾在小兄弟因风筝被“我”毁坏的“惊惶”、“绝望”的痛苦里,荡漾在小兄弟“全然忘却,毫不怨恨”的心灵里。
这支人情美的颂歌也回响在“我”“不爱”放风筝,“嫌恶”风筝,“不许”放风筝,因而鄙夷小兄弟“最”喜欢风筝的笑声中;回响在“我”蛮横毁坏小兄弟“苦心孤诣”而“偷做”的风筝,并“傲然”离去的神态中,和认为风筝是“没出息的孩子的玩艺”的偏见中,回响在“我”急于“补过”而终于无可补救的“无可把握的悲哀”中。
心曲荡漾的几段文字,都是泼墨般的至情文字,抒发得真切动人。作品首先生动地描写了小兄弟对风筝入迷的情状:他没有风筝,就眼巴巴“呆看”着人家的风筝在空中飘游而“出神”,“有时至于小半日”;他时而为人家的风筝突然跌落下来而失声“惊呼”;他时而又为人家的风筝因“缠绕解开”而“高兴得跳跃……”多么美好的心灵,多么纯真的情感!作者把小兄弟入迷的情状描写得越如醉如痴,越能加重对剥夺他放风筝权利的封建家规的控诉力量,越能使在严冬中生活而向往春天的“我”的心中掀起感情的波澜,从而痛感自己不准小兄弟放风筝,并把小兄弟喜欢入迷的表现视为“笑柄”,看作“可鄙”的思想与行为,是对一颗稚嫩的童心的严重摧残,由此而自责和反思,袒露出严于解剖自己的心灵美。作品接着写了一段“精神的虐杀”的文字,栩栩如生地描绘了两个呼之欲出的人物:秘密被发现后,“我”因为“愤怒他瞒了我的眼睛”偷做风筝,便“即刻伸手折断了蝴蝶的一支翅骨,又将风轮掷在地下,踏扁了”。几笔就勾画出了颇带几分专制色彩的心理状态,表现出了“我”的盛怒和蛮横。小兄弟呢?他“很惊惶地站起来,失了色瑟缩着”,“后来绝望地站在小屋里”。一个追求美的心灵被扼杀而痛苦无告,一个戕害美的心灵由于病态的偏见与封建长幼尊卑的伦理的威力而“傲然”地“胜利”得意。两种心境的描写,形成了强烈的冲击力,使人们的灵魂为之震颤。这样,当“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这一新鲜科学气息一旦吸进“我”的中毒很深的心灵,就产生了“惩罚”感,就难忘那“精神的虐杀”的一幕,心就“仿佛同时变了铅块,很重很重地堕下去了”。这种内疚与悔恨,无疑是时代新风吹拂的结果,无疑也是“我”抛弃旧我,追求新我的人情美的表现。作品往后描写“我”企望“补过”时,更加形象地抒写了两个美的情怀:由“不爱放风筝”,“嫌恶”风筝,反对小兄弟放风筝,毁坏风筝到“送他风筝,赞成他放,劝他放,我和他一同放”,这是多么大的变化啊!“我”抖掉了精神的枷锁,似乎恢复了儿童的天性,“嚷着,跑着,笑着”,在欢快的旋律中,极为简短的语句随着轻松的节奏跳跃着,好像重现了孩子们放风筝时活泼、欢乐的景象。但这只不过是一个反衬罢了,因为时过境迁,一切都无从追回了,结果只能加重“我”怅惘、悔恨的情感,这种追悔无及的心情是美的。特别是当“我”怀着一颗“沉重”的心去讨小兄弟的宽恕时,小兄弟却“全然忘却”在“我”看来是“精神的虐杀”的一幕。听着往事反而“惊异地笑着”:“有过这样的事么?”这段朴实无华的文字,展示了两个美的心灵:一个严于自责,恳求宽恕自己的过失;一个幼稚纯真,全然忘却别人的错处。多么美的高尚情操啊!我们的人际关系中能具有这样的人情美,社会岂不就净化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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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中写到:“论长幼,论力气,他是都敌不过我的,我当然得到完全的胜利,于是傲然走出,留他绝望地站在小屋里。”不是弟弟不反抗,是由于长幼及身体等原因而反抗未成,才致使怨念太深,最后也无法 原谅哥哥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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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在鲁迅那个年代,是封建社会,弟弟不敢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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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只是鲁迅的观点可是他的弟弟没有这样认为这只是鲁迅在看了一本对于儿童游戏的外国书籍才写下《风筝》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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