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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30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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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又称可保利益。
(2)保险利益产生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的经济联系,它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利益,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害关系,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遭受风险事故而受损失,因保险标的未发生风险事故而受益。
(3)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1)本人;(2)配偶、子女、父母;(3)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4)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4)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2)保险利益产生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的经济联系,它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利益,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害关系,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遭受风险事故而受损失,因保险标的未发生风险事故而受益。
(3)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1)本人;(2)配偶、子女、父母;(3)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4)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4)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201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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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利益的必要条件为:1.必须是合法的利益 2.必须是确定的利益 举例:机会损失 3.必须是经济利益如财产人身 法律上承认的利害关系
遵循保险利益原则的主要目的在于: 限制损害补偿的程度 避免将保险变为赌博行为 防止诱发道德风险
我国《保险法》明确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保险利益是承保与理赔环节中必须严格审查的关键问题,因此,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这是判断保险合同是否有效的一项基本原则。
遵循保险利益原则的主要目的在于: 限制损害补偿的程度 避免将保险变为赌博行为 防止诱发道德风险
我国《保险法》明确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保险利益是承保与理赔环节中必须严格审查的关键问题,因此,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这是判断保险合同是否有效的一项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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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利益包括合同范围内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保障、保单分红、保单利息、保险理赔服务、保单保全服务等。除了保险保障是确定的之外,其他保险利益是不确定的,如保单分红保单利息等是根据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来确立的,在假设的基础上是不保证的。保险公司提供的其他服务是有可能根据当时的社会情况和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变更的。不知道这么回答是不是能帮到你。另外,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关于医疗保险和财产保险有一个补偿性原则的规定,即不能通过医疗报销和财产补偿来获得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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