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房产问题, 结婚前,我买了套房子,产权是我得名字 10年离婚,房子需要分割给妻子么?
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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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因此房你婚前已经购买,并登记在你名下,属你个人财产,不需要分割给你的妻子。
如果你买房时有贷款,婚后还款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因此房你婚前已经购买,并登记在你名下,属你个人财产,不需要分割给你的妻子。
如果你买房时有贷款,婚后还款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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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以后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当然要分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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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分割,婚前买的房是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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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由于该房产系你婚前个人财产,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转化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不存在分割给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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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陈述得还不够详细。如果婚前买房并婚前登记在你名下,就不用分割给你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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