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办得到,我一定要把保险这两个字写在家家户户的门上,以及每一位公务员的手册上,因为我深信,透过保险,每一个家庭只要付出微不足道的代价,就可免除遭受永劫不复的代价——丘吉尔
以前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总觉得有些言过其实,但从当前的一个趋势来看,今后保险对于每个人的生活来说应该跟拥有银行卡一样的自然而必要,也就意味着保险将是每个人的“必修课”!
那保险到底是什么形式呢?
从真正意义上来说应该是爱意用契约的形式来进行表达,如何来实现表达我们就需要先了解保险要约中所涉及到的四个角色,了解每个角色在这份要约中起到了什么作用,具体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又拥有怎样的权利。
保险要约中的四个角色分别是: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保险人: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保险人只能是法人,不能是自然人,现实中直观理解就是保险公司。我国有两种形式: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
投保人: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被保险人:亦称“保户”,是保险合同保障的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或期满时有权按照保险合同向保险人请求损失赔偿或领取保险金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可以是同一个个体也可以是不同个体。
受益人:又称“保险金受领人”。是指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享有保险赔偿金请求权的人。可以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第三人,一般在投保人与保险人签立合同时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来约定受益人,受益人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可以增加、减少或变更。如为明确指定受益人,则受益人为法定受益人,法定受益人则是将保险金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按照《继承法》依法继承。
初步了解了四个角色,那么再来了解一下这四个角色之间的关系在保险要约达成过程中是如何体现的呢?
举个例子:李先生想要为自己购买一份保险。
第一步:通过渠道(代理人、经纪人或者互联网平台)进行初步了解。
第二步:当李先生决定购买B保险公司的A产品时,B保险公司通过渠道为李先生提供投保申请书及产品说明书。
第三步:李先生在进行投保申请时对B保险公司进行健康状况的具体告知,提供交费账户信息,指定受益人为自己的妻子张女士(有人可能会说不想指定不行吗?答案是:当然可以,只不过不指定受益人从法源角度来看法定受益人也是遵照《继承法》的一种指定)等具体事项。
第四步:B保险公司在接到李先生的投保申请时,根据李先生的告知情况决定是否及时承保还是需要进一步补充相应材料。如果B保险公司通过了李先生的申请,则李先生可以及时授权B保险公司进行保费划扣(现大多数保险要约都是先预划扣保费,待保险公司做出核保结论后再做补、退费处理或者按标准体承保)。
第五步:B保险公司核保决定可以承保并在收到保费开始制作保险合同(制式合约:除特别约定外,同一款产品,对不同的客户采用统一的合同条款)。
第六步:保险公司在相应的时间内通过渠道送达投保人,从投保人签收合同开始一般保险公司会为投保人预留10-20天看条款的考虑时间,称为犹豫期,在这个时间之内,投保人有权解约而不受任何损失。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得出四个角色所承担的主要义务及享有的权利。
保险人的主要义务:保险人有向投保人说明告知合同内容,免责条款等的义务;对约定的保险事故承担赔偿和给予保险金的义务;与投保人及时签单的义务;对于被保险人的任何信息和涉及保险条款相关协定内容等的保密义务。
保险人的主要权利:对保险标的的检查和建议权;投、被保险人违约时保费调整或合同解除权;经被保险人同意采取安全预防措施;危险增加增加保费或者解除合同权;代位求偿权(主要作用在财产保险合同中);除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标的部分损失时,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主要用于财产保险合同中)。
投保人的主要义务:投保人应按约定交付保险费;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应及时通知义务,包括风险增加及出险通知;投保人应向保险人提供相应的资料、证明;对于自己违法取得的保险金予以退回的义务!
投保人的主要权利:请求保险公司承担必要、合理费用;请求保险公司降低保险费(在市场未形成充分竞争的情况下,可能很多人对此呵呵了),当然被保险财产的危险程度明显减少时,保险公司应当降低保险费,并按日计算,退还相应的保险费;人身险主要体现在职业风险等级降低,或者医疗保障水平比原有提高;请求复效。在分期付款的人身保险合同中,如果投保人超过60日不缴纳续期保险费,合同效力中止。但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两年内,投保人有权提出恢复合同的请求;指定和变更受益人。
被保险人的主要义务:投保前进行如实告知的义务;知悉保险事故后尽快通知保险公司的义务;提供保险事故理赔相关证明、资料的义务;职业发生变化或保险标的风险因素增加或减少通知的义务。
被保险人的主要权利:保险金请求权。主要体现在重疾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以及财产损失保险金的请求权;认可权。主要体现在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未经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合同无效;同意保险单转让、质押权。投保人进行保单质押转让或者收益人的变更需要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才生效。
受益人的主要义务: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时,应及时通知保险人;提供保险事故理赔相关证明、资料。
受益人的主要权利:申请领取保险金的权利。
在保险实务中投保人、被保险人、生存受益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是有利益关系的三个不同的人,身故受益人可以是投保人但不能是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也可以是法定。
在整个保险要约形成过程中可以简单的理解为:投保人是为爱付出的人(承担缴纳保险费相应的能有一定的资金流通权—保单贷款,但需要征得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是被冠以爱之名的标的物,受益人则是爱的终点,而保险人则是这份爱的契约的见证人兼执行人!
来源:网页链接
2021-08-09 · 百度认证:深圳奶爸保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官方账号,财经领域爱好者
保险是我们用一定花费来为我们自身某些利益所提供的一层保护屏障。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我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购买保险成为我们防范生活的一些突如其来的的危险所必不可少的手段。
当我们保险中所保护的利益被触及时,我们便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从而减少我们的损失。我们除了了解保险之外还应该了解保险合同的相关知识:4招快速看懂保险合同!3分钟就能学会的阅读技巧
一、保险的定义
保险本意是稳妥可靠保障;后延伸成一种保障机制,是用来规划人生财务的一种工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的支柱。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二、保险的分类
1.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社会保险有稳定社会生活,再分配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详细分类见下图:
2.商业保险
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我们一般所说的保险是指商业保险。商业保险主要分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
商业保险的对象可以是人和物,具体标的有人的生命和身体、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责任、信用等。
社会保险,是指收取保险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用来对其中因年老、疾病、生育、伤残、死亡和失业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的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三、奶爸总结
社会保险是我们生活中所必不可少的人保障制度,是我们国家和人民所必不可少的。至于商业保险对于我们来说并非必需品,但是商业保险的产品种类多对于我们更好的保障利益也有重要作用。
希望对您有帮助,望采纳
资料来源:奶爸保-保险干货整合
2020-11-17 · 百度认证:多保鱼保险经纪官方账号
保险是一种“大数法则”的应用。所谓大数法则,是指随机现象的大量重复中出现的必然规律。举个例子,抛硬币时,抛出正面和反面的机率各是50%,可实际上,如果你抛两次,却很难得到正、反面各一次的结果,那么连续抛上千次、万次呢?很有趣,你会发现:抛得正面和反面的次数越来越趋向一致,也就是说,概率无限接近50%。大数法则是近代保险业赖以建立的数理基础。以交通事故为例,对某一天的某个人来说,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但扩大到全国范围,数据显示,每五分钟就有一个中国人死于车祸,每年丧生车轮下的人口有10万之多。那么大数法则是如何应用到保险中的呢?假设以总数十亿人口计算,车祸死亡概率为万分之一,即假设有1万人投保,每人交费100元,建立总额为100万元的基金,如其中1人死于交通事故,就可以用100万元资金(此处忽略运营费用)来赔偿、救助死者的家人。保险公司各险种的费率——即保额(赔多少钱)与保费(交多少钱)之比——基本上就是按照这个原则来确定的。
保险的基本精神是互助。有一个说法,世界上的人分两种:没保险的和有保险的,前者相当于以1:1的比例向自己投保,出了事只能靠自己这点钱硬扛;后者则相当于加入了一个团体,大家把钱汇在一处,一个有难大家帮,解决问题的能力自然强得多。一旦团体中有人出事,保险就可以毫不犹豫地为其开出大额支票,而且不用还。
保险是一种特殊商品,“买时用不到,用时买不到”。有些人年轻的时候觉得身体倍儿棒,吃嘛嘛香,根本没必要买疾病保险,等到四五十岁,哪儿哪儿都出了毛病,想买点大病保险以防万一了,结果怎么着?一体检,高血压、脂肪肝都来了,人家保险公司拒保,不卖给你!保险的有趣之处就在于此:先埋单,后消费。周润发对此有一句精辟的话:一般人是看到才相信,而保险是相信才看到。
保险为人的生命定价。都说生命无价,但实际上,如果人不在了,很多事情都要用钱来解决。有两件事情,是任何人都无法控制和预料的,一是意外,一是疾病。现代社会,英年早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事儿比比皆是。年老的父母,脆弱的妻儿,感情上固然深受打击,经济上再没有保障的话,无异于雪上加霜。一次大的不幸来临,可以造成家庭财务计划延迟数十年,甚至立刻终止,它不但消耗家庭资产,更可怕的是,它还会带走家庭支柱未实现的价值。如果提前买了保险,能够给家人留下一笔可观的生存金,其实相当于将自己来不及实现的生命价值提前兑现。从这种意义上说,买保险是对亲人负起责任的一种行为。
保险是一种理财工具。银行、保险、证券是三种主要的理财工具。把钱存在银行里,风险小,当然收益也低;证券投资可能会获得很高的收益,但也有损失本金,甚至血本无归的风险;保险则比较特殊,投资养老型保险都至少保本,风险几乎为零,兼有投资和储蓄的作用。从储蓄方面来讲,每年都要定期交一笔保费,相当于强制储蓄,对自制力比较差的月光族相当实用,比起在银行存款,保险可以通过复利增值来抵御通胀,而且保险的所有收益都不需要纳税。一般而言,合理的家庭财产配置方式是这样的:现金作为生活储备,基金、债券作为中线投资,房产、保险作为长线投资,三者形成一个稳固的三角形结构,即可实现长期发展,持续增值。
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是以契约形式确立双方经济关系,以缴纳保险费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对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
从本质上讲,保险体现的是一种经济关系,表现在:
(1)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商品交换关系;
(2)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收入再分配关系。
从经济角度来看,
保险是一种损失分摊方法,以多数单位和个人缴纳保费建立保险基金,使少数成员的损失由全体被保险人分担。
从法律意义上说,
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即通过签订保险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被保险人以缴纳保费获取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赔偿,保险人则有收受保费的权利和提供赔偿的义务。
商业保险
大致可分为:
财产保险
、人身保险
、责任保险
、信用保险
、再保险。
(1)根据保险标的不同,保险可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两大类。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后,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或年金,以解决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
财产保险:财产保险是以物或其他财产利益为标的的保险;是指除人身保险外的其他一切险种,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农业保险等。它是以有形或无形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类实偿性保险。
(2)保险还可以分为自愿保险、强制保险;又可以分为单保险和复保险以及原保险和再保险。
对于保险的概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理解:
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投保人向保险人缴纳保费,保险人在被保险人发生合同规定的损失时给予补偿,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从经济学角度看,保险是对客观存在的未来风险进行转移,把不确定性损失转变为确定性成本(保费),是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而且,保险提供的补偿以损失发生为前提,补偿金额以损失价值为上限,所以不存在通过保险获利的可能。
从社会学角度看,保险体现了人们的互助精神,把原来不稳定的风险转化为稳定的因素,从而保障社会健康发展。
究其本质,保险是一种社会化安排,是面临风险的人们通过保险人组织起来,从而使个人风险得以转移、分散,由保险人组织保险基金,集中承担。若被保险人发生损失,则可以从保险基金中获得补偿。换句话说,一人损失,大家分摊,即"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可见,保险本质上是一种互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