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案例分析,求答案

张某与丈夫李某结婚后一直关系不好,经常打架。1999年初,张某独自外出打工与所在单位部门经理向某产生感情,并共同在外租房同居。2003年初,李某得知这一情况后非常气愤,决... 张某与丈夫李某结婚后一直关系不好,经常打架。1999年初,张某独自外出打工与所在单位部门经理向某产生感情,并共同在外租房同居。
2003年初,李某得知这一情况后非常气愤,决意教训张某与向某。李某叫来自己的好友黄某商量,最后二人决定实施投毒行为并伪造二人自杀的假象。黄某答应为李某设法搞到毒药,但黄某回家后担心自己受到牵连,决定弄点让人难受的药就行了。于是黄某将家里的高锰酸钾片碾成粉末交给张某,称这是剧毒药品氰化物,只需要一点点就可以杀死人。
李某潜入张某与向某租住的房屋,将黄某准备的“毒药”全部倒进两个没有喝完的可乐瓶里。晚上,张某与向某酒醉之后喝完了剩下的可乐。李某半夜再次潜入该出租屋,发现妻子张某非常痛苦于是产生恻隐之心,连夜将张某送到医院抢救。在医院里,李某向医生承认是自己投的毒,并要求医院向派出所报警。在审问中,李某向警方承认了自己的投毒行为,并交代了“毒药”系黄某所提供的情况,但警方找到向某时,其肠胃已被高锰酸钾严重腐蚀,经鉴定为重伤。
请结合本案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1)李某与黄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其犯罪属于何种形态?
(2)本案有哪些法定量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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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答
wangxi48
2011-06-16 · TA获得超过3524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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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的刑法理论不一样,这个题的答案也不太一样。我这里按照最新的理论来回答。
李某与黄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其犯罪属于何种形态?
李某和黄某在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范围内构成共同犯罪。黄某属于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犯罪既遂。李某属于故意杀人的犯罪中止。
量刑情节:张某向某的通奸行为(犯罪的起因)李某一时激愤(激情犯罪)李某的恻隐之心(犯罪中止)让医院报案(自首)李某向警察承认犯罪(如实供诉)重伤(犯罪造成的损失)
放手并非放弃
2011-06-16 · 超过30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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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李某与黄某构成共同犯罪,李某属于犯罪未遂,黄某属于犯罪中止。
(2)李某的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李某的行为构成自首,对于自首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黄某系犯罪中止,因造成受害人重伤的后果,应当减轻处罚;且本案的共同犯罪中黄某系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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