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民法问题

题型:多选题(请在复选框中打勾,在以下几个选项中选择正确答案,答案可以是多个)本题分数:4内容: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或合同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下列权利包含取得原物所生的自... 题型:多选题(请在复选框中打勾,在以下几个选项中选择正确答案,答案可以是多个) 本题分数:4
内容: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或合同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下列权利包含取得原物所生的自然孳息的所有权的权能的有( )选项:
a、农村承包经营权 b、采矿权 c、典权 d、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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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答
卸香无
2011-06-17 · 超过17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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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承包经营权 是物权中的用益物权。
承包人的权利【《物权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所以A选。
采矿权 是物权中的用益物权
依据【《物权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所以B选。
典权 是物权中的担保物权
我国目前是不承认典权的。但依据担保物权的性质,典权有可能能取得孳息。
所以也许C选。
质权 是物权中的担保物权。
不动产质权的孳息【第二百一十三条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权利质权的孳息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质权的标的先于主主债权到期的处理)、第第二把二十七条(知识产权质权的设立及权利禁止转让)来看,所产生的孳息是不能被质权人取得的。
所以D不知道选不选。
你哪里找来的坑爹的题!
比较保险的答案应该是:AB
尚尧律师
2025-08-14 广告
根据新《刑诉法》规定,应当逮捕的情形包括:(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 点击进入详情页
本回答由尚尧律师提供
温妮小姐
201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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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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