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题一道~高手帮忙解决啊~~在线等~~

2001年10月15日由英国一家银行开给国内ABC公司L/C。L/C有关数量条款规定如下:总金额约USD10,000,数量1000公吨,圆粒白大米,每公吨USD500,C... 2001年10月15日由英国一家银行开给国内ABC公司L/C。L/C有关数量条款规定如下:总金额约USD10,000,数量1000公吨,圆粒白大米,每公吨USD500,CIF利物浦。ABC公司接到L/C后即备货,于10月25日全部货物装运完毕,持整套单据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经审单后不同意议付,其理由为议付金额USD10,500,超过L/C规定的USD10,000.请分析银行这样处理合适吗?为什么? 展开
 我来答
tammy78
2011-06-17 · TA获得超过1044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341
采纳率:0%
帮助的人:494万
展开全部
看来信用证是没有溢短装条款的,这种信用证必须完全按照条款做,你们的数量,金额都不符银行肯定会拒绝议付,改为担保托收,这是符合规则的,银行没有责任。这种事情在合同上就应该注明允许溢短装5%,信用证也应该加上这个条款。
黄鹤伦爱刘梦瑶
2011-06-17 · TA获得超过230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196
采纳率:0%
帮助的人:182万
展开全部
看信用证上是否规定了,货物的数量和金额是否允许有百分之五的增加,假如明确规定不允许,银行这样处理是合理的,但是如果信用证没有规定,那根据UCP600,在散货项下,数量允许有百分之十的增减,金额的话相应的也允许有相应的变动,该笔货物在允许范围之内,所以银行这样处理是不合理的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光光大师
2011-06-17 · TA获得超过1115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2484
采纳率:0%
帮助的人:1306万
展开全部
是的!因为金额不符合,拿到信用证必须依据上面要求的条款一一配套,一个字都不能改变或是不符,所以银行回答是正常的!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收起 更多回答(1)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6522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贵阳山水情深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福州梦中仙子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上海旋风骑士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3658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