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的遗产谁来继承
2003年12月初,梅艳芳立下遗嘱及信托基金,将自己两处物业赠予好友刘培基,预留140万人民币给4名外甥及侄女作教育经费。剩余遗产委托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管理,每月支付给母亲覃美金约58000元人民币作为生活费直至母亲去世。
遗嘱中还特别指明,直至覃美金去世,所有资产会扣除开支捐给妙境佛学会。据悉,梅艳芳去世时留下价值约3000万至3500万港元的资产,随着香港房价上涨,其遗产2011年被认定升值到港币近1.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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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艳芳在遗嘱中载明,将名下位于伦敦与香港房产留给刘培基。刘培基是梅艳芳最好的朋友之一,从1982年起负责梅艳芳的服装设计工作,包括梅艳芳葬礼上的白色旗袍也出自他手。
2003年12月30日,梅艳芳去世,享年40岁。2004年初,梅艳芳的母亲覃美金坚称,梅艳芳是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签订遗嘱,故法庭应判遗嘱无效,希望独得亿元遗产。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开始了这场遗产之争。
2006年3月和2007年8月,梅艳芳的哥哥梅启明和母亲覃美金又将遗嘱执行人、主诊医师、遗产受益人一并告上法院,质疑三方串通欺骗梅艳芳立下遗嘱窃取其遗产。对于梅家的控告,三被告坚称梅艳芳立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把遗产交给母亲打理,是担心母亲不善理财,花尽遗产后生活无依。
2004年到2011年的七年多来,梅艳芳的母亲覃美金多次上诉,屡告屡败。
2011年5月10日,香港高院下达终审判决书,梅艳芳的母亲覃美金再次败诉。7月18日,梅覃美金对阿梅的“遗产案”早前在终审法院终极败诉仍不服气,在中环一间银行总行前拉上横额抗议,以示不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梅艳芳遗产案
2003年12月初,梅艳芳立下遗嘱及信托基金,将自己两处物业赠予好友刘培基,预留140万人民币给4名外甥及侄女作教育经费。
剩余遗产委托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管理,每月支付给母亲覃美金约58000元人民币作为生活费直至母亲去世。
遗嘱中还特别指明,直至覃美金去世,所有资产会扣除开支捐给妙境佛学会。据悉,梅艳芳去世时留下价值约3000万至3500万港元的资产,随着香港房价上涨,其遗产2011年被认定升值到港币近1.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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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迹
1、她提携新人,不遗余力。当年,是她把草蜢从伴舞演员发掘成90年代初香港最红的动感演唱组合,后来她给了许志安、梁汉文、陈晓春等新人诸多的帮助,梅艳芳在演艺界人缘极佳,是香港演艺人协会主席。
2、她古道热肠,热心公益。梅艳芳从艺近10年之后的1991年宣布告别舞台,除了慈善演出外。这么多年来,在香港举行的慈善晚会,我们都能见到她和身影,许多为内地举行的赈灾晚会,她都有出场。
3、在2003年4-5月SARS肆虐香港期间,梅艳芳多次露面发挥自己作为公众人物的影响力,安定市民情绪,而SARS疫情稍有好转后,她又积极参加多项公益活动,为香港市民打气加油,其实那时的梅艳芳已经身染重病。
4、她维护正义,义薄云天。2002年,香港发生“东周刊”刊登刘嘉玲裸照事件,身为艺人的梅艳芳没有因为事不关已而袖手旁观,而是挺身而出,与一帮艺人走上街头,游行抗议,最终为同行争回正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梅艳芳遗产案
确定遗产的分配方式,有关遗嘱是有效的。判词指出,虽然梅艳芳在立遗嘱当日,
曾服食药物,但相信影响不大,而医生亦在场证明其精神状态。「梅妈」表示,将会提出上诉。
梅艳芳生前立下遗嘱及信托基金,每月给母亲7万元生活费,其余则分别给姨甥、侄儿作教育基金,
又将物业送赠好友刘培基等。不过,梅妈一直坚称,梅艳芳是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签订遗嘱,故法庭应判遗嘱无效,希望独得亿元遗产。
梅艳芳於2003年12月因子宫颈癌去世,其遗产包括在香港、伦敦及东京多个物业,
去世时约值3500万元,现时已升值至逾1亿元。梅艳芳去世前立下遗嘱,声称怕母亲「大花筒」,
故每月给予7万元生活费至其终老,余下遗产则分别给予姨甥、侄儿、刘培基等。
直至梅妈死后,遗产会捐给妙境佛学会。
审讯持续了17日。审讯的争拗点,在於梅艳芳生前成立的信托基金是否有效。
梅妈指梅艳芳签订遗嘱时,正在养和医院留医,健康逐步变差,怀疑她在精神不佳下,
在遗嘱及信托基金上签名;而被告一方,即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妙境佛学会及刘培基则指出,
虽然梅艳芳当时正服抗抑郁药,但神志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