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关工伤赔偿的问题。
我上班途中被汽车撞骨折,鉴定为工伤。但是我的公司说伤病期间的工资先由公司垫付,等肇事汽车保险公司赔偿给我后,我在把这几个月的工资返还给公司。我想问一下这工资不是公司付得吗...
我上班途中被汽车撞骨折,鉴定为工伤。但是我的公司说伤病期间的工资先由公司垫付,等肇事汽车保险公司赔偿给我后,我在把这几个月的工资返还给公司。我想问一下这工资不是公司付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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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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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在下班途中被汽车撞伤骨折的,属于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待遇竞合的情况,即:既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又可以要求肇事者承担侵权的损害赔偿责任。但两种待遇只能够享受一种,故,治疗期间的工资先由公司垫付,等肇事汽车保险公司赔偿给你后,你需要把这几个月的工资返还给公司是正确的,符合法律规定。
2011-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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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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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上下班的路上出的车祸,就属于工伤,单位应该给你发原工资,并给你赔偿;如有难度,你可以请律师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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