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接受国防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规定的 ?
2个回答
展开全部
“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接受国防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接受国防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都应当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国防教育。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是为了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促进国防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防法和教育法而制定。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1年4月28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作出修改将第八条第一款中的“民政”修改为“退役军人事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上海伟创律师事务所
2020-09-09 广告
2020-09-09 广告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04年1月1日施行)。第三章 工伤认定,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
点击进入详情页
本回答由上海伟创律师事务所提供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