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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司法考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占分是:
2010年62分;2009年57分; 2008年57分; 2007年63分; 2006年65分; 2005年48分。
一、行政法分值多、体系独特
行政法在每年的司法考试中的分值比例一般为8-10%,其中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集中了绝大部分考题。尤其是行政诉讼法号称是行政法考试的“半壁江山”,占一半左右的分值。
行政法的命题有几个特点:
(1)综合性。考单一法律、单一法条的题目越来越少,越来越多的题目涉及几个法律的几个法条。
(2)理论性。行政法和宪法、法理学的关系非常密切,必须熟悉法条背后所隐含的理论。近年来的考试加强了对行政法理论的考察,比如要求用行政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原则分析一个案例。
二、对学习行政法的建议
(一)弄清体系。
从总体上说,行政法可以分为五个部分: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国家赔偿。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可以称为行政法的总论,它们不是考试的重点,往往被忽略。但这恰恰是考生最大的误区。作为理论基础,必须牢牢掌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可以称为行政法的分论,属于行政救济法,是考试的重点。要弄清楚它们之间的共性。比如,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在当事人、受案范围、证据、决定(判决)等方面是一致的,而国家赔偿也有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同或不同的部分,比较一下更容易理解和记忆。对比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也能提高学习的效果。
(二)抓大放小
准备司法考试不可能面面俱到,所以要在全面基础上抓重点,“全面撒网,重点捞鱼”。从历年真题中可以看出,行政法中的重点法律是《立法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及其解释、《国家赔偿法》及其解释,要重点突破。至于《公务员法》、《政府采购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等,是非重点法律,一般了解即可。然而,对于重点或非重点的法律,都要进一步找出重点内容,重点掌握。我一贯反对“重点法条”的提法,它误导考生只学习必考法条,其他的可以不管,这个思想看似功利实用,实则害人不浅。
2010年62分;2009年57分; 2008年57分; 2007年63分; 2006年65分; 2005年48分。
一、行政法分值多、体系独特
行政法在每年的司法考试中的分值比例一般为8-10%,其中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集中了绝大部分考题。尤其是行政诉讼法号称是行政法考试的“半壁江山”,占一半左右的分值。
行政法的命题有几个特点:
(1)综合性。考单一法律、单一法条的题目越来越少,越来越多的题目涉及几个法律的几个法条。
(2)理论性。行政法和宪法、法理学的关系非常密切,必须熟悉法条背后所隐含的理论。近年来的考试加强了对行政法理论的考察,比如要求用行政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原则分析一个案例。
二、对学习行政法的建议
(一)弄清体系。
从总体上说,行政法可以分为五个部分: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国家赔偿。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可以称为行政法的总论,它们不是考试的重点,往往被忽略。但这恰恰是考生最大的误区。作为理论基础,必须牢牢掌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可以称为行政法的分论,属于行政救济法,是考试的重点。要弄清楚它们之间的共性。比如,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在当事人、受案范围、证据、决定(判决)等方面是一致的,而国家赔偿也有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同或不同的部分,比较一下更容易理解和记忆。对比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也能提高学习的效果。
(二)抓大放小
准备司法考试不可能面面俱到,所以要在全面基础上抓重点,“全面撒网,重点捞鱼”。从历年真题中可以看出,行政法中的重点法律是《立法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及其解释、《国家赔偿法》及其解释,要重点突破。至于《公务员法》、《政府采购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等,是非重点法律,一般了解即可。然而,对于重点或非重点的法律,都要进一步找出重点内容,重点掌握。我一贯反对“重点法条”的提法,它误导考生只学习必考法条,其他的可以不管,这个思想看似功利实用,实则害人不浅。
上海伟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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