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嵩 有那些文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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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主宰全球
2011-06-22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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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这些,VV很有才的呢。
  文章名:《把伤痕当酒窝》   作 者:许嵩   详 情:此文章是许嵩高二时期看到余秋雨文章的题目“把伤痕当酒窝”后,联系自己的亲身经历,有感而发之作,,“当时只是兴趣所至,就发到了个人主页上。”之后被作为江苏省高考语文模拟试卷的阅读题目。 可见许嵩在写作方面也有一番造诣。
  正文
  我伸了一下懒腰,望着窗外阴暗的天。快要下雨了,而此时已近黄昏。   心情不错。是的,我搬家了。   桌前放着一本书,其中的一章,标题赫然是《把伤痕当酒窝》。正当我准备看看这个标题背后的内容时,父亲叫我:出去找一个拾废品的人来,家里正有一堆没用的旧东西。   下了楼,我走在一条极其平凡的街道上。一些高雅人士所鄙薄的低俗人等,全部在这条街上济济一堂,先是五家大排档,然后是一排小吃摊,再过去就是农贸市场。这些人有时的确粗俗,譬如他们的三轮车撞到你却不说对不起只是表情怪异的一笑;譬如你买东西跟他们讨价还价到最后他们会蛮横的说,我不卖了。后来我渐渐想通,前者是因为他们还没学会城里繁琐的礼貌用语,因此他们只能投以抱歉的微笑,但是这一笑遭遇到了城市人翘起的嘴角和傲慢的眼神,所以这个笑容顿时变味;后者更好理解,因为城市人砍下的价格已然超过了他们接受的底线。   一个老人缓缓的从我身边走过。一手牵着条狗,另一只手里搓着健身球,背部倔强的挺直,眼角流露出幽默的笑意。   这种笑意的内涵,正由这条平凡的街道默默的注释着。   拾破烂的终于在这里被我搜索到。这位老人头发全白,我很少看见如此纯粹的白了,一种慈祥的感觉洋溢在他的脸上。他的身后,悠悠然跟着一个孩子,这是老人的孙子。   天更暗了,一些雨点开始打落在我们的脸上,我们三个默然前行,再也没有说话。   到家了。老人嘱咐孩子等着,然后随我上楼。进门时我发现老人的鞋子很脏,我不希望他将泥土带进我的新家。老人似乎明白,脱下鞋子,赤着脚进来。虽然这时早已立秋,天气转凉。   父亲让他稍坐,便进房里整理废品,只剩我和他孤坐客厅。忽然想起晚上我要上课,便丢下老人自己到房里穿戴整齐。   然后准备出发。我觉得我应该戴上手表。一个中学生的时间,若不珍惜,很容易从指尖溜走。   这时老人已把东西弄好,付了钱,准备走。父亲见外面雨大,便让他稍作歇息。他没推辞,便和父亲随便聊聊。   他的孙子的父母死了。孙子八岁,还没上学。此时,他们还没吃饭。   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我认为恰恰相反。富裕的家庭能营造不同的环境,所以多样;不幸的家庭总是相似,因为单一。   他们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在找我的手表。我很不愿意这样想,老人拿了我的手表。因为有两个证据:其一,我记得我的表就放在老人坐的椅子旁边;其二,老人的裤子口袋里露出一截银光闪闪的东西,我想那是我的表带!   我不鄙视穷人,但是穷人要是不知自重,我们也不必怜悯。而且我没有时间等了。想到这儿,我很有风度地说,老人,请还给我,我的手表。   我认为这是我平生说过的最委婉的一句话,能把对他的伤害降到最低限度。我之所以这样做,因为我想他可能只是一时糊涂,顺手牵羊,我们不必大动干戈。   老人看看我,忧伤的沉默。我想他一定为他罪行的败露感到可耻。   然而父亲还没懂得我的意思,竟然问我,你在说什么?我很平静的重复了一遍。   父亲责令我住嘴。然后令我把他的包拿来,我知道事情可能会有点微妙的变化。   打开包,我的手表。原来父亲今天上班时看见我的表不走了,就拿去表店换了一块电池。   我何以那么草率的认为是老人拿了手表呢?我说我不鄙视他们,然而骨子里对他们还是信任不过的。是的,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正当我准备道歉,老人笑了。这种幽默的笑意,似曾相识。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而笑,这种笑意的内涵,正由他伸向裤子口袋的手默默的注释。他掏出来了,不是我认为的“表带”,只是一个不锈钢的勺子!   我不知道我的话对他造成了多少伤害。对于一个贫穷的人,最大的侮辱莫过于说他用不正当的手段去摆脱贫穷。   然而我对他的这种伤害,被他化为了一个笑容。   《把伤痕当酒窝》这篇文章我还没看,但是我已经找到了最好的解释。   雨更加大了,祖孙俩推着车子一路小跑。天空升起了一颗早熟的星星,而那黑夜,也在重重的幕帘后面静静的注视着一切,不忍心走来。
  《若有所失》,许嵩高中时代的作品。
  正文:
  在某个时候,我成为一个学生。那会儿欣喜若狂。就象现在的年轻人结婚了一样。事实证明,恋人只有在婚后的那一天至多是那一年是幸福的,然后便处于一种“维持现状”的心理状态。维持的原因是,中国人超强的责任心。当然可以离婚。问题在于,办一个离婚手续所花费的精力远远大于维持现状所花费的。
  所以至今我仍是一个学生。
  1
  某个时候我所就读的小学,据说是特级教师云集,教学设施一流。这么好的条件,入学的条件是,捐资入校。校方做出一副勉为其难的样子,说为了满足广大学生家长的强烈欲望……只能这么做来限制人数,顺便为扩建学校筹集资金。真实情况是,一共才200来号人,一半捐资。而另一半没有捐资的,则是直接去学校领导家捐资捐物。
  最近听说重点大学要搞扩招。5%的自主招生名额什么的。
  这令我立即想到我的小学。余杰说当教育和政治挂钩时是整个民族堕落的开始。那么应当可以说,当教育和经济挂钩时,整个民族的堕落在加速。
  然而大学和小学是一回事吗?我想是的。譬如烟蒂,既叫烟头,还叫烟屁股。
  2
  在很多小学和初中,都有校服这种事物。我的也不例外。据说创造者最初的想法是,整齐美观,防止学生攀比吃穿。我的初中,三年卖给我三套校服。这种做法的教育意义是,告诉我们什么叫做浪费。而且质量奇差,校园对面的那个缝纫店从此生意兴隆。销售服装的同时校方是这么和孩子们说的:我们本着自愿的原则……。实际的情况是如果你没有校服那么星期一大家都去升国旗了而你要呆在教室扫地。对此我想提的意见是,第一,学校应该强制学生购买校服,这至少证明了校方有承担责任的勇气,不至于象日本搞了南京大屠杀却用“解放南京”一言以蔽之这般厚颜无耻;第二,既然已经很暴利了,就该把衣服的质量搞上去,不要让孩子们一碰就破,然后打许多补丁,然后在上级领导检查校况的时候揪一个孩子出来,理直气壮的指着补丁说,看,我们的孩子多么的艰苦朴素啊。
  3
  某个时候我有一个理想,就是当一作家。我相信很多人都曾有过这种想法。我更相信很多人都和现在的我一样放弃了这种想法。
  初中的时候我喜欢写一些措辞激烈的文章,可以称之为“大放厥词”之类的。虽然偏激,但现在的我仍然偏激的认为偏激总比中庸好。譬如偏激就可以对某事物有一个明确的态度,而中庸者则笃信“事物都有其两面性”、“我们要综合分析”,进而得出“这个事物有很多优点,但也有很多缺点”这样的狗屁结论。很可耻。我当时写过一个叫做《化学老师是会飞的猪》的,原因是,一次化学实验此君叫我们滴一滴某溶液,而我不慎滴了两滴。这个失误的结果是,该师飞奔过来劈头给我一巴掌。理由是我滴了两滴。又因其体态若猪,故作此文。后果是,检讨三篇,给班主任的,语文老师的,会飞的猪的。这让大家明白了两个道理。第一,学生不可以随便打比方;第二,老师可以随便打学生。
  4
  我喜欢狗,因为狗忠实。我家楼下有一只狗,白天睡觉,晚上乱叫。大家对他的评价是,这小子有点意思。
  大人常讲的一句话就是“学生要有学生的样子”。这种语句无懈可击好比“这条狗很有狗的气派”。结论是我没有学生的样子,主要原因是我的头发长。我认为没有剪头发的必要的原因是,人到了秋天自然会掉头发。就象狗之间不互相剪头发,但是长毛狮子狗照样不会变成短毛小鬣狗。如果有人和我讲人和动物在这方面是不一样的,那么拜托以后不要和我说教什么“人区别于动物的特点是具有社会性”,而应该是,人区别于动物的特点是会互相剪头发,或者自裁。还有一些朋友留的头发比我长,挨揍的时候说,是我硬叫他们留的。于是他们的老母老父照我算账。说是我带坏了他们的宝贝儿子。我的脑海中顿时浮现了一个奇妙的景象: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我用抢抵着他们的头说,不许剪头发!不然老子崩了你。
  5
  我不知道为什么对于象我这样一个选择文科的人,还要求我们继续学习物理化学之类跟我们的未来毫无关系的科目,我是指分科以后的学习。而且还要会考。再拿狗打个比方,就是主人给小狗一盆饭和一碗肉,狗选择了它钟爱的肉。但是主人说不行不行,你要先吃了这碗饭。
  多吃点当然没什么不好。问题在于,吃完饭后的我们,还有没有食量去吃肉了。
  6
  相信很多人都有和我一样的经历。
  独自走在街上。仿佛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回头。后面空无一人。
  一切都那么完美无缺。然后若有所失
  好不容易找的,采用吧!!!
时光后来
2011-06-22 · TA获得超过881个赞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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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把伤痕当酒窝》   作 者:许嵩   详 情:此文章是许嵩高二时期看到余秋雨文章的题目“把伤痕当酒窝”后,联系自己的亲身经历,有感而发之作,,“当时只是兴趣所至,就发到了个人主页上。”之后被作为江苏省高考语文模拟试卷的阅读题目。 可见许嵩在写作方面也有一番造诣。
正文
  我伸了一下懒腰,望着窗外阴暗的天。快要下雨了,而此时已近黄昏。   心情不错。是的,我搬家了。   桌前放着一本书,其中的一章,标题赫然是《把伤痕当酒窝》。正当我准备看看这个标题背后的内容时,父亲叫我:出去找一个拾废品的人来,家里正有一堆没用的旧东西。   下了楼,我走在一条极其平凡的街道上。一些高雅人士所鄙薄的低俗人等,全部在这条街上济济一堂,先是五家大排档,然后是一排小吃摊,再过去就是农贸市场。这些人有时的确粗俗,譬如他们的三轮车撞到你却不说对不起只是表情怪异的一笑;譬如你买东西跟他们讨价还价到最后他们会蛮横的说,我不卖了。后来我渐渐想通,前者是因为他们还没学会城里繁琐的礼貌用语,因此他们只能投以抱歉的微笑,但是这一笑遭遇到了城市人翘起的嘴角和傲慢的眼神,所以这个笑容顿时变味;后者更好理解,因为城市人砍下的价格已然超过了他们接受的底线。   一个老人缓缓的从我身边走过。一手牵着条狗,另一只手里搓着健身球,背部倔强的挺直,眼角流露出幽默的笑意。   这种笑意的内涵,正由这条平凡的街道默默的注释着。   拾破烂的终于在这里被我搜索到。这位老人头发全白,我很少看见如此纯粹的白了,一种慈祥的感觉洋溢在他的脸上。他的身后,悠悠然跟着一个孩子,这是老人的孙子。   天更暗了,一些雨点开始打落在我们的脸上,我们三个默然前行,再也没有说话。   到家了。老人嘱咐孩子等着,然后随我上楼。进门时我发现老人的鞋子很脏,我不希望他将泥土带进我的新家。老人似乎明白,脱下鞋子,赤着脚进来。虽然这时早已立秋,天气转凉。   父亲让他稍坐,便进房里整理废品,只剩我和他孤坐客厅。忽然想起晚上我要上课,便丢下老人自己到房里穿戴整齐。   然后准备出发。我觉得我应该戴上手表。一个中学生的时间,若不珍惜,很容易从指尖溜走。   这时老人已把东西弄好,付了钱,准备走。父亲见外面雨大,便让他稍作歇息。他没推辞,便和父亲随便聊聊。   他的孙子的父母死了。孙子八岁,还没上学。此时,他们还没吃饭。   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我认为恰恰相反。富裕的家庭能营造不同的环境,所以多样;不幸的家庭总是相似,因为单一。   他们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在找我的手表。我很不愿意这样想,老人拿了我的手表。因为有两个证据:其一,我记得我的表就放在老人坐的椅子旁边;其二,老人的裤子口袋里露出一截银光闪闪的东西,我想那是我的表带!   我不鄙视穷人,但是穷人要是不知自重,我们也不必怜悯。而且我没有时间等了。想到这儿,我很有风度地说,老人,请还给我,我的手表。   我认为这是我平生说过的最委婉的一句话,能把对他的伤害降到最低限度。我之所以这样做,因为我想他可能只是一时糊涂,顺手牵羊,我们不必大动干戈。   老人看看我,忧伤的沉默。我想他一定为他罪行的败露感到可耻。   然而父亲还没懂得我的意思,竟然问我,你在说什么?我很平静的重复了一遍。   父亲责令我住嘴。然后令我把他的包拿来,我知道事情可能会有点微妙的变化。   打开包,我的手表。原来父亲今天上班时看见我的表不走了,就拿去表店换了一块电池。   我何以那么草率的认为是老人拿了手表呢?我说我不鄙视他们,然而骨子里对他们还是信任不过的。是的,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正当我准备道歉,老人笑了。这种幽默的笑意,似曾相识。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而笑,这种笑意的内涵,正由他伸向裤子口袋的手默默的注释。他掏出来了,不是我认为的“表带”,只是一个不锈钢的勺子!   我不知道我的话对他造成了多少伤害。对于一个贫穷的人,最大的侮辱莫过于说他用不正当的手段去摆脱贫穷。   然而我对他的这种伤害,被他化为了一个笑容。   《把伤痕当酒窝》这篇文章我还没看,但是我已经找到了最好的解释。   雨更加大了,祖孙俩推着车子一路小跑。天空升起了一颗早熟的星星,而那黑夜,也在重重的幕帘后面静静的注视着一切,不忍心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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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ler886
201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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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伤痕当酒窝、若有所失……他可是得过新概念作文大奖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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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_shan329
2011-06-21 · TA获得超过327个赞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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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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