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型微利企业2008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总额880万元; (2)应扣除产品销售成
.某小型微利企业2008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总额880万元;(2)应扣除产品销售成本540万元;(3)发生产品销售费用80万元、管理费用120万元...
.某小型微利企业2008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总额880万元;
(2)应扣除产品销售成本540万元;
(3)发生产品销售费用80万元、管理费用12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8万元)、财务费用40万元(其中含逾期归还银行贷款的罚息3万元);
(4)应缴纳的增值税30万元、其他销售税费80万元;
(5)营业外支出14万元(其中含通过当地希望工程基金会向某小学捐款1万元、缴纳税收滞纳金4万元);
(6)计提工资费用98万元,实发工资总额90万元,发生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占工资费用总额的2%、14%、2.5%。
要求:请计算该企业2008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所得税税率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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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总额880万元;
(2)应扣除产品销售成本540万元;
(3)发生产品销售费用80万元、管理费用12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8万元)、财务费用40万元(其中含逾期归还银行贷款的罚息3万元);
(4)应缴纳的增值税30万元、其他销售税费80万元;
(5)营业外支出14万元(其中含通过当地希望工程基金会向某小学捐款1万元、缴纳税收滞纳金4万元);
(6)计提工资费用98万元,实发工资总额90万元,发生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占工资费用总额的2%、14%、2.5%。
要求:请计算该企业2008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所得税税率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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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利润总额=880-540-80-120-40-80-14=6(万元)
其中:1、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8万元,按其实际发生额的60%即4.8万元与收入的0.5%即0.04万元之中最小者计算进行税前列支,那么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96万元(8-0.04)
2、公益性捐赠按利润总额的12%计算税前税前扣除,6*12%=0.72(万元),税收滞纳金4万元不允许税前扣除,则营业外支出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36万元(1-0.72+4)
3、工资按实际发生额税前列支,工会、职教、福利费按实际发生额的2%、2.5%、14%计算税前抵扣,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48万元【(98-90)(1+2%+2.5%+14%)】
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6+7.96+4.36+9.48=27.8(万元)
08年度应纳所得税=27.8*20%=5.56(万元)
其中:1、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8万元,按其实际发生额的60%即4.8万元与收入的0.5%即0.04万元之中最小者计算进行税前列支,那么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96万元(8-0.04)
2、公益性捐赠按利润总额的12%计算税前税前扣除,6*12%=0.72(万元),税收滞纳金4万元不允许税前扣除,则营业外支出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36万元(1-0.72+4)
3、工资按实际发生额税前列支,工会、职教、福利费按实际发生额的2%、2.5%、14%计算税前抵扣,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48万元【(98-90)(1+2%+2.5%+14%)】
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6+7.96+4.36+9.48=27.8(万元)
08年度应纳所得税=27.8*20%=5.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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