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资的疑问(财务问题)

本人公司制度这样原来是3500元,工资直接往工资卡里打得。后来工资变成往卡里打3000元,另外500元作为补贴直接以现金发放。那请问1公司把直接发给我们的500元现金补贴... 本人公司制度这样原来是3500元,工资直接往工资卡里打得。
后来工资变成往卡里打3000元,另外500元作为补贴直接以现金发放。
那请问1 公司把直接发给我们的500元现金补贴,当作什么科目计算呢。
2 公司这样做对于自己可以少交所得税么。
能说得稍微具体点么。
本人半途出家,希望大家多多帮助阿。
补充一下,公司还叫我们给他们出租车发票或者食品发票500元。
他们拿着这些发票抵扣么。是不是把这个500元,少交增值税么,小发票不能抵扣把。
另外,1楼的回答关于应纳所得额。我觉得公司会不会把应付工资定为3000元,不是3500。和发给我们的实际工资差额500元,通过上述发票,划转到管理费用之类,和经营相关的科目。这样是不是可以少交一部分企业所得税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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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_澜
2007-06-10 · TA获得超过142个赞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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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把直接发给你们的500元现金补贴,仍旧应计入"应付工资"科目核算。再分入明细科目核算即可。
2 公司这样做本意是希望少交所得税,其实对应交企业所得税没有任何影响。该500元现金补贴同样应作为职工的薪金所得进行核算。超额部分同样应该作纳税调整。

呵呵,我刚才已经说过了,公司在账面上显示应付工资为3000元,另外应付补贴或津贴500元,并不是要划转到管理费用之类,和经营相关的科目,而是以为这样就可以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在工资栏对超支的部分少做调整,从而减少应税所得额调增部分,而使应税所得额减少,达到少叫企业所得税的目的。但实际上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上的“工资”一栏并不是仅指企业账簿上的“应付工资”,而是包括所有发给企业职工的各种工资、薪金、津贴、补贴等,包括货币形式和实物形式。所以公司的想法是错误的,这样的操作对其纳税并没有任何影响,以为税务机关查不到或是希望税务机关查不到,实为自欺欺人罢了。

公司叫你们给他们出租车发票或者食品发票500元,并不是为了抵扣而少交增值税,而是一种虚列费用,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企图少缴企业所得税的行为。作为一名合格的会计人员,你不应该盲从领导,虽然实际操作中有些困难,但也应学会保护你自己。
xiaochuna
2007-06-11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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