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成绩可以复查,以福建省为例说明:
在成绩公布之后,考生如对本人分数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逾期不予受理)申请复核成绩。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试卷,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复核工作只查分数,不查卷。成绩复核事项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委会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复核成绩的考生须于6月28日上午12点前(逾期不予受理,未申请复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持《福建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应届高中中学毕业生还须持毕业中学教务处介绍信)到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复核申请只能由本人(或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交,不可代办。
业务处理说明
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于6月28日下午17时前,将申请复核成绩考生的信息按每个科目一表填写《福建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申请复核(复审)科目成绩汇总表》报省教育考试院。
评卷工作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复核,于7月1日下午17时前,将复核结果反馈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由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将复核结果通知考生本人(《福建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复核通知单》。
考生对复核结果仍提出质疑的,须于7月2日下午17点前(逾期不予受理)持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复核通知单》、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办理复审。
只有申请过复核成绩的考生才能申请办理复审。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于7月3日下午17时前,将申请复审的考生信息汇总后报省教育考试院。
可以查。
上报学校,到学校登记,等候学校上报教育考试院。记住在所考的考试科目里,觉得和估分差别最大的去查。但是只允许加一遍每个题得分数总和与总分是否一致,至于是不是判错了试卷,这是不允许改动的。
2001年,教育部对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条件进一步放宽。取消了普通高考报名年龄不超过25周岁、未婚的限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也不再限报高等职业学校,也可报考普通高校。报名并参加普通高考将不受年龄及婚否的限制与影响,是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举措,至此全国各地每年都有25周岁以上的大龄考生步入高考考场。
2010年2月,教育部公布公开征求意见稿,7月发布经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全文。文件明确提出要逐步形成分类考试、多元录取、综合评价的考试招生制度,为高考改革指明了新的方向。
2014年9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2015年起在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录取批次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