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推荐写小说的权威的技法?或推荐几本情节曲折,悬念迭起的名著?(最好不要恐怖小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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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推荐写小说的权威的技法?或推荐几本情节曲折,悬念迭起的名著?(最好不要恐怖小说)谢谢!
对哦,推理侦探小说我喜欢有地址么?》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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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资料来自神秘联盟03版百大推理小说书单的欧美部分:
〔美〕爱德加•爱伦•坡 《莫格街凶杀案》
〔Edgar Allan Poe,Tales,1845〕
群众出版社,1998年
坡是侦探小说之父。尽管他一生只写了约5篇侦探小说,但是却带出了后世数以万计的侦探小说大军。如柯南•道尔所说:“在(侦探小说)作家必须去走的小路上,他会看见坡的足迹总是在他的前面。”本书还收录了坡的科幻小说、恐怖小说等,可以看到这些方面坡仍然是前驱大师。
〔英〕查尔斯•狄更斯 《荒凉山庄》
〔Charles Dickens,Bleak House,1852-1853〕
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年
尽管对于侦探小说读者和现代读者来说,《荒凉山庄》过长的篇幅、舒缓的叙述都显得难以忍受,但是这本书对早期侦探小说的谋杀、侦破情节有所贡献,塑造的贝克特探长也颇有特色。实际上狄更斯未完成的遗作《埃德温•德鲁德疑案》更加具有现代侦探小说的特色,可惜没有结局,因此没推荐。
〔英〕威尔基•柯林斯 《月亮宝石》
〔Wilkie Collins,The Moonstone,1868〕
群众出版社,1999年
柯林斯被誉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部《月亮宝石》。沿袭自他的另一部奇情名著《白衣女人》的多叙述人第一人称叙述手法在本书中再次获得了成功。作为主角之一的克夫探长开始具有大侦探的气质。
〔英〕埃米尔•加伯利奥 《勒鲁菊案件》
〔Emile Gaboriau,L'Affaire Lerouge,1865-1866〕
九州图书出版社,1995年
这本《勒鲁菊案件》出版于1866年(1865年在报纸上连载),是推理史上第一部真正长篇侦探小说。虽然加博里奥笔下的主要侦探是勒考克警探,但是这部书中他仅是一个配角,主角是靠推理逻辑破案的业余侦探塔巴勒老爹。加博里奥将案件动机隐藏于过去的秘密中的手法一直由后人延续到黄金时代以前。
〔英〕阿瑟•柯南•道尔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Arthur Conan Doyle,Complete Sherlock Holmes,1887-1927〕
群众出版社,1981年
勿庸置疑的推理史上的绝对经典,甚至超出侦探小说的范畴,在全世界都妇孺皆知。福尔摩斯作为大侦探的典型成为后来无数侦探小说作家竞相效仿的模型。因此有人说:“每样事情都来自歇洛克•福尔摩斯。”
〔法〕加斯东•勒鲁 《“黄屋”奇案》
群众出版社,1999年
〔Gaston Leroux,Le Mystere de la Chambre Jaune,1907〕
这是少年侦探鲁尔塔比伊系列的首部侦探小说,这个系列一共6部作品,以此部最佳。这是一部精彩的心理密室小说。不论是在气氛营造,谜团设置,在当时看来都是一流的。
〔美〕玛丽•R•莱因哈特 《螺旋楼梯》
〔Mary Roberts Rinehart,The Circular Staircase,1908〕
群众出版社,2003年
莱因哈特以《螺旋楼梯》等书开创了“早知如此”流派,亦即后来的“女性悬念小说”。本书以一位老处女为侦探兼叙述人,讲述了某个夏天发生在乡村别墅的奇妙案件。小说采用的是“故事线”的手法,诚然对于现在读者吸引力大大减低,但是它仍然是史上具有代表性的作品。
〔英〕奥西兹女男爵 《角落里的老人》
〔Baroness Orczy,The Old Man in the Corner,1909〕
四川文艺出版社&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年
安乐椅神探的代表人物。“角落里的老人”坐在小店的一隅,几乎就靠着几张报纸,为宝利小姐讲述着一桩桩案件背后真实的故事。角落里的老人不需要将罪犯绳之以法,他只是显示自己的智力,嘲笑警察的无知。
〔英〕G•K•切斯特顿 《布朗神父探案集》
〔G.K. Chesterton,Father Brown Stories,1911-1935〕
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03年
作为短篇小说黄金时代的产物,布朗神父是少数能够走出福尔摩斯阴影、自立门户的侦探形象。布朗神父宣称他洞悉罪犯的一切,因而能够了解真实的犯罪情况。他的大部分作品显得过于直觉化,但是在谜团设置和独创性手法方面这些故事有着很大的成就。
〔英〕E•C•本特利 《特伦特的最后一案》
〔E.C. Bentley,Trent's Last Case,1913〕
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7年
尽管本特利原本打算戏弄一下侦探小说,可是却写出了一部史上的经典之作,成为了长篇侦探小说黄金时代的前驱作品。小说特伦特去探寻百万富翁的死亡真相,不料真相如此狭小,错误却无边无际。
〔英〕玛丽•贝洛克•朗蒂丝 《神秘房客》
〔Mrs. Belloc Lowndes,The Lodger,1913〕
四川文艺出版社&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年
本书是关于“开膛手杰克”的作品。1888年伦敦白教堂地区妓女连续被杀案件不仅引起极大轰动,也成为日后侦探小说作家写作的资本。包括埃勒里•奎因在内很多作家都尝试把这个真实案件带入虚构小说,而本书因为开创了“心理悬疑”流派而受到史家的推崇。一对夫妇接待了一位神秘却出手阔绰的房客,可是当房客每次夜里外出的时间与城里发生凶案的时间相符合,那么……
〔英〕约翰•巴肯: 《第三十九级台阶》
〔John Buchan,The Thirty-nine Steps,1915〕
贵州人民出版社,1981年
早期间谍小说的代表作。这部小说能够得享大名,希区柯克居功至伟。与其看巴肯的原著,我倒是更愿意看悬念大师的电影(同名,或译“国防大秘密”),乐趣只多不少,又能节省时间。
〔英〕F. W. 克劳夫兹 《桶子》
〔Freeman Wills Crofts,The Cask,1920〕
克劳夫兹的《桶子》在史上意义非凡,它于克里斯蒂的《斯泰尔斯神秘案件》共同开启长篇小说黄金时代的大门。而且不同于当时受到冷落的克里斯蒂的处女作,《桶子》出版之后获得很大的成功。一只从法国运送到英国的桶子中出现了女尸,于是英法两国三位侦探展开了调查。克劳夫兹的作品大部分属于“写实流派”,对于侦查过程巨细靡遗,具有“体验追缉真凶、寻求谜团出路”的风味。
〔法〕莫里斯•勒布朗 《钟敲八点》
〔Maurice Leblanc,Les Huits Coups de l'Horloge,1922〕
群众出版社,1998年(收录于《亚森•罗平探案全集2》)
勒布朗的亚森•罗平是史上著名的反侦探角色,作品具有很强的浪漫传奇色彩。当然有时候他也当侦探,这是小说的推理性就加强了,更加符合推理小说读者的口味。
〔美〕厄尔•德尔•比格斯 《没有钥匙的房间》
〔Earl Derr Biggers,The House Without A Key,1926〕
群众出版社,1999年
陈查理系列的首部作品。尽管读者会觉得陈查理出场太晚,人物不是非常突出,但是小说的谜团还算是巧妙,书中的陈查理的谦虚谨慎的态度以及惊人的直觉和推理也表露无遗。没有选择在西方评价较高的《中国鹦鹉》,因为尽管那本书具有东方神秘色彩,但是中国读者也许要说这是莫名其妙。
〔美〕厄尔•德尔•比格斯 《陈查理探案》
〔Earl Derr Biggers,Charlie Chan Carries On,1930〕
群众出版社,1999年
比格斯笔下的陈查理系列虽然仅仅6部,但是由于衍生出来的大量电影而影响巨大。陈查理的儒雅风度和精湛推理扫出了长久占据欧美读者对中国人的恐惧(这是魔鬼博士傅满洲留下的祸根)。个人最欣赏的还是这本《陈查理探案》,一个美国的旅行团做环游世界的旅行,却遇到一桩桩奇怪的命案,陈查理受苏格兰场老友所托,坚决要把罪犯抓住,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英〕阿加莎•克里斯蒂 《罗杰•埃克洛伊德谋杀案》
〔Agatha Christie,The Murder of Roger Ackroyd,1926〕
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
克里斯蒂的成名作。尽管波洛在《斯泰尔斯的神秘案件》中首次登场,可是这个人物到了本书才真正走出了自己的办案路子,而且游刃有余。加之本书巧妙的独创性手法,因此奠定了克里斯蒂名家的地位。
〔英〕阿加莎•克里斯蒂 《尼罗河上的惨案》
〔Agatha Christie,Death on the Nile,1937〕
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
也许得益于1978年改编的电影,不仅在欧美,而且在刚刚解禁的中国也引起了极大的轰动。这部原著在1979年被引进中国,不断再版,波洛形象就此深入人心。虽然这不是克里斯蒂常写的“乡村别墅”类型,但是仍然是克里斯蒂的传统风格,所谓的“人人有嫌疑,个个不可能”。除了精巧的诡计,对几对爱人间爱情的描写,沿途风土人情的描述都由独到之处。
〔英〕阿加莎•克里斯蒂 《无人生还》
〔Agatha Christie,And Then There Were None,1939〕
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
恐怕这本书是推理迷最推崇的克里斯蒂的作品了。童谣杀人加上孤岛,的确是史上不可多得的大构想。来到孤岛的人被困在岛上,接着一个个死去,凶手就在我们中间,可是谁是凶手?恐怖悬疑的气氛迷漫在整本书中,而谜底不读到最后也不可能知道,实在不愧是出自“侦探小说女王”之手的杰作。
〔英〕阿加莎•克里斯蒂 《谋杀启事》
〔Agatha Christie,A Murder is Announced,1950〕
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
马普尔小姐探案作品。谁能想到这个打着毛线,总爱跟人唠叨圣玛丽米德那个小村庄的老太婆会是名侦探呢?于是,凶手一次次罗网,马普尔小姐也声名远播,和比利时来的波洛抗衡起来。一则预告杀人的广告揭开了本书的序幕,接着谋杀就按时开始了。小说不仅有安排巧妙而复杂的谜,还有对英国田园风光以及人物的生动细致的描写,充分体现了克里斯蒂晚期作品的特色。
〔美〕S.S.范•达因 《金丝雀杀人事件》
〔S.S. Van Dine,The Canary Murder Case,1927〕
南海出版公司,2001年
范•达因的首部作品《班森杀人事件》甫一出版就打破了销售纪录,紧接着的《金丝雀杀人事件》一出版就销售一空,在美国历史上少有的。书中的业余侦探名叫菲洛•万斯,是个艺术鉴赏家。本书是一桩密室杀人案件,讲述一位名女优被杀的案子。最后万斯通过打牌来探究罪犯心理的手法十分独特和巧妙。
〔美〕S.S.范•达因 《主教杀人事件》
〔S.S. Van Dine,The Bishop Murder Case,1929〕
南海出版公司,2002年
这是史上塑造童谣杀人模式的侦探小说,后来克里斯蒂即是受此书启发写出了《无人生还》。凶手模仿“谁杀了小知更鸟”的童谣,一个接着一个的杀人,凶手似乎是一个自称“主教”的人。范•达因崇尚解谜,小说中的凶手具有很高的智慧,设计的手法堪称一流,不过毕竟菲洛•万斯道高一丈,最后识破了凶手的诡计。
〔美〕达希尔•哈米特 《血腥收获》
〔Dashiell Hammett,Red Harvest,1929〕
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年
抛开哈米特本人简洁明晰的写作风格不谈,哈米特结构谜题的本事在硬汉派作家中也是首屈一指的。本书是哈米特的长篇处女作,实际上是由三件相互联系又各自独立的谋杀案组成,三个谜题都颇精彩,再加上哈米特擅长描写的侦探和罪犯之间的斗智斗力,本作的可看性犹在《马耳他黑鹰》之上。
〔美〕达希尔•哈米特 《马耳他黑鹰》
〔Dashiell Hammett,The Maltese Falcon,1930〕
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年
推理小说流派众多,旁支横斜,但解谜本格始终是正统,主流地位轻易动摇不得,唯一有能力和它分庭抗礼的大概也只有哈米特和钱德勒撑起的硬汉一脉了。哈米特不是第一个写硬汉小说的作家,但他是第一个给硬汉小说注入文学素质和心理深度的作家,他以自己的创作开辟了推理小说的另一战场。
〔美〕达希尔•哈米特 《瘦子》
〔Dashiell Hammett,The Thin Man,1934〕
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年
据说汉密特和福克纳在一次喝酒聊天时,福克纳不经意间流露出对通俗小说的轻视之感,汉密特当时没说什么,但回去以后不眠不休,把自己关在书房之内,写出了精益求精的《瘦子》。这部作品也是硬汉名作之一,不过说句老实话,这部作品还没有优秀到了会改变福克纳对通俗小说偏激看法的地步。
〔英〕法兰西斯•艾尔斯 《杀意》
〔Francis Iles,Malice Aforethought: the Story of a Commonplace Crime,1931〕
贵州人民出版社,2000年
艾尔斯的另一个化身叫安东尼•伯克莱,是一个在解谜推理领域响当当的名字。他的《毒巧克力命案》堪称黄金时代数学式推理的巅峰作品,而本书却是一本十足的犯罪小说,而且在史上同样具有重要的地位。这种二刀流且又都很有建树的作家真是少见。《杀意》的第一句话就告诉了读者谁是本书中的凶手,显然说明本书不是要读者猜凶手,而是看凶手。凶手如何精心设计,如何心慌意乱,最后来个人仰马翻。
〔比利时〕乔治•西姆农 《黄狗》
〔Georges Simenon,Le Chien Jaune,1931〕
群众出版社,1980年
西姆农是欧洲大陆为数不多的推理大师,他一生创作了四五百部小说,是高产的典型。他笔下的梅格雷探长系列超过100部,为他赢得了极高的声誉。梅格雷擅长抓住罪犯的犯罪心理,发掘案子的发生原因,在案子中流露出对现实问题的思考。本书以酒商遭人暗杀为开端,是梅格雷的代表作之一。
〔美〕埃勒里•奎因 《希腊棺材之谜》
〔Ellery Queen,The Greek Coffin Mystery,1932〕
群众出版社,1999年
埃勒里•奎因的早期作品以逻辑分析见长,而此书则是此类的代表作。小说情节错综复杂,推理严谨巧妙,加上奎因惯用的“挑战读者”,使得此书堪称黄金时代最伟大的杰作之一。
〔美〕埃勒里•奎因 《X的悲剧》
〔Ellery Queen,The Tragedy of Y,1932〕
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0年
本书中拥有3个精巧绝妙的谜团(而且包含了一个密室杀人),而且它的解答正是奎因所说的:“一个高二的学生,只要具备基本的代数知识,他就会发现这和解开方程式一样容易。”此外,这部书中也首次出现了被称为奎因代表性诡计的“死前留言”。
〔美〕埃勒里•奎因 《凶镇》
〔Ellery Queen,Calamity Town,1942〕
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0年
《凶镇》是奎因后期作品代表作,可以看出奎因从“推理问题”向“小说”的转变。文中透露出的自然主义风格令很多评论家和读者叫好。即便如此,作为一本优秀的侦探小说,它仍然具有传统的解谜特色:一杯酒中被人下了毒,死的不是杯子的主人而是偶然拿了毒酒杯子喝酒的人,到底凶手想毒死谁,到底谁是凶手?
〔美〕厄尔•斯坦利•加德纳 《移花接木》
〔Erle Stanley Gardner,The Case of the Velvet Claws,1933〕
文化艺术出版社,1997年
加德纳早年是廉价杂志的作者,也是为数不多的后来成为一代名家的人物。奠定他名家基础的就是佩里•梅森系列。梅森是一位律师,因此这个系列具有较多的法庭场景,也是法庭推理的代表作品。本书是梅森系列的首部作品,既体现了作者的法律背景,也可以看到传统推理小说的元素。
〔美〕厄尔•斯坦利•加德纳 《初出茅庐破大案》
〔Erle Stanley Gardner,The Bigger They Come,1939〕
海南出版社,2000年
加德纳写柯白莎和赖唐诺系列用的是A. A. Fair的笔名,这是和他梅森系列风格不同的系列,属于硬汉派加幽默派的小说。《初出茅庐破大案》就是这个系列的第一部。赖唐诺应聘到柯白莎的事物所当私家侦探,开始了这对凹凸侦探的首次合作。
〔美〕詹姆斯•凯因 《邮差总敲两次门》
〔James M. Cain,The Postman Always Rings Twice,1934〕
春风文艺出版社,1999年
这本书初问世时,曾因作者离经叛道的思想和粗俗利落的文笔引起极大争议。以犯罪者为第一主人公,以凶手做第一人称叙述视角,让读者在感同身受中渐渐与凶手立场趋于一致——这种技巧在今天随处可见,在当时却着实是个创举。这本书甚至影响了后来因写出《局外人》而扬名文坛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加谬。
〔美〕詹姆斯•凯因 《加倍赔偿》
〔James M. Cain,Double Indemnity,1943〕
春风文艺出版社,1999年(收录于《邮差总敲两次门》)
凯恩继《邮差总敲两次门》后又一部轰动文坛的小说。《加倍赔偿》是凯恩熟能生巧后的翻新之作,全面地体现了凯恩谋篇布局的功力,无论是扎实的谜题设计还是动人的情感描写,本书水准都在《邮差》之上。
〔英〕格雷厄姆•格林 《布莱顿硬糖》
〔Graham Greene,Brighton Rock,1938〕
译林出版社,1999年
格林的一部具有多种解读可能性的犯罪小说。书中的罪犯不像罪犯,他是个未成年、心智尚未成熟却又泯灭人性的小孩;侦探不像侦探,她是个放荡不羁的大乳奶娘;爱情不像爱情,在愁云惨雾之中不平等的情感利益相互纠葛,看得读者悒郁不已。光怪陆离的各色人性显示出了格林最本质深刻的洞察力。
〔英〕格雷厄姆•格林 《我们在哈瓦那的人》
〔Graham Greene,Our Man in Havanna,1958〕
辽宁人民出版社,1985年
让人从头笑到尾的一部间谍小说,格林式的幽默大放送作品。这本书的矛头直指007式不食人间烟火的间谍,以嘲讽的笔调讲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故事:一个身不由己的小人物无意间被卷入国家政权之间的争斗风波,结果竟然靠弥天大谎在两国之间无往不利,玩弄阴险狡诈的政客于鼓掌之上。入木三分的讥讽彻底解构了以往具有传奇色彩的间谍小说,是间谍小说中翻新出奇的作品。
〔美〕雷蒙德•钱德勒 《长眠不醒》
〔Raymond Chandler,The Big Sleep,1939〕
群众出版社,2002年
菲利普马洛初次登场的长篇小说,从此之后硬汉派侦探找到了他们的最佳代言人。可以说,马洛这个外表冷酷内心温柔的都市独行侠角色,影响了后来的每一个硬汉侦探。同是冷硬派大家,钱德勒的风格与汉密特却是千差万别:后者是彻底的世故和冷酷,侦探从内硬到外,而前者却始终不愿放弃心中对美好人性的希望,笔下侦探也只是个热水瓶——外冷内热。所以汉密特被人称之为“冷酷大街的黑色巨匠”,而钱德勒却是“犯罪小说的桂冠诗人”。
〔美〕雷蒙德•钱德勒 《恋人无情》
〔Raymond Chandler,Farewell, My Lovely,1940〕
群众出版社,2002年
书中写的是推理小说中难得一见的爱情范式,冷酷/忧伤/现实/浪漫合为一体,在作品结局一切矛盾纠缠爆发,令人低回不已。只不过如此有意境的一个书名却被翻译成恶俗的《恋人无情》,真该打打译者的屁股。
〔美〕雷蒙德•钱德勒 《湖底女人》
〔Raymond Chandler,The Lady in the Lake,1944〕
群众出版社,2002年
本书中马洛招牌式的讥讽和幽默仍随处可见,他还渐渐开始变得像个古典神探。《湖中女子》的确是钱德勒所有作品中本格味道最浓的一本,包含了一个绝对本格式的诡计:无头尸体。书中还塑造了一个随和怡人的老警察形象,在漆黑一片的硬派小说中实属仅见。
〔美〕约翰•狄克森•卡 《亡灵出没在古城》
〔John Dickson Carr,The Case of the Constant Suicides,1941〕
尽管这是一部简写作品,但毕竟是卡在国内唯一一部长篇译作,因此就选了这本。小说讲述了几桩离奇的“自杀”事件,包含了3个密室。出场破案的是卡笔下的名侦探菲尔博士,也就是密室讲义的演说者。简写使得小说逊色不少,但是仍可看出卡的精彩构思和布局。
〔美〕康奈尔•伍尔里奇 《我嫁给了一个死人》
〔Cornell Woolrich,I Married a Dead Man,1948〕
世界图书出版公司,1996年
伍尔里奇尽管被推理史家朱利安•西蒙斯情节太想通俗剧,矫情且煽情,不值得严肃对待,但是作为读者来说,伍尔里奇的小说却绝对好看。小说中一个几乎走投无路的女子因为车祸得以成别人,进入了一个富裕的家庭。她将面对什么?不读到最后是无法知道的。伍尔里奇的作品以悬疑线代替了故事线,将读者牵的团团转,而读者也乐得如此。
〔英〕约瑟芬•铁伊 《博来•法拉先生》
〔Josephine Tey,Brat Farrar,1949〕
华夏出版社,2003年
个人偏爱这本书胜于铁伊的《法兰柴斯事件》,主要是因为小说对于人物心理的描摹相当有分寸,悬疑气氛也不错。本书并非是一本完全意义上的本格作品。这是一个关于假扮别人以获得财产的故事,尽管读者已经知道法拉先生为了钱而骗人,但是随着故事的深入读者越来越喜欢这位商量的法拉先生,为他的前途和命运担心。
〔英〕约瑟芬•铁伊 《时间的女儿》
〔Josephine Tey,The Daughter of Time,1951〕
华夏出版社,2003年
这是铁伊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属于历史侦探小说范畴。铁伊笔下的名侦探格兰特探长因为脚伤住院,偶然看到一张英王理查三世的画像,激起了他的兴趣,他要探究四百年前的案件,寻求塔中王子的被杀真相。这本书在英国侦探小说作家协会票选中荣膺史上第一名。虽然并非精彩绝伦的本格谜团,但是小说告诉人们的远比解谜值得回味。
〔瑞士〕弗•迪伦马特 《法官和他的刽子手》
〔Friderich Durrenmatt,Der Richter und sein Henker,1952〕
群众出版社,1997年
迪伦马特是戏剧界的大师人物,然而早期也曾投身侦探小说领域,业绩依然不俗。这本《法官和他的刽子手》除收录同名作品外,还有《嫌疑》、《诺言》、《司法》3篇中篇小说。迪伦马特大体上是借侦探小说的壳来映射社会问题。他在《法官》和《嫌疑》中塑造的贝尔拉赫警探具有不屈不挠的精神,为保卫正义而战,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荷兰〕高罗佩 《狄仁杰断案全集》
〔Robert Hans van Gulik,Judge Dee Stories,1952-1968〕
时代文艺出版社,1999年
如果说比格斯笔下的陈查理只不过是作者的臆想产物,那么高罗佩笔下的狄仁杰则确有其人——狄仁杰是中国唐代的明相,确曾断狱无数。不过到了荷兰汉学家高罗佩的笔下就又多了几分西方神探的色彩。小说中的狄仁杰机智勇敢,破案注重逻辑推理和证据,不仅有谜而且大都是精彩而有趣的谜团。
〔美〕艾萨克•阿西莫夫 《钢城》
〔Isaac Isimov,The Caves of Steel,1953〕
内蒙古文化出版社,1998年(收录于《阿西莫夫科幻精品集》)
科幻推理。阿西莫夫是著名的科幻小说大师,然而他也钟情侦探小说,写了不少科幻推理小说,既有长篇也有短篇推理,而且大都是构思精巧的本格推理。这本《钢城》是地球人侦探里吉•巴利和机器人侦探丹尼尔•奥列弗的首次登场作品,讲述宇宙城一科学家遭死光枪射杀疑案。此后他们在《裸阳》(The Naked Sun,1958)、《曙光中的机器人》(The Robots of Dawn,1983)及《机器人与帝国》(Robots and Empire,1985)中再次合作,也是表现不俗。
〔美〕艾拉•利文 《临死前的吻》
〔Ira Levin,A Kiss Before Dying,1989〕
重庆出版社
《临死前的吻》是我个人十分喜爱的一部惊悚小说,全书分为三部,分别描绘了主人公(犯罪者)以不同手段杀害三位姐妹花的过程,其中第一部和第二部之间叙事角度的切换不露痕迹,却是整部作品的关键之处,写作技巧之成熟让人难以相信这是作家的处女作。本书获得埃德加最佳处女作奖。
〔美〕帕翠丽亚•海史密斯 《火车怪客》
〔Patricia Highsmith,Strangers on a Train,1950〕
四川文艺出版社&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年
海史密斯是史上重要的作家,开创了犯罪小说中的“海史密斯流派”。本书探讨的是“完美的谋杀”的问题,曾经获得1951年埃德加处女作奖提名,后来被希区柯克拍成同名电影,引起很大轰动。海史密斯不同于解谜作家,将注意点放在犯罪者身上,极力描摹犯罪者的心理和外在行动,并且获得了读者和论者的肯定。
〔美〕帕翠丽亚•海史密斯 《聪明的瑞普利先生》
〔Patricia Highsmith,The Talented Mr. Ripley,1955〕
四川文艺出版社&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年
海史密斯又一部镇住文坛“正义之士”的犯罪小说。作品给了杀人凶手一个完美的结局,心中黑暗一面早被作者掀起的读者是长吁了一口气,但坐镇文坛的批评家们可不买账了。由于几个一意孤行的批评家的阻扰,这本书落选当年的匕首奖。对当时的推理界而言,我们只能说这是一部提前诞生的作品。
〔英〕伊恩•弗莱明 《来自俄国的爱情》
〔Ian Fleming,From Russia, with Love,1957〕
百花文艺出版社,1986年
间谍小说。007系列作品之一,读者可以看到无所不能的詹姆斯邦德如何破获一个国际大阴谋,如何轻易俘虏一个敌方美女的芳心,如何在种种不利情况下化险为夷,最终战胜强大而邪恶的对手,就如同他在电影里一次次做到的那样。
〔美〕雷克斯•司道特 《死亡推理》
〔Rex Stout,The Final Deduction,1961〕
贵州人民出版社,1988年
司道特笔下的尼禄•沃尔夫和菲洛•万斯、埃勒里•奎因并称美国三大名侦探,由此可见地位不一般。沃尔夫是史上最著名的安乐椅神探,这个史上最胖的侦探始终不愿意出门,只喜欢侍弄兰花,迫于生计才让手下的阿契•古德温接案子。因此出现了很奇妙的组合,类似于硬汉侦探的古德温负责查线索,大侦探式的沃尔夫则再家推理。本书讲述了一个妇人要求找丈夫的故事,虽非杰作也算体现了沃尔夫探案的风格(此外本书还收录一篇非沃尔夫探案)。
〔英〕约翰•勒•卡雷 《受冷
〔美〕爱德加•爱伦•坡 《莫格街凶杀案》
〔Edgar Allan Poe,Tales,1845〕
群众出版社,1998年
坡是侦探小说之父。尽管他一生只写了约5篇侦探小说,但是却带出了后世数以万计的侦探小说大军。如柯南•道尔所说:“在(侦探小说)作家必须去走的小路上,他会看见坡的足迹总是在他的前面。”本书还收录了坡的科幻小说、恐怖小说等,可以看到这些方面坡仍然是前驱大师。
〔英〕查尔斯•狄更斯 《荒凉山庄》
〔Charles Dickens,Bleak House,1852-1853〕
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年
尽管对于侦探小说读者和现代读者来说,《荒凉山庄》过长的篇幅、舒缓的叙述都显得难以忍受,但是这本书对早期侦探小说的谋杀、侦破情节有所贡献,塑造的贝克特探长也颇有特色。实际上狄更斯未完成的遗作《埃德温•德鲁德疑案》更加具有现代侦探小说的特色,可惜没有结局,因此没推荐。
〔英〕威尔基•柯林斯 《月亮宝石》
〔Wilkie Collins,The Moonstone,1868〕
群众出版社,1999年
柯林斯被誉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部《月亮宝石》。沿袭自他的另一部奇情名著《白衣女人》的多叙述人第一人称叙述手法在本书中再次获得了成功。作为主角之一的克夫探长开始具有大侦探的气质。
〔英〕埃米尔•加伯利奥 《勒鲁菊案件》
〔Emile Gaboriau,L'Affaire Lerouge,1865-1866〕
九州图书出版社,1995年
这本《勒鲁菊案件》出版于1866年(1865年在报纸上连载),是推理史上第一部真正长篇侦探小说。虽然加博里奥笔下的主要侦探是勒考克警探,但是这部书中他仅是一个配角,主角是靠推理逻辑破案的业余侦探塔巴勒老爹。加博里奥将案件动机隐藏于过去的秘密中的手法一直由后人延续到黄金时代以前。
〔英〕阿瑟•柯南•道尔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Arthur Conan Doyle,Complete Sherlock Holmes,1887-1927〕
群众出版社,1981年
勿庸置疑的推理史上的绝对经典,甚至超出侦探小说的范畴,在全世界都妇孺皆知。福尔摩斯作为大侦探的典型成为后来无数侦探小说作家竞相效仿的模型。因此有人说:“每样事情都来自歇洛克•福尔摩斯。”
〔法〕加斯东•勒鲁 《“黄屋”奇案》
群众出版社,1999年
〔Gaston Leroux,Le Mystere de la Chambre Jaune,1907〕
这是少年侦探鲁尔塔比伊系列的首部侦探小说,这个系列一共6部作品,以此部最佳。这是一部精彩的心理密室小说。不论是在气氛营造,谜团设置,在当时看来都是一流的。
〔美〕玛丽•R•莱因哈特 《螺旋楼梯》
〔Mary Roberts Rinehart,The Circular Staircase,1908〕
群众出版社,2003年
莱因哈特以《螺旋楼梯》等书开创了“早知如此”流派,亦即后来的“女性悬念小说”。本书以一位老处女为侦探兼叙述人,讲述了某个夏天发生在乡村别墅的奇妙案件。小说采用的是“故事线”的手法,诚然对于现在读者吸引力大大减低,但是它仍然是史上具有代表性的作品。
〔英〕奥西兹女男爵 《角落里的老人》
〔Baroness Orczy,The Old Man in the Corner,1909〕
四川文艺出版社&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年
安乐椅神探的代表人物。“角落里的老人”坐在小店的一隅,几乎就靠着几张报纸,为宝利小姐讲述着一桩桩案件背后真实的故事。角落里的老人不需要将罪犯绳之以法,他只是显示自己的智力,嘲笑警察的无知。
〔英〕G•K•切斯特顿 《布朗神父探案集》
〔G.K. Chesterton,Father Brown Stories,1911-1935〕
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03年
作为短篇小说黄金时代的产物,布朗神父是少数能够走出福尔摩斯阴影、自立门户的侦探形象。布朗神父宣称他洞悉罪犯的一切,因而能够了解真实的犯罪情况。他的大部分作品显得过于直觉化,但是在谜团设置和独创性手法方面这些故事有着很大的成就。
〔英〕E•C•本特利 《特伦特的最后一案》
〔E.C. Bentley,Trent's Last Case,1913〕
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7年
尽管本特利原本打算戏弄一下侦探小说,可是却写出了一部史上的经典之作,成为了长篇侦探小说黄金时代的前驱作品。小说特伦特去探寻百万富翁的死亡真相,不料真相如此狭小,错误却无边无际。
〔英〕玛丽•贝洛克•朗蒂丝 《神秘房客》
〔Mrs. Belloc Lowndes,The Lodger,1913〕
四川文艺出版社&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年
本书是关于“开膛手杰克”的作品。1888年伦敦白教堂地区妓女连续被杀案件不仅引起极大轰动,也成为日后侦探小说作家写作的资本。包括埃勒里•奎因在内很多作家都尝试把这个真实案件带入虚构小说,而本书因为开创了“心理悬疑”流派而受到史家的推崇。一对夫妇接待了一位神秘却出手阔绰的房客,可是当房客每次夜里外出的时间与城里发生凶案的时间相符合,那么……
〔英〕约翰•巴肯: 《第三十九级台阶》
〔John Buchan,The Thirty-nine Steps,1915〕
贵州人民出版社,1981年
早期间谍小说的代表作。这部小说能够得享大名,希区柯克居功至伟。与其看巴肯的原著,我倒是更愿意看悬念大师的电影(同名,或译“国防大秘密”),乐趣只多不少,又能节省时间。
〔英〕F. W. 克劳夫兹 《桶子》
〔Freeman Wills Crofts,The Cask,1920〕
克劳夫兹的《桶子》在史上意义非凡,它于克里斯蒂的《斯泰尔斯神秘案件》共同开启长篇小说黄金时代的大门。而且不同于当时受到冷落的克里斯蒂的处女作,《桶子》出版之后获得很大的成功。一只从法国运送到英国的桶子中出现了女尸,于是英法两国三位侦探展开了调查。克劳夫兹的作品大部分属于“写实流派”,对于侦查过程巨细靡遗,具有“体验追缉真凶、寻求谜团出路”的风味。
〔法〕莫里斯•勒布朗 《钟敲八点》
〔Maurice Leblanc,Les Huits Coups de l'Horloge,1922〕
群众出版社,1998年(收录于《亚森•罗平探案全集2》)
勒布朗的亚森•罗平是史上著名的反侦探角色,作品具有很强的浪漫传奇色彩。当然有时候他也当侦探,这是小说的推理性就加强了,更加符合推理小说读者的口味。
〔美〕厄尔•德尔•比格斯 《没有钥匙的房间》
〔Earl Derr Biggers,The House Without A Key,1926〕
群众出版社,1999年
陈查理系列的首部作品。尽管读者会觉得陈查理出场太晚,人物不是非常突出,但是小说的谜团还算是巧妙,书中的陈查理的谦虚谨慎的态度以及惊人的直觉和推理也表露无遗。没有选择在西方评价较高的《中国鹦鹉》,因为尽管那本书具有东方神秘色彩,但是中国读者也许要说这是莫名其妙。
〔美〕厄尔•德尔•比格斯 《陈查理探案》
〔Earl Derr Biggers,Charlie Chan Carries On,1930〕
群众出版社,1999年
比格斯笔下的陈查理系列虽然仅仅6部,但是由于衍生出来的大量电影而影响巨大。陈查理的儒雅风度和精湛推理扫出了长久占据欧美读者对中国人的恐惧(这是魔鬼博士傅满洲留下的祸根)。个人最欣赏的还是这本《陈查理探案》,一个美国的旅行团做环游世界的旅行,却遇到一桩桩奇怪的命案,陈查理受苏格兰场老友所托,坚决要把罪犯抓住,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英〕阿加莎•克里斯蒂 《罗杰•埃克洛伊德谋杀案》
〔Agatha Christie,The Murder of Roger Ackroyd,1926〕
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
克里斯蒂的成名作。尽管波洛在《斯泰尔斯的神秘案件》中首次登场,可是这个人物到了本书才真正走出了自己的办案路子,而且游刃有余。加之本书巧妙的独创性手法,因此奠定了克里斯蒂名家的地位。
〔英〕阿加莎•克里斯蒂 《尼罗河上的惨案》
〔Agatha Christie,Death on the Nile,1937〕
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
也许得益于1978年改编的电影,不仅在欧美,而且在刚刚解禁的中国也引起了极大的轰动。这部原著在1979年被引进中国,不断再版,波洛形象就此深入人心。虽然这不是克里斯蒂常写的“乡村别墅”类型,但是仍然是克里斯蒂的传统风格,所谓的“人人有嫌疑,个个不可能”。除了精巧的诡计,对几对爱人间爱情的描写,沿途风土人情的描述都由独到之处。
〔英〕阿加莎•克里斯蒂 《无人生还》
〔Agatha Christie,And Then There Were None,1939〕
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
恐怕这本书是推理迷最推崇的克里斯蒂的作品了。童谣杀人加上孤岛,的确是史上不可多得的大构想。来到孤岛的人被困在岛上,接着一个个死去,凶手就在我们中间,可是谁是凶手?恐怖悬疑的气氛迷漫在整本书中,而谜底不读到最后也不可能知道,实在不愧是出自“侦探小说女王”之手的杰作。
〔英〕阿加莎•克里斯蒂 《谋杀启事》
〔Agatha Christie,A Murder is Announced,1950〕
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
马普尔小姐探案作品。谁能想到这个打着毛线,总爱跟人唠叨圣玛丽米德那个小村庄的老太婆会是名侦探呢?于是,凶手一次次罗网,马普尔小姐也声名远播,和比利时来的波洛抗衡起来。一则预告杀人的广告揭开了本书的序幕,接着谋杀就按时开始了。小说不仅有安排巧妙而复杂的谜,还有对英国田园风光以及人物的生动细致的描写,充分体现了克里斯蒂晚期作品的特色。
〔美〕S.S.范•达因 《金丝雀杀人事件》
〔S.S. Van Dine,The Canary Murder Case,1927〕
南海出版公司,2001年
范•达因的首部作品《班森杀人事件》甫一出版就打破了销售纪录,紧接着的《金丝雀杀人事件》一出版就销售一空,在美国历史上少有的。书中的业余侦探名叫菲洛•万斯,是个艺术鉴赏家。本书是一桩密室杀人案件,讲述一位名女优被杀的案子。最后万斯通过打牌来探究罪犯心理的手法十分独特和巧妙。
〔美〕S.S.范•达因 《主教杀人事件》
〔S.S. Van Dine,The Bishop Murder Case,1929〕
南海出版公司,2002年
这是史上塑造童谣杀人模式的侦探小说,后来克里斯蒂即是受此书启发写出了《无人生还》。凶手模仿“谁杀了小知更鸟”的童谣,一个接着一个的杀人,凶手似乎是一个自称“主教”的人。范•达因崇尚解谜,小说中的凶手具有很高的智慧,设计的手法堪称一流,不过毕竟菲洛•万斯道高一丈,最后识破了凶手的诡计。
〔美〕达希尔•哈米特 《血腥收获》
〔Dashiell Hammett,Red Harvest,1929〕
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年
抛开哈米特本人简洁明晰的写作风格不谈,哈米特结构谜题的本事在硬汉派作家中也是首屈一指的。本书是哈米特的长篇处女作,实际上是由三件相互联系又各自独立的谋杀案组成,三个谜题都颇精彩,再加上哈米特擅长描写的侦探和罪犯之间的斗智斗力,本作的可看性犹在《马耳他黑鹰》之上。
〔美〕达希尔•哈米特 《马耳他黑鹰》
〔Dashiell Hammett,The Maltese Falcon,1930〕
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年
推理小说流派众多,旁支横斜,但解谜本格始终是正统,主流地位轻易动摇不得,唯一有能力和它分庭抗礼的大概也只有哈米特和钱德勒撑起的硬汉一脉了。哈米特不是第一个写硬汉小说的作家,但他是第一个给硬汉小说注入文学素质和心理深度的作家,他以自己的创作开辟了推理小说的另一战场。
〔美〕达希尔•哈米特 《瘦子》
〔Dashiell Hammett,The Thin Man,1934〕
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年
据说汉密特和福克纳在一次喝酒聊天时,福克纳不经意间流露出对通俗小说的轻视之感,汉密特当时没说什么,但回去以后不眠不休,把自己关在书房之内,写出了精益求精的《瘦子》。这部作品也是硬汉名作之一,不过说句老实话,这部作品还没有优秀到了会改变福克纳对通俗小说偏激看法的地步。
〔英〕法兰西斯•艾尔斯 《杀意》
〔Francis Iles,Malice Aforethought: the Story of a Commonplace Crime,1931〕
贵州人民出版社,2000年
艾尔斯的另一个化身叫安东尼•伯克莱,是一个在解谜推理领域响当当的名字。他的《毒巧克力命案》堪称黄金时代数学式推理的巅峰作品,而本书却是一本十足的犯罪小说,而且在史上同样具有重要的地位。这种二刀流且又都很有建树的作家真是少见。《杀意》的第一句话就告诉了读者谁是本书中的凶手,显然说明本书不是要读者猜凶手,而是看凶手。凶手如何精心设计,如何心慌意乱,最后来个人仰马翻。
〔比利时〕乔治•西姆农 《黄狗》
〔Georges Simenon,Le Chien Jaune,1931〕
群众出版社,1980年
西姆农是欧洲大陆为数不多的推理大师,他一生创作了四五百部小说,是高产的典型。他笔下的梅格雷探长系列超过100部,为他赢得了极高的声誉。梅格雷擅长抓住罪犯的犯罪心理,发掘案子的发生原因,在案子中流露出对现实问题的思考。本书以酒商遭人暗杀为开端,是梅格雷的代表作之一。
〔美〕埃勒里•奎因 《希腊棺材之谜》
〔Ellery Queen,The Greek Coffin Mystery,1932〕
群众出版社,1999年
埃勒里•奎因的早期作品以逻辑分析见长,而此书则是此类的代表作。小说情节错综复杂,推理严谨巧妙,加上奎因惯用的“挑战读者”,使得此书堪称黄金时代最伟大的杰作之一。
〔美〕埃勒里•奎因 《X的悲剧》
〔Ellery Queen,The Tragedy of Y,1932〕
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0年
本书中拥有3个精巧绝妙的谜团(而且包含了一个密室杀人),而且它的解答正是奎因所说的:“一个高二的学生,只要具备基本的代数知识,他就会发现这和解开方程式一样容易。”此外,这部书中也首次出现了被称为奎因代表性诡计的“死前留言”。
〔美〕埃勒里•奎因 《凶镇》
〔Ellery Queen,Calamity Town,1942〕
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0年
《凶镇》是奎因后期作品代表作,可以看出奎因从“推理问题”向“小说”的转变。文中透露出的自然主义风格令很多评论家和读者叫好。即便如此,作为一本优秀的侦探小说,它仍然具有传统的解谜特色:一杯酒中被人下了毒,死的不是杯子的主人而是偶然拿了毒酒杯子喝酒的人,到底凶手想毒死谁,到底谁是凶手?
〔美〕厄尔•斯坦利•加德纳 《移花接木》
〔Erle Stanley Gardner,The Case of the Velvet Claws,1933〕
文化艺术出版社,1997年
加德纳早年是廉价杂志的作者,也是为数不多的后来成为一代名家的人物。奠定他名家基础的就是佩里•梅森系列。梅森是一位律师,因此这个系列具有较多的法庭场景,也是法庭推理的代表作品。本书是梅森系列的首部作品,既体现了作者的法律背景,也可以看到传统推理小说的元素。
〔美〕厄尔•斯坦利•加德纳 《初出茅庐破大案》
〔Erle Stanley Gardner,The Bigger They Come,1939〕
海南出版社,2000年
加德纳写柯白莎和赖唐诺系列用的是A. A. Fair的笔名,这是和他梅森系列风格不同的系列,属于硬汉派加幽默派的小说。《初出茅庐破大案》就是这个系列的第一部。赖唐诺应聘到柯白莎的事物所当私家侦探,开始了这对凹凸侦探的首次合作。
〔美〕詹姆斯•凯因 《邮差总敲两次门》
〔James M. Cain,The Postman Always Rings Twice,1934〕
春风文艺出版社,1999年
这本书初问世时,曾因作者离经叛道的思想和粗俗利落的文笔引起极大争议。以犯罪者为第一主人公,以凶手做第一人称叙述视角,让读者在感同身受中渐渐与凶手立场趋于一致——这种技巧在今天随处可见,在当时却着实是个创举。这本书甚至影响了后来因写出《局外人》而扬名文坛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加谬。
〔美〕詹姆斯•凯因 《加倍赔偿》
〔James M. Cain,Double Indemnity,1943〕
春风文艺出版社,1999年(收录于《邮差总敲两次门》)
凯恩继《邮差总敲两次门》后又一部轰动文坛的小说。《加倍赔偿》是凯恩熟能生巧后的翻新之作,全面地体现了凯恩谋篇布局的功力,无论是扎实的谜题设计还是动人的情感描写,本书水准都在《邮差》之上。
〔英〕格雷厄姆•格林 《布莱顿硬糖》
〔Graham Greene,Brighton Rock,1938〕
译林出版社,1999年
格林的一部具有多种解读可能性的犯罪小说。书中的罪犯不像罪犯,他是个未成年、心智尚未成熟却又泯灭人性的小孩;侦探不像侦探,她是个放荡不羁的大乳奶娘;爱情不像爱情,在愁云惨雾之中不平等的情感利益相互纠葛,看得读者悒郁不已。光怪陆离的各色人性显示出了格林最本质深刻的洞察力。
〔英〕格雷厄姆•格林 《我们在哈瓦那的人》
〔Graham Greene,Our Man in Havanna,1958〕
辽宁人民出版社,1985年
让人从头笑到尾的一部间谍小说,格林式的幽默大放送作品。这本书的矛头直指007式不食人间烟火的间谍,以嘲讽的笔调讲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故事:一个身不由己的小人物无意间被卷入国家政权之间的争斗风波,结果竟然靠弥天大谎在两国之间无往不利,玩弄阴险狡诈的政客于鼓掌之上。入木三分的讥讽彻底解构了以往具有传奇色彩的间谍小说,是间谍小说中翻新出奇的作品。
〔美〕雷蒙德•钱德勒 《长眠不醒》
〔Raymond Chandler,The Big Sleep,1939〕
群众出版社,2002年
菲利普马洛初次登场的长篇小说,从此之后硬汉派侦探找到了他们的最佳代言人。可以说,马洛这个外表冷酷内心温柔的都市独行侠角色,影响了后来的每一个硬汉侦探。同是冷硬派大家,钱德勒的风格与汉密特却是千差万别:后者是彻底的世故和冷酷,侦探从内硬到外,而前者却始终不愿放弃心中对美好人性的希望,笔下侦探也只是个热水瓶——外冷内热。所以汉密特被人称之为“冷酷大街的黑色巨匠”,而钱德勒却是“犯罪小说的桂冠诗人”。
〔美〕雷蒙德•钱德勒 《恋人无情》
〔Raymond Chandler,Farewell, My Lovely,1940〕
群众出版社,2002年
书中写的是推理小说中难得一见的爱情范式,冷酷/忧伤/现实/浪漫合为一体,在作品结局一切矛盾纠缠爆发,令人低回不已。只不过如此有意境的一个书名却被翻译成恶俗的《恋人无情》,真该打打译者的屁股。
〔美〕雷蒙德•钱德勒 《湖底女人》
〔Raymond Chandler,The Lady in the Lake,1944〕
群众出版社,2002年
本书中马洛招牌式的讥讽和幽默仍随处可见,他还渐渐开始变得像个古典神探。《湖中女子》的确是钱德勒所有作品中本格味道最浓的一本,包含了一个绝对本格式的诡计:无头尸体。书中还塑造了一个随和怡人的老警察形象,在漆黑一片的硬派小说中实属仅见。
〔美〕约翰•狄克森•卡 《亡灵出没在古城》
〔John Dickson Carr,The Case of the Constant Suicides,1941〕
尽管这是一部简写作品,但毕竟是卡在国内唯一一部长篇译作,因此就选了这本。小说讲述了几桩离奇的“自杀”事件,包含了3个密室。出场破案的是卡笔下的名侦探菲尔博士,也就是密室讲义的演说者。简写使得小说逊色不少,但是仍可看出卡的精彩构思和布局。
〔美〕康奈尔•伍尔里奇 《我嫁给了一个死人》
〔Cornell Woolrich,I Married a Dead Man,1948〕
世界图书出版公司,1996年
伍尔里奇尽管被推理史家朱利安•西蒙斯情节太想通俗剧,矫情且煽情,不值得严肃对待,但是作为读者来说,伍尔里奇的小说却绝对好看。小说中一个几乎走投无路的女子因为车祸得以成别人,进入了一个富裕的家庭。她将面对什么?不读到最后是无法知道的。伍尔里奇的作品以悬疑线代替了故事线,将读者牵的团团转,而读者也乐得如此。
〔英〕约瑟芬•铁伊 《博来•法拉先生》
〔Josephine Tey,Brat Farrar,1949〕
华夏出版社,2003年
个人偏爱这本书胜于铁伊的《法兰柴斯事件》,主要是因为小说对于人物心理的描摹相当有分寸,悬疑气氛也不错。本书并非是一本完全意义上的本格作品。这是一个关于假扮别人以获得财产的故事,尽管读者已经知道法拉先生为了钱而骗人,但是随着故事的深入读者越来越喜欢这位商量的法拉先生,为他的前途和命运担心。
〔英〕约瑟芬•铁伊 《时间的女儿》
〔Josephine Tey,The Daughter of Time,1951〕
华夏出版社,2003年
这是铁伊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属于历史侦探小说范畴。铁伊笔下的名侦探格兰特探长因为脚伤住院,偶然看到一张英王理查三世的画像,激起了他的兴趣,他要探究四百年前的案件,寻求塔中王子的被杀真相。这本书在英国侦探小说作家协会票选中荣膺史上第一名。虽然并非精彩绝伦的本格谜团,但是小说告诉人们的远比解谜值得回味。
〔瑞士〕弗•迪伦马特 《法官和他的刽子手》
〔Friderich Durrenmatt,Der Richter und sein Henker,1952〕
群众出版社,1997年
迪伦马特是戏剧界的大师人物,然而早期也曾投身侦探小说领域,业绩依然不俗。这本《法官和他的刽子手》除收录同名作品外,还有《嫌疑》、《诺言》、《司法》3篇中篇小说。迪伦马特大体上是借侦探小说的壳来映射社会问题。他在《法官》和《嫌疑》中塑造的贝尔拉赫警探具有不屈不挠的精神,为保卫正义而战,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荷兰〕高罗佩 《狄仁杰断案全集》
〔Robert Hans van Gulik,Judge Dee Stories,1952-1968〕
时代文艺出版社,1999年
如果说比格斯笔下的陈查理只不过是作者的臆想产物,那么高罗佩笔下的狄仁杰则确有其人——狄仁杰是中国唐代的明相,确曾断狱无数。不过到了荷兰汉学家高罗佩的笔下就又多了几分西方神探的色彩。小说中的狄仁杰机智勇敢,破案注重逻辑推理和证据,不仅有谜而且大都是精彩而有趣的谜团。
〔美〕艾萨克•阿西莫夫 《钢城》
〔Isaac Isimov,The Caves of Steel,1953〕
内蒙古文化出版社,1998年(收录于《阿西莫夫科幻精品集》)
科幻推理。阿西莫夫是著名的科幻小说大师,然而他也钟情侦探小说,写了不少科幻推理小说,既有长篇也有短篇推理,而且大都是构思精巧的本格推理。这本《钢城》是地球人侦探里吉•巴利和机器人侦探丹尼尔•奥列弗的首次登场作品,讲述宇宙城一科学家遭死光枪射杀疑案。此后他们在《裸阳》(The Naked Sun,1958)、《曙光中的机器人》(The Robots of Dawn,1983)及《机器人与帝国》(Robots and Empire,1985)中再次合作,也是表现不俗。
〔美〕艾拉•利文 《临死前的吻》
〔Ira Levin,A Kiss Before Dying,1989〕
重庆出版社
《临死前的吻》是我个人十分喜爱的一部惊悚小说,全书分为三部,分别描绘了主人公(犯罪者)以不同手段杀害三位姐妹花的过程,其中第一部和第二部之间叙事角度的切换不露痕迹,却是整部作品的关键之处,写作技巧之成熟让人难以相信这是作家的处女作。本书获得埃德加最佳处女作奖。
〔美〕帕翠丽亚•海史密斯 《火车怪客》
〔Patricia Highsmith,Strangers on a Train,1950〕
四川文艺出版社&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年
海史密斯是史上重要的作家,开创了犯罪小说中的“海史密斯流派”。本书探讨的是“完美的谋杀”的问题,曾经获得1951年埃德加处女作奖提名,后来被希区柯克拍成同名电影,引起很大轰动。海史密斯不同于解谜作家,将注意点放在犯罪者身上,极力描摹犯罪者的心理和外在行动,并且获得了读者和论者的肯定。
〔美〕帕翠丽亚•海史密斯 《聪明的瑞普利先生》
〔Patricia Highsmith,The Talented Mr. Ripley,1955〕
四川文艺出版社&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年
海史密斯又一部镇住文坛“正义之士”的犯罪小说。作品给了杀人凶手一个完美的结局,心中黑暗一面早被作者掀起的读者是长吁了一口气,但坐镇文坛的批评家们可不买账了。由于几个一意孤行的批评家的阻扰,这本书落选当年的匕首奖。对当时的推理界而言,我们只能说这是一部提前诞生的作品。
〔英〕伊恩•弗莱明 《来自俄国的爱情》
〔Ian Fleming,From Russia, with Love,1957〕
百花文艺出版社,1986年
间谍小说。007系列作品之一,读者可以看到无所不能的詹姆斯邦德如何破获一个国际大阴谋,如何轻易俘虏一个敌方美女的芳心,如何在种种不利情况下化险为夷,最终战胜强大而邪恶的对手,就如同他在电影里一次次做到的那样。
〔美〕雷克斯•司道特 《死亡推理》
〔Rex Stout,The Final Deduction,1961〕
贵州人民出版社,1988年
司道特笔下的尼禄•沃尔夫和菲洛•万斯、埃勒里•奎因并称美国三大名侦探,由此可见地位不一般。沃尔夫是史上最著名的安乐椅神探,这个史上最胖的侦探始终不愿意出门,只喜欢侍弄兰花,迫于生计才让手下的阿契•古德温接案子。因此出现了很奇妙的组合,类似于硬汉侦探的古德温负责查线索,大侦探式的沃尔夫则再家推理。本书讲述了一个妇人要求找丈夫的故事,虽非杰作也算体现了沃尔夫探案的风格(此外本书还收录一篇非沃尔夫探案)。
〔英〕约翰•勒•卡雷 《受冷
参考资料: 神秘联盟,百大书单(欧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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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要写侦探小说的话,不得不去参考这篇文章:
推理小说二十条守则
S.S.范达因
推理小说是一种智性游戏,但更像一种竞赛,作者必须公平地和读者玩这场比赛,他必须在使用策略和诡计的同时,维持一定程度的诚实,决不能过分到像玩桥牌时作弊一样。他必须以智取胜,透过精巧又不失诚实的设计引起读者的兴趣。因此,写推理小说有着极其明确的守则存在,虽然是不成文的规定,但约束力十足,每一个受人尊敬或懂得自重的小说作者,都得服膺这些守则。
再次,特别列出这些理应之为“戒律”的条文,其中,一部分根据所有伟大的推理小说作家所遵守的原则,另一部分则来自所有诚实作家内心的信念,两部分熔铸而成:
一.必须让读者拥有和侦探平等的机会解谜,所有线索都必须交待清楚。
二.除凶手对侦探所玩弄的必要的犯罪技巧之外,不该刻意欺骗或以不正当的诡计愚弄读者。
三.不可在故事中添加爱情成分,以免非理性的情绪干扰纯粹理性的推理。我们要将凶手送上正义的法庭,而不是将一对苦恋的情侣送上婚姻的圣坛。
四.侦探本人或警方搜查人员不可摇身变为凶手。如此等于拿一分钱铜板,说它是五元金币一样,这是不实的陈述。
五.控告凶手,必须通过逻辑推理,不可假借意外、巧合或没有合理动机的嫌疑犯自白。以后者的方式破案,无疑是故意驱使读者到一个不可能找到答案之处搜寻,等读者失败回来之后,才告诉他们答案从头到尾在你口袋中。这样的作者,不会比一个笑匠好到哪儿去。
六.推理小说必须有侦探,侦探不侦查案情就不能称之为侦探。侦探的任务是搜集一切可能的线索,再根据这些线索找出那个故事一开始时就犯下恶行的人。如果侦探不能由线索的分析推演出最终的结论,那就如同偷看算术书后才解答的小学生一样,不算真正解决了迷题。
七.推理中通常会出现尸体,尸体所暴露的疑点愈多愈妙。缺乏凶杀的犯罪太单薄,分量太不足,为一桩如此平凡的犯罪写上三百页也未免太小题大做了。毕竟,读者所耗费的时间精力必须获得回馈。美国人本质上比较富于人性,因此,一桩凶狠的谋杀安会激起他们的报复之念和恐惧心理,他们希望杀人者受到法律制裁。所以,当一个“恶毒”的谋杀案发生时,再温厚的读者都会怀抱满腔正义热忱地来追捕凶手。
八.破案只能通过合乎自然的方法。就推理小说而言,魔术、求神问卜、读心术、降灵符咒或水晶球等等一概列为禁忌。一个根据理性创作的推理故事,读者才有公平的机会参与斗智,但若和神异的世界竞争,甚至跻身四次元的形而上世界缉凶,读者等于在起点就注定输了。
九.侦探只能有一名,也就是说,负责真正推理缉凶的主角,就像希腊战争剧中的解围之神deus ex machina一样,是独一无二的。为解决一个迷题而搬来三四个侦探,指挥分散阅读的乐趣,打扰逻辑推理的脉络,更会不当地剥夺读者和侦探公平斗智的权益。侦探人数超过一名,读者会弄不清楚谁才是他真正的竞争对手,这就像让一个读者单挑一支接力赛跑队伍一样。
十.凶手必须是小说中多少有点分量的角色才行。也就是说,凶手必须是读者有兴趣,而且多少有所了解的人物。如果小说进行到最后一章,才将罪名加在一个陌生人,或者一个无足重轻的角色身上,那等于是作者自认无能,不配和读者斗智。
十一.那些作仆人的,比方说管家、脚夫、侍者、管理员、厨师等等,不可被选为凶手。因为这样的凶手太明显了,太容易被找出来,这样的处理实在无法令人满意,读者也会觉得浪费时间。凶手必须是值得花时间花心力去找的人——通常是最不被怀疑的那个。要是凶手真是某个卑微的奴仆,那作家实在没必要把这种故事写成书,让世人铭记于心。
十二.就算是连续杀人命案,凶手也只能有一名。当然,凶手可以有共犯或同谋,但务必只让一人挑起全部的罪行责任,读者的所有怒火必须集中于单一的反派角色身上。
十三.推理小说中,最好不要有秘密组织、帮会或黑手党之类的犯罪集团,否则作者等于在写冒险小说或间谍小说。一件完美而悬疑的谋杀案,若被这样一大批人马搅和的话,那可就无可挽回地完蛋大吉了。当然,推理小说中的凶手仍应该有他正当的逃命机会,但如果让整个庞大的秘密组织为他撑腰(如无所不有的藏匿地点或大批人马的保护),那显然又太过头了。相信一个有自尊心的一流凶手,在与侦探的对决时,不会让自己披上一身无法穿透的盔甲才上场。
十四.杀人手法和破案手法必须合理且科学。也就是说,推理小说不允许采用伪科学、纯幻想或投机的机关装置。举例来说,谋杀案的死者被才发现的新元素如超镭所杀,这就是不合理的;或者,用极其罕见,甚至是作者凭空想象的毒药害死,这也不行。一个推理小说作家必须限制自己在毒药方面的想象力,所用的毒药不得逾越寻常药典的范畴。如果作者天马行空于想象世界,漫无禁忌地翱翔于不存在的时空,那就逸出推理小说的界限了。
十五.迷题真相必须明晰有条理,可让有锐利洞察之眼的读者看穿,我的意思是,在案情大白之后,读者若重读一遍小说,会清楚地发现,破案的关键始终摆在他眼前,所有的线索也无一不指向同一名凶手。如果他跟侦探一样聪明的话,不必等到最后一章就可以自己破案。当然了,这样的读者的确是存在的。我对于推理小说所持的基本理论是:要读者无法自己发现答案是不可能的。可以预期的是,一定有某部分的读者和作者一样机灵。若是作者有足够的运动精神,将犯罪的计划和线索都在书中诚实地描述出来的话,这些敏感的读者就可以和书中的侦探一样,经由分析、推理和消除法将嫌疑犯指认出来,而这正是这场游戏的趣味所在。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有些不屑看通俗文学的读者,对于看推理小说不会感到脸红。
十六.过长的叙述性文字,微妙的人物分析,过渡的气氛营造或是在一些旁枝末节上玩弄文字,都不应该出现在推理小说里。这些在犯罪的记录和推理的过程中完全不重要。我们的主要目的是陈述问题,并经由分析将问题做出圆满的推论。而这类文字只会阻碍情节的发展,并将不相干的事情加进主题里。当然,必要的叙述和人物的描写可以使小说更加逼真。当作者将故事描写得非常引人入胜时,可使读者的情绪完全投入到剧情的发展和人物的刻画上,就这一点而言,作者已经将纯文学的技巧和犯罪事件所需要具备的真实性相容,并发挥到同等的境界了。写推理小说是一件非常严谨的事情,读者看它并不是为了华丽的词藻和风格,也不是为了绚丽的叙述和情绪的投射,而是为了刺激脑力所做的心智活动——就像是他们去参加球赛或玩拼字游戏一样。若在一个棒球比赛中,在换场时间对球员讲述球场的自然景色是如何的美丽,这怎么能激励球员们想要赢球的决心呢?若在猜字游戏的词汇里掺杂着语言学的学术论文中所要使用的晦涩字眼,这样只会使猜谜者在玩游戏的时候变得焦躁不安。
十七.不可让职业性罪犯负担推理小说中的犯罪责任。至于那些闯空门的小偷恶棍所做的坏事则是警察的责任,不是作家和杰出的业余侦探的事,这类犯法的事属于刑事组的例行工作。真正吸引人的犯罪,应该是出自教堂中的某个受人尊敬的大人物,或是以慈善闻名的老太太之手才是。
十八.在推理小说里,犯罪事件到最后决不能变成意外或以自杀收场,这种虎头蛇尾的结局,等于是对读者开了一个不可饶恕的大玩笑。要是有人买了这本书,发现里面的内容全是骗人而要求退钱的话,任何公正的法院都会站在他这边,而将这位欺骗了忠实读者的作家予以严惩。
十九.推理小说里的犯罪动机都是个人的。至于国际阴谋和战略的政治游戏属于另外一种小说,举例来说,像是特务组织之类的故事。谋杀的情节,必须保持一定程度的平易近人,才可以反映读者的日常生活经验,使他们压抑已久的欲望和情绪有所宣泄。
二十.以下列出几项常用的方法(顺便也把我这些规定凑个整数),这些方法都已经被用烂了。一个懂得自重的推理小说家通常都不会再次使用,因为所有的推理小说迷对于这几种方式都再熟悉不过了。谁要是用了它就等于承认自己的愚昧和缺乏创意。
1)把案发现场所留下的烟头,和嫌疑犯所抽的香烟品牌做比较,借此找到凶手。
2)假装受害者的鬼混显灵,吓得凶手自己招认。
3)伪造指纹。
4)用假人来制造不在场证明。
5)因为狗不吠,表示闯入者是熟人。
6)一个无辜的人被认定为凶手,结果发现他是凶手的孪生兄弟(或姐妹),或是长相酷似的亲戚。
7)用针筒注射或在饮料里放入迷药。
8)警察破门进入一间上锁的房间之后,谋杀才真正开始。
9)用相关字来测试是否有罪。
10) 使用密码或秘语,最后被侦探识破。
我认为好的侦探小说:
欧美方面的经典著作很多,
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比如比较老得像《月亮宝石》
还有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东方快车谋杀案》《无人生还》《尼罗河谋杀案》等
这些小说因为时代与现今相差甚远,所以偏重于侦探对于现场的勘测技巧以及基本推理.
艾勒里奎恩的几个悲剧(《Y之悲剧》),
范戴恩的《金丝雀杀人命案》《主教谋杀案》《格林家命案》等等…… 所写的是侦探菲洛·范斯
约翰迪克逊卡尔的《三口棺材》(密室杀人案件的经典)
就像范戴恩说的,侦探小说必须存在杀人案件,所以这几本小说都是杀人案件中的经典之作.
卡斯特勒鲁的《黄色房间的秘密》和《黑衣女子的香气》
这两部作品拥有太过浓厚的感情色彩,所以推理方面有些欠佳.
当然近期比较出名的就是丹布朗的《达芬奇密码》,属于宗教悬疑类,还有斯蒂芬金的一些作品。
(建议绫辻行人的《十角馆杀人预告》中出现的欧美小说家都比较有名,或者在《黑暗馆不死传说》后面也有一些介绍)
我比较喜欢日本的,变格派作品是以描写杀人犯变态心理为主,本格派是以推理手法为主。当然后者比较受欢迎。
江户川乱步的《女妖》《黄金假面人》《来自地狱的滑稽大师》,他笔下的侦探是明智小五郎;
横沟正史的《狱门岛》《本阵杀人事件》《恶魔吹著笛子来》《八墓村》之类的, 他的侦探是金田一耕助;
日本的作品有些像日本的动画,对于侦探偶像派的刻画比较夸张.不过想对符合东方人的口味.
赤川次郎的系列比较多,其他的松本清张,西村京太郎的列车系列,高木彬光 ,内田康夫的《死亡绿皮书》、《海市蜃楼》
如果你喜欢动漫类的推理小说可以看天树征丸的小说。
还有最近流行的是绫辻行人的馆系列,《十角馆杀人预告》和《钟表馆幽灵》等等都相当不错。时特别经典的本格杀人作品.
推理小说二十条守则
S.S.范达因
推理小说是一种智性游戏,但更像一种竞赛,作者必须公平地和读者玩这场比赛,他必须在使用策略和诡计的同时,维持一定程度的诚实,决不能过分到像玩桥牌时作弊一样。他必须以智取胜,透过精巧又不失诚实的设计引起读者的兴趣。因此,写推理小说有着极其明确的守则存在,虽然是不成文的规定,但约束力十足,每一个受人尊敬或懂得自重的小说作者,都得服膺这些守则。
再次,特别列出这些理应之为“戒律”的条文,其中,一部分根据所有伟大的推理小说作家所遵守的原则,另一部分则来自所有诚实作家内心的信念,两部分熔铸而成:
一.必须让读者拥有和侦探平等的机会解谜,所有线索都必须交待清楚。
二.除凶手对侦探所玩弄的必要的犯罪技巧之外,不该刻意欺骗或以不正当的诡计愚弄读者。
三.不可在故事中添加爱情成分,以免非理性的情绪干扰纯粹理性的推理。我们要将凶手送上正义的法庭,而不是将一对苦恋的情侣送上婚姻的圣坛。
四.侦探本人或警方搜查人员不可摇身变为凶手。如此等于拿一分钱铜板,说它是五元金币一样,这是不实的陈述。
五.控告凶手,必须通过逻辑推理,不可假借意外、巧合或没有合理动机的嫌疑犯自白。以后者的方式破案,无疑是故意驱使读者到一个不可能找到答案之处搜寻,等读者失败回来之后,才告诉他们答案从头到尾在你口袋中。这样的作者,不会比一个笑匠好到哪儿去。
六.推理小说必须有侦探,侦探不侦查案情就不能称之为侦探。侦探的任务是搜集一切可能的线索,再根据这些线索找出那个故事一开始时就犯下恶行的人。如果侦探不能由线索的分析推演出最终的结论,那就如同偷看算术书后才解答的小学生一样,不算真正解决了迷题。
七.推理中通常会出现尸体,尸体所暴露的疑点愈多愈妙。缺乏凶杀的犯罪太单薄,分量太不足,为一桩如此平凡的犯罪写上三百页也未免太小题大做了。毕竟,读者所耗费的时间精力必须获得回馈。美国人本质上比较富于人性,因此,一桩凶狠的谋杀安会激起他们的报复之念和恐惧心理,他们希望杀人者受到法律制裁。所以,当一个“恶毒”的谋杀案发生时,再温厚的读者都会怀抱满腔正义热忱地来追捕凶手。
八.破案只能通过合乎自然的方法。就推理小说而言,魔术、求神问卜、读心术、降灵符咒或水晶球等等一概列为禁忌。一个根据理性创作的推理故事,读者才有公平的机会参与斗智,但若和神异的世界竞争,甚至跻身四次元的形而上世界缉凶,读者等于在起点就注定输了。
九.侦探只能有一名,也就是说,负责真正推理缉凶的主角,就像希腊战争剧中的解围之神deus ex machina一样,是独一无二的。为解决一个迷题而搬来三四个侦探,指挥分散阅读的乐趣,打扰逻辑推理的脉络,更会不当地剥夺读者和侦探公平斗智的权益。侦探人数超过一名,读者会弄不清楚谁才是他真正的竞争对手,这就像让一个读者单挑一支接力赛跑队伍一样。
十.凶手必须是小说中多少有点分量的角色才行。也就是说,凶手必须是读者有兴趣,而且多少有所了解的人物。如果小说进行到最后一章,才将罪名加在一个陌生人,或者一个无足重轻的角色身上,那等于是作者自认无能,不配和读者斗智。
十一.那些作仆人的,比方说管家、脚夫、侍者、管理员、厨师等等,不可被选为凶手。因为这样的凶手太明显了,太容易被找出来,这样的处理实在无法令人满意,读者也会觉得浪费时间。凶手必须是值得花时间花心力去找的人——通常是最不被怀疑的那个。要是凶手真是某个卑微的奴仆,那作家实在没必要把这种故事写成书,让世人铭记于心。
十二.就算是连续杀人命案,凶手也只能有一名。当然,凶手可以有共犯或同谋,但务必只让一人挑起全部的罪行责任,读者的所有怒火必须集中于单一的反派角色身上。
十三.推理小说中,最好不要有秘密组织、帮会或黑手党之类的犯罪集团,否则作者等于在写冒险小说或间谍小说。一件完美而悬疑的谋杀案,若被这样一大批人马搅和的话,那可就无可挽回地完蛋大吉了。当然,推理小说中的凶手仍应该有他正当的逃命机会,但如果让整个庞大的秘密组织为他撑腰(如无所不有的藏匿地点或大批人马的保护),那显然又太过头了。相信一个有自尊心的一流凶手,在与侦探的对决时,不会让自己披上一身无法穿透的盔甲才上场。
十四.杀人手法和破案手法必须合理且科学。也就是说,推理小说不允许采用伪科学、纯幻想或投机的机关装置。举例来说,谋杀案的死者被才发现的新元素如超镭所杀,这就是不合理的;或者,用极其罕见,甚至是作者凭空想象的毒药害死,这也不行。一个推理小说作家必须限制自己在毒药方面的想象力,所用的毒药不得逾越寻常药典的范畴。如果作者天马行空于想象世界,漫无禁忌地翱翔于不存在的时空,那就逸出推理小说的界限了。
十五.迷题真相必须明晰有条理,可让有锐利洞察之眼的读者看穿,我的意思是,在案情大白之后,读者若重读一遍小说,会清楚地发现,破案的关键始终摆在他眼前,所有的线索也无一不指向同一名凶手。如果他跟侦探一样聪明的话,不必等到最后一章就可以自己破案。当然了,这样的读者的确是存在的。我对于推理小说所持的基本理论是:要读者无法自己发现答案是不可能的。可以预期的是,一定有某部分的读者和作者一样机灵。若是作者有足够的运动精神,将犯罪的计划和线索都在书中诚实地描述出来的话,这些敏感的读者就可以和书中的侦探一样,经由分析、推理和消除法将嫌疑犯指认出来,而这正是这场游戏的趣味所在。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有些不屑看通俗文学的读者,对于看推理小说不会感到脸红。
十六.过长的叙述性文字,微妙的人物分析,过渡的气氛营造或是在一些旁枝末节上玩弄文字,都不应该出现在推理小说里。这些在犯罪的记录和推理的过程中完全不重要。我们的主要目的是陈述问题,并经由分析将问题做出圆满的推论。而这类文字只会阻碍情节的发展,并将不相干的事情加进主题里。当然,必要的叙述和人物的描写可以使小说更加逼真。当作者将故事描写得非常引人入胜时,可使读者的情绪完全投入到剧情的发展和人物的刻画上,就这一点而言,作者已经将纯文学的技巧和犯罪事件所需要具备的真实性相容,并发挥到同等的境界了。写推理小说是一件非常严谨的事情,读者看它并不是为了华丽的词藻和风格,也不是为了绚丽的叙述和情绪的投射,而是为了刺激脑力所做的心智活动——就像是他们去参加球赛或玩拼字游戏一样。若在一个棒球比赛中,在换场时间对球员讲述球场的自然景色是如何的美丽,这怎么能激励球员们想要赢球的决心呢?若在猜字游戏的词汇里掺杂着语言学的学术论文中所要使用的晦涩字眼,这样只会使猜谜者在玩游戏的时候变得焦躁不安。
十七.不可让职业性罪犯负担推理小说中的犯罪责任。至于那些闯空门的小偷恶棍所做的坏事则是警察的责任,不是作家和杰出的业余侦探的事,这类犯法的事属于刑事组的例行工作。真正吸引人的犯罪,应该是出自教堂中的某个受人尊敬的大人物,或是以慈善闻名的老太太之手才是。
十八.在推理小说里,犯罪事件到最后决不能变成意外或以自杀收场,这种虎头蛇尾的结局,等于是对读者开了一个不可饶恕的大玩笑。要是有人买了这本书,发现里面的内容全是骗人而要求退钱的话,任何公正的法院都会站在他这边,而将这位欺骗了忠实读者的作家予以严惩。
十九.推理小说里的犯罪动机都是个人的。至于国际阴谋和战略的政治游戏属于另外一种小说,举例来说,像是特务组织之类的故事。谋杀的情节,必须保持一定程度的平易近人,才可以反映读者的日常生活经验,使他们压抑已久的欲望和情绪有所宣泄。
二十.以下列出几项常用的方法(顺便也把我这些规定凑个整数),这些方法都已经被用烂了。一个懂得自重的推理小说家通常都不会再次使用,因为所有的推理小说迷对于这几种方式都再熟悉不过了。谁要是用了它就等于承认自己的愚昧和缺乏创意。
1)把案发现场所留下的烟头,和嫌疑犯所抽的香烟品牌做比较,借此找到凶手。
2)假装受害者的鬼混显灵,吓得凶手自己招认。
3)伪造指纹。
4)用假人来制造不在场证明。
5)因为狗不吠,表示闯入者是熟人。
6)一个无辜的人被认定为凶手,结果发现他是凶手的孪生兄弟(或姐妹),或是长相酷似的亲戚。
7)用针筒注射或在饮料里放入迷药。
8)警察破门进入一间上锁的房间之后,谋杀才真正开始。
9)用相关字来测试是否有罪。
10) 使用密码或秘语,最后被侦探识破。
我认为好的侦探小说:
欧美方面的经典著作很多,
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比如比较老得像《月亮宝石》
还有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东方快车谋杀案》《无人生还》《尼罗河谋杀案》等
这些小说因为时代与现今相差甚远,所以偏重于侦探对于现场的勘测技巧以及基本推理.
艾勒里奎恩的几个悲剧(《Y之悲剧》),
范戴恩的《金丝雀杀人命案》《主教谋杀案》《格林家命案》等等…… 所写的是侦探菲洛·范斯
约翰迪克逊卡尔的《三口棺材》(密室杀人案件的经典)
就像范戴恩说的,侦探小说必须存在杀人案件,所以这几本小说都是杀人案件中的经典之作.
卡斯特勒鲁的《黄色房间的秘密》和《黑衣女子的香气》
这两部作品拥有太过浓厚的感情色彩,所以推理方面有些欠佳.
当然近期比较出名的就是丹布朗的《达芬奇密码》,属于宗教悬疑类,还有斯蒂芬金的一些作品。
(建议绫辻行人的《十角馆杀人预告》中出现的欧美小说家都比较有名,或者在《黑暗馆不死传说》后面也有一些介绍)
我比较喜欢日本的,变格派作品是以描写杀人犯变态心理为主,本格派是以推理手法为主。当然后者比较受欢迎。
江户川乱步的《女妖》《黄金假面人》《来自地狱的滑稽大师》,他笔下的侦探是明智小五郎;
横沟正史的《狱门岛》《本阵杀人事件》《恶魔吹著笛子来》《八墓村》之类的, 他的侦探是金田一耕助;
日本的作品有些像日本的动画,对于侦探偶像派的刻画比较夸张.不过想对符合东方人的口味.
赤川次郎的系列比较多,其他的松本清张,西村京太郎的列车系列,高木彬光 ,内田康夫的《死亡绿皮书》、《海市蜃楼》
如果你喜欢动漫类的推理小说可以看天树征丸的小说。
还有最近流行的是绫辻行人的馆系列,《十角馆杀人预告》和《钟表馆幽灵》等等都相当不错。时特别经典的本格杀人作品.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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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景旭枫的《天眼》,起点和幻剑书盟都有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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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写小说啊。。。。人物情节环境~!还有就是拼命写坚持写~!没别的了。。。。。。
推荐的啊,既然不要恐怖的,就先给你推荐看那多手记吧,一个系列10本。都不错。另外看一些比较好的推理侦探小说也可以。
推荐的啊,既然不要恐怖的,就先给你推荐看那多手记吧,一个系列10本。都不错。另外看一些比较好的推理侦探小说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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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曲折?那就是武侠、侦探和一部分言情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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