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决具体是什么含义?和判决又有什么区别呢
裁决是指公安机关关于当事人是否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否应予处罚,给予何种处罚,从轻还是从重处罚的决定。
区别:
1、主体不同
“判决”是指行使国家审判权的法院,通过法定程序,对所受理的案件,在案件审理终结之时,就实体问题依法作出的裁判。
“判决”的主体是司法机关,但“裁决”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或仲裁机构;换言之,“判决”属于典型的司法裁判,但“裁决”是“非司法性”的。
2、阶段不同
判决在审判后作出。法院在刑事诉讼的立案、侦查、起诉等阶段可以作出“裁定”或“决定”,但不可作出“判决”。
“裁决”如今主要分“行政裁决”和“仲裁裁决”两种。前者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的授权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决定,并不具有终局性,对行政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寻求司法救济;后者是指仲裁机构对仲裁案件的处理决定,普通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
扩展资料:
根据中国仲裁规则,最终裁决外,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或接受当事人之提议,在仲裁过程中,可就案件的任何问题作出中间裁决或者部分裁决。
中间裁决是指对审理清楚的争议所做的暂时性裁决,以利对案件的进一步审理;部分裁决是指仲裁庭对整个争议中的一些问题已经审理清楚,而先行作出的部分终局性裁决。这种裁决是构成最终裁决的组部分。
仲裁裁决必须于案件审理终结之日起45天内以书面形式做出,仲裁裁决除由于调解达成和解而作出的裁决书外,应说明裁决所依据的理由,并写明裁决是终局的和作出裁决书的日期地点,以及仲裁决员的署名等。
当事人对于仲裁裁决书,应依照其中所规定的时间自动履行,裁决书未规定期限的,应立即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可以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向中国法院申请执行,或根据有关国际公约、或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其它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
裁定和判决是法院两种不同的法律文书,其适用的范围、要求也各不相同。
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出的决定。裁定主要是解决诉讼进行中的程序问题,大部分是形式裁判、中间裁判。例如关于延期执行的裁定。小部分是终局裁判、实体裁判。前者如移送案件的裁定,后者如执行过程中的减刑裁定。
依案件性质,有民事裁定与刑事裁定之分。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裁定主要适用于下列范围:(1)驳回起诉。(2)关于诉讼保全和先行给付。(3)准予或者予撤销。(4)中止或者终结诉讼。(5)补正判决书中的失误。(6)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按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裁定主要适用于下列范围:(1)驳回起诉。(2)驳回上诉或者抗诉。(3)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4)停止执行死刑。(5)依法应予减刑或者假释等。裁定须用书面的应制作裁定书,采用口头的则记入笔录,于发生法律效力时执行。对准许上诉的裁定,应予裁定书中注明。
判决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终结时就实体问题所作出的决定。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体现。依案件性质,有民事判决和刑事判决之分。民事判决在于解决双方当事人关于民事权利、义务的争执。刑事判决在于解决确定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何种罪、应否处刑、如何处刑以及刑罚的执行方法等问题。从程序上说,它是结束案件的审理,因而是终局裁判。从内容上说,它是解决案件的实体法上的事项,所以是实体裁判。此外,依法院审查不同,还可分为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和再审判决。判决时必须制作判决书,于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
裁定、判决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过程中,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对各类案件的审理结果和审理案件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问题作出的结论和决定。但二者的适用是有严格区别的:(1)解决问题的性质不同。判决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就实体所作的决定;裁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诉讼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2)适用范围不同。刑事判决在于解决确定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何种罪应否处罚、如何处罚以及刑罚的执行方法等问题;民事判决在于解决双方当事人关于民事权利、义务的争执。 (3)采用形式有所不同。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而裁定则可书面或口头形式作出。例如延期审理、传唤未到庭的证人。更换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等可以制作口头裁定。但必须将口头裁定记入笔录。(4)发生法律效力的条件和时间不同。刑事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10日,刑事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5日。在此期间内不上诉和不抗诉的,在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不准上诉。民事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民事裁定为10日。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的第一审案件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审法院的判决是终审判决,不准上诉。宣布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裁定主要是解决程序性质问题,特别是其中不少是属于人民法院指挥程序的性质,固而不准上诉,而只能提出复议。属于第二审法院的终审裁定。也是不准上诉的裁定。裁定一经宣布和送达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如移送管辖、改朗或延期审理中止或终结诉讼、补正判决内容失误的裁定等。如准许上诉裁定,在上诉期内不上诉,期限届满后发生法律效力。(5)裁定在诉讼或者执行过程中都可以使用,一个案件可能有几个裁定;判决则是终局性的,每个案件只能有一个判决。
裁定和判决属于诉讼法的范畴。
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完结之时,依据事实和法律对案件作出的权威性判定。
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对审判和执行程序中的问题以及个别实体问题作出的权威性判定。
两者主要不同在于判决重于处理实体问题,而裁定重于处理程序问题。
裁决则主要是一个行政法的概念,是指行政主体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特定的民事纠纷居间进行载断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