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篇结合的文学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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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色六号梦幻
2011-06-27 · TA获得超过2435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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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守财奴》

小说《守财奴》生动地塑造了葛朗台这个虚伪、专横、贪婪成癖的资产阶级暴发户的形象,深刻地揭露了金钱统治下的种种罪恶和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作者在塑造人物形象时,让主人公葛朗台的一言一行都绕着金钱这个轴心转。文章一开头写道:“看见金子,占有金子,便是他的执着狂。”揭示出对黄金的贪婪是葛朗台这个资产阶级暴发户的最基本的性格特征。
为了更生动地表现葛朗台的性格特征,作者用了大量的笔墨来写富有个性化的人物语言。当葛朗台想到要对女儿报告财产数目,要把不动产“拍卖”时,他说:“那简直是在抹自己的脖子。”一句话充分暴露了葛朗台的专制、吝啬、爱财如命的性格。“噢!是真金!金子!……这交易划得来……”“得啦,孩子,你给了我生路,我有命啦……咱们两讫了……”这是一个资产阶级暴发户的语言!这一段生动的语言描写彻底地扯去了葛朗台脸上的遮羞布,露出了他的虚伪、狡诈、厚颜无耻的本质。小说还写到葛朗台在抢到侄儿留下的梳妆匣时,着眼点是有“两斤重”的金子,一连串的“金子”以惊叹的语气冲口而出,语调急促,语流简短,赤裸裸地表现其无耻而又无止境的贪欲。什么纯真的爱情?什么父女之情?全抵不上“美丽的金洋”。在葛朗台的眼中,只有金子才是最重要的。这些语言极其切合人物身份,十分传神,很具有个性特征。
作者还善于捕捉生动的人物动作,让葛朗台进行充分、淋漓尽致的表演,从而揭露出极其贪婪、极其吝啬的性格特点。小说在写葛朗台看到查理留给女儿的那个金匣子时,他的“身子一纵,扑向梳妆匣,好似一只老虎扑上一个睡着的婴儿。这一“纵”一“扑”强烈地辐射着一股占有欲。在写葛朗台骗女儿的继承权并要女儿签字时,作者这样写道:“葛朗台老头的眼光从文书转到女儿,从女儿转到文书,紧张得脑门上尽是汗,一刻也不停地抹着。”这里的“转”和“抹”深刻地揭示出葛朗台贪婪、自私、紧张不安、焦虑的心理,反映出他爱财如命的本质。
小说不仅运用语言描写和动作描写来表现人物十分成功,而且运用丰富而逼真的细节来表现人物 性格特征同样十分成功。作者把葛朗台盯着金路易的眼神比喻成“一个才知道观看的孩子呆望着同一件东西。”这充分说明葛朗台对金子的专注、贪婪。作者写到葛朗台在患了风瘫守密室的时候,花了大量的笔墨写了他的一系列行为:“他一动不动地呆在那儿,极不放心地把看他的人和装了铁皮的门轮流瞧着……监督她亲自把一袋袋的钱秘密地堆好,把门关严……”葛朗台在病中仍然关注着金子,贪婪执着的特点在这一细节得充分表现。文章最生动的一个细节描写是写葛朗台在做临终法事时手抓法器而送命的那一惊人动作与神态的描写,它表现了葛朗台爱财如命的本性至死不变,也嘲讽了守财奴可笑的贪婪行为。 作者在塑造葛朗台这个人物形象时除上面谈到的所运用的手法外,还运用了肖像描写、心理描写、对比手法等。比如对葛朗台太太隐忍贤德和描写,反衬出葛朗台的凶狠丑恶,这也是用资产阶级人性对抗资产阶级的兽性,对于自私自利的资产阶级的揭露和批判有一定的意义。
总之,这篇小说成功地塑造了葛朗台这个人物形象,通过各种手法揭示了葛朗台极端贪婪、极端吝啬的性格特征,也揭露了资产阶级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金钱交易”,就再没有别的任何联系了。

《双城记》

它是一部波澜壮阔的历史,它是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它更是一种纯洁而高尚的爱,它就是狄更斯笔下的《双城记》。全书充溢着扑朔迷离的色彩,映照了当时的时代气息。作者用一连串引人入胜的故事作为杠架,细致地描写了法国大革命的前因后果,成就和错误,而主人公西德尼.卡尔顿、露西.曼内特和查尔斯.达尔内之间的真挚的情感成为一大亮点。
就这样被一份爱感动,就这样被一段话感动。西德尼.卡尔顿的那段“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作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涯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将我彻底的感动。我甚至能感受到他那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它隐藏在内心,但却无比的深厚;它默默地承受与煎熬,为的是使它维系的人幸福;它总是无私地付出,而不求一丁点儿的回报。这种爱在无形中上升到一个新境界,放出凄美而动人的光彩,深深的进入了每一个人的心里。
当贝勒满法庭上的人若无其事地望着天花板。当观众由于长期的积怨盼望着一场杀人活剧上演,而他的一张字条揭穿了隐蔽在案件背后的阴谋。他一出场就带了一身忧郁,隐去了光芒却总是灰心、失望、冷漠、凄凉。他妥协于周围环境,但有时却显得格格不入,作为律师他才华出众,却甘心情愿躲在人后,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亲手筑起了一堵墙,隔绝了自己与名、与利、与社会,默默地逗留在角落里。他曾说过:"我是个绝望了的苦力,我不关心世上任何人,也没有任何人关心我。"他的悲剧在于,他太小看自己,似乎有点自卑,因此放任了自己,又因为放任而感到绝望。他是个很有才华,感情深厚的人,却无法用那才华和情感为自己获得幸福。他有着与查尔斯.达尔内同样的长相,却有着截然不同的命运……
他爱上了露西,却不愿去追求,他内心的善良使他担心自己"难免使她痛苦,悲哀和侮辱,拖着她一起堕落。"于是他把爱情隐藏在心里,宁可痛苦地徘徊在午夜的街口,压抑着心中热烈的感情与无尽的思念。他的爱是无私的,奉献的,他满足于偶尔看看自己朝思暮想的人儿,他羡慕达尔内,他恨他,但在痛苦情绪纠缠中,他依旧带着诚挚的祝福,愿他们永远幸福,因为"爱常常比恨更为强有力得多"。这个表面上懒散,放纵,好贪杯的"无用之徒",内心却是个极崇高,极纯洁的人。最后,他向露西表达了爱情,那段话是我一直铬记在心的,每次读起,都不免心中感到酸楚,如果他能多给自己一点儿信心,或许这个悲剧也不会如此的伤人。"我希望你知道你是我灵魂的最后的梦。我是在堕落的生活中见到了你和你的父亲,还有你所经营的这个甜蜜的家,才恢复了我心中自以为早已死灰的往日的梦想。我也因此才感到比任何时候都要凄凉可怜。自从我见到你以后,我才为一种原以为不会再谴责我的悔恨所苦恼。我听到我以为早已永远沉默的往日的声音在悄悄地催我上进……
一份真挚的感情,一个感人的故事,他将一份纯洁融入了这段辛酸的爱情,他是一个不甘于现状的叛逆者,正用他的一切向黑暗的世界挑战,他想要的是真正的光明。
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作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涯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但是,我们每个人的童年有高尔基那么贫苦吗?不,我们没有,我们在家里是独生子,是父母亲的掌上明珠。高尔基的童年没有我们幸福,家庭也没有我们美满。
高尔基从7岁起就没有了爸爸,跟着妈妈和年迈的奶奶生活,别的小孩都有新衣服,就他没有,他有的就只有几件打满补丁的衣服和一个书包。然而,他没有埋怨妈妈,而是更努力得读书,准备孝敬辛苦的妈妈。
童年这本书记载了高尔基儿时的一些故事,中间还夹着一点点的苦涩,还夹着做人的道理: 高尔基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也能成才,真让我佩服。
高尔基在小的时候就非常喜欢数学。 在一节数学课上,老师出了一个题目考在班上的同学,题目是:“1+2+3+4+……+100=?”这可为难了很多同学,他们一个个都很着急,只有高尔基算出来了,等于5050。从此,老师不会再因为他们家穷而瞧不起他们,而是觉得他很有数学天赋。
我们要向高尔基学习,孔子说得好:“见贤思其焉。”
★读《童年》有感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著作《童年》,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阿廖沙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了。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了。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的人的丑陋面目。高尔基的童年跟我们现在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了!
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我也有些想不明白,那些人做这一类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干吗呢?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
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如今,眼看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后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吧!
★《童年》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在竹林里嬉戏,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闻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
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跟在表姐身后捡麦子,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两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湛蓝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挑逗着衣襟,篮中的麦穗已有大半.童年的美好时光也就是在欢欣愉悦的劳动中度过的.
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读《童年》有感
高尔基(1868~1936)前苏联无产阶级作家,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他出身贫苦,幼年丧父,11岁即为生计在社会上奔波,当装卸工、面包房工人,贫民窟和码头成了他的“社会”大学的课堂。他与劳动人民同呼吸共命运,亲身经历了资本主义残酷的剥削与压迫。这对他的思想和创作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高尔基刻苦自学文化知识,并积极投身革命活动,探求改造现实的途径。1892年发表处女作《马卡尔·楚德拉》,登上文坛,他的早期作品,杂存着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两种风格,这是他无产阶级世界观形成前必然经历的阶段。浪漫主义作品如《马卡尔楚德拉》、《伊则吉尔老婆子》(1895)、《鹰之歌》(1895)等,赞美了热爱自由、向往光明与英雄业绩的坚强个性,表现了渴望战斗的激情;现实主义作品如《契尔卡什》、《沦落的人们》、《柯诺瓦洛夫》等,描写了人民的苦难生活及他们的崇高品德,表达了他们的激愤与抗争。这些作品的主人公大多是努力探求新的生活道路、思考生活的意义并充满激烈内心冲突的人物。
1905年革命失败后,高尔基赴美国及意大利写了一系列政论文章,抨击西方资本主义制度和充斥于思想、文学界的形形色色反动思潮。1908年创作的中篇小说《忏悔》流露出唯心主义的造神论思想,受到列宁的严肃批评,并得到他的热情帮助。尽管如此,高尔基的主导倾向仍然是积极的,富于革命的战斗精神。对新的无产阶级文学创作方法的特征从理论上进行了许多探索,提出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相结合的观点。他在两次革命之间的创作成果颇丰,如《奥古洛夫镇》(1909)、《夏天》(1909)、《马特维柯热米亚金的一生》(1910~1911)、《意大利童话》(1911~1913)、《俄罗斯童话》(1912~1917),以及稍后完成的自传体长篇小说三部曲的前两部《童年》和《人间》(1913~1916)。
高尔基不仅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也是杰出的社会活动家。他组织成立了苏联作家协会,并主持召开了全苏第一次作家代表大会,培养文学新人,积极参加保卫世界和平的事业。
高尔基的作品自1907年就开始介绍到中国。他的优秀文学作品和论著成为全世界无产阶级的共同财富。
《童年》是俄国作家高尔基自传三部曲的第一部,被誉为俄国最优秀的自传小说之一。《童年》写于 1931年,它向读者们展现了高尔基童年时期在外祖父家的生活,记录了高尔基在沙皇统治下的 心路历程。书里十分成功地塑造了几个角色,尤其是外祖母这一角色,她被称为“俄罗斯文学史上最鲜明、最富有诗意的形象之一”。小说真实地描写了19世纪70—90年代俄国社会的面貌,展示了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阅读《童年》时,我们可以真切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腐败、丑恶,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和年轻一代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苦难历程。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

初读这本书,讲实话,我也不是很读得懂。就连那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我也是学得似懂非懂的。我甚至觉得:鲁迅的这些文章,看起来简直就是象在跟你聊天似的,哪算得上什么名著?
后来多读了几遍,我懂得了,不要把这样的名著当作美文,其实,这本书的文章看似“聊天”也正是鲁迅的文字魅力所在。它看上去很朴实,甚至比较口语化,但为什么却能够深深地吸引人呢?就是因为这样的朴实,让人感觉很亲切,就象他站在你面前跟你诉说着什么似的,“说”到兴奋处,文字又会变得非常热烈,这就让人能够从中品味和感受鲁迅的点点滴滴。
郁达夫是这样形容鲁迅的文字的:“鲁迅的文体简练得像一把匕首,能以寸铁杀人,一刀见血,重要之点,抓住之后,只消三言两语就可以把主题道破。”是的,这个特点在《二十四孝图》这篇文章中表现得一览无遗。一开头,便以“寻咒”从侧面点出中心,接下来便诉说了一段他童年的一段故事。其实,鲁迅先生是话中有话啊,他借着说童年看《二十四孝图》的事情,其实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即对儿童的不重视。儿童都读不到他们应该读的书,而人们却熟视无睹,这难道不该引起我们的反思吗?然而我又想到了现在,现在的孩子们别说爱读书,他们连根本不想读书,不思学习。再看看那时侯的孩子们,他们渴望读书却没有书读,而现在我们有书读却不愿读,这难道不是一个令人悲哀的现象吗?
《朝花夕拾》中那几篇描写人的文章,我是比较喜欢的。首先,这些文章的内容比较吸引我——因为我喜欢看到各色各样的人,再加上鲁迅那种轻松而生动的语言,读着读着,你仿佛就可以看到那个人似乎站在你面前一样。比如《阿长与山海经》,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我们学过的课文中的“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可悲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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