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报到证,上面写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道手续怎么办理?
1、我是不是要到这个“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道?
2、这个“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哪里?官方网站有2个地址,2个都可以办理吗?
3、报道要带上什么资料?是不是要交费?
4、社区工作站需要我提供党员档案,学校说一起发,提取党员档案的话,需要什么文件? 展开
毕业生持申请表、学历学位材料、报到证、户籍材料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到手续。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和受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在网上申报信息后,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转交毕业生本人。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受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应确保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如因申报信息不实或不准确,导致毕业生无法后续办理毕业生报到等手续的,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受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自行负责。
第八条 毕业生持申请表到毕业院校办理派遣手续,领取毕业生就业通知书(以下简称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非深圳户籍毕业生)。户口不在毕业院校的非深圳户籍毕业生,须在学校办理派遣手续后,持申请表和报到证回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九条 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持申请表、学历学位材料、报到证、户籍材料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到手续。其中,用人单位接收的毕业生,到其立户所在市或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由人才引进代理机构代理接收的毕业生,到其拟入户地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扩展资料:
《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
第十条 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收到报到材料后,根据不同情形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办理报到手续;
(二)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且无法当场补正的,退回材料,并告知需补正的内容;
(三)不符合毕业生接收条件或者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并告知不予办理的理由。
第十一条 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后,领取毕业生介绍信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到相关部门办理户籍迁入手续。毕业生符合本市随迁政策的子女可同时办理随迁入户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推荐于2017-09-24
3、不缴费,具体资料可咨询报到地方的工作人员
4、需要接收你党员档案的地方开具一张党员档案接收函,才可提取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