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字在古文中的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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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之文婷
推荐于2016-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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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之”作代词用   
如下列加点的“之”字:   
1、执策而临之,曰:“天下无马。”(《马说》)   
2、名之者谁?山之僧智仙也。(《醉翁亭记》)   
3、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小石潭记》)   
4、闻水声,如鸣佩环,心乐之。(《小石潭记》)   
5、撤屏视之,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口技》)   
6、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曹刿论战》)   

分析以上例子可以看出,当“之”用在动词的后面,“之”的用法为代词,作它前面动词的宾语。   

二、“之”作动词用   
例:   
1、吾欲之南海,何如?(《劝学》)   
2、送孟浩然之广陵(《送孟浩然之广陵》)   
3、送杜少府之任蜀州(《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4、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陈涉世家》)   

分析以上例子,我们知道“之”用作动词也是有规律可循的。动词“之”的后面一般会跟一个地点名词,如例句中的“南海”、“广陵”、“蜀州”、“垄上”;前面有人名或人称代词,如例句中的“吾”、“孟浩然”、“杜少府”,例4中虽没直接出现人名,但很明显是承前省略了陈涉。整个句子合起来应为“某人去某地”的句式。   

三、“之”作助词用   
“之”作助词的用法比较复杂一些,在初中阶段出现的大致有以下三种:   
1、“之”作结构助词“的”解。   
如:①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童趣》)   
②以残年余力,曾不能毁山之一毛,其如土石何?(《愚公移山》)   
③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关雎》)   
④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曹刿论战》)   
⑤公输子之意不过欲杀臣。(《公输》)   
⑥寡人欲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安陵君其许寡人!(《唐雎不辱使命》)   

由以上例子分析可知,当“之”后面的一个词是名词(如“趣”、“洲”、“狱”、“意”、“地”)或名词性短语(如“一毛”)时,“之”作结构助词“的”解。   

2、“之”用于主谓之间,不译。   
如:①甚矣,汝之不惠!(《愚公移山》)   
②徐公不若君之美也。(《邹忌讽齐王纳谏》)   
③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   
④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⑤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岳阳楼记》)   

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当“之”用在一个名词或代词(主语)和一个动词或形容词(谓语)之间时,“之”不译。   

3、“之”起调节音节作用,不译。   
这种用法,在初中阶段并不多见,如:   
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   
②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陈涉世家》)③④⑤⑥  
可以看出,这种“之”多用于时间副词后面,作用为调节音节,不译。
百度网友6ca48fe
2013-01-24 · TA获得超过178个赞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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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词“之”字用法知多少 文言文中“之”的用法有很多种,因其位置、作用的不同,其用法和意义也不同,常见的用法有这几种:它的前面是动词时 ,常常用作代词,可代人或代事,如“明日,徐公来,孰视之”,其中的“之”代徐公(《战国策·邹忌讽齐王纳谏》);它在主谓语之间时,常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如 “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 ”(柳宗元《捕蛇者说》);它后面涉及的对象表处所时,常常译作“到……去”“往”“去”等,如“乃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辍耕之垄上”(《史记·陈涉世家》);它做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词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时,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如“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史记·陈涉世家》),“其西南诸峰林壑尤美,望之蔚然而深秀者,琅琊也”(《醉翁亭记》);它的后面是名词时,常理解为结构助词“的”,如“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曹刿论战》)。它的后面是“属、徒、伦、族”等表示某一类或某一种人或事物的名词时,“之”必须做代词,复指前面列举的内容,不能再理解为一般的结构助词。像下面这些例句中的“之”,因为后面跟着“属、徒、伦、类”等词,故都要译为“这些”或“那些”: 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陶渊明《桃花源记》) 郯子(苌虹、师襄等)之徒,其贤不及孔子。(韩愈《师说》) 吴起、孙膑、带佗……赵奢之伦制其兵。(贾谊《过秦论》)士大夫之族,曰师曰弟子云者。(韩愈《师说》 再看“忠之属也,可以一战”中的“之”,后面的“属”是“类”的意思,前面的“忠”是指代庄公说的“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这些尽心尽意、尽力为人民的事情,因此,“之”应该是复指代词,代指庄公提到的事情,故本句话也就可以译为——“(您提到的这些)都是为百姓尽心做事这一类的事情,可以凭借这个打一仗了”。这跟 《鱼我所欲也》中的“此之谓大丈夫”中的“之”用法有细微的区别,这一句为了强调宾语“此”,而用代词“之”复指宾语,把宾语提前,可以把“之”理解为宾语前置的标志。而“复立楚国之社稷”中的“之”,应为指示代词“这、此”,这句话译为——“再建立楚国这个国家”。这类似于《庄子·逍遥游》中的“之二虫又何如?”(这两个动物又懂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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俏丽还舒服的赤子H
高粉答主

2020-02-02 · 繁杂信息太多,你要学会辨别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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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葱学园
2022-07-18 · 原洋葱数学。好课上洋葱,学习更主动
洋葱学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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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之的意思有:到,往;第三人称代词,译为“他”(他们)、“它”(它们);指示代词,这;活用为第一人称,我;结构助词,相当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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