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组织结构设计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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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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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务与目标原则
企业组织设计的根本目的,是为实现企业的战略任务和经营目标服务的。这是一条最基本的原则。组织结构的全部设计工作必须以此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即企业任务、目标同组织结构之间是目的同手段的关系;衡量组织结构设计的优劣,要以是否有利于实现企业任务、目标作为最终的标准。从这一原则出发,当企业的任务、目标发生重大变化时,例如,从单纯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从内向型向外向型转变时,组织结构必须作相应的调整和变革,以适应任务、目标变化的需要。又如,进行企业机构改革,必须明确要从任务和目标的要求出发,该增则增,该减则减,避免单纯地把精简机构作为改革的目的。
2.专业分工和协作的原则
现代企业的管理,工作量大,专业性强,分别设置不同的专业部门,有利于提高管理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在合理分工的基础上,各专业部门只有加强协作与配合,才能保证各项专业管理的顺利开展,达到组织的整体目标。贯彻这一原则,在组织设计中要十分重视横向协调问题。主要的措施有:
(1)实行系统管理,把职能性质相近或工作关系密切的部门归类,成立各个管理子系统,分别由各副总经理(副厂长、部长等)负责管辖。
(2)设立一些必要的委员会及会议来实现协调。
(3)创造协调的环境,提高管理人员的全局观念,增加相互间的共同语
3.有效管理幅度原则
由于受个人精力、知识、经验条件的限制,一名领导人能够有效领导的直属下级人数是有一定限度的。有效管理幅度不是一个固定值,它受职务的性质、人员的素质、职能机构健全与否等条件的影响。这一原则要求在进行组织设计时,领导人的管理幅度应控制在一定水平,以保证管理工作的有效性。由于管理幅度的大小同管理层次的多少呈反比例关系,这一原则要求在确定企业的管理层次时,必须考虑到有效管理幅度的制约。因此,有效管理幅度也是决定企业管理层次的一个基本因素。
4.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原则
企业组织设计时,既要有必要的权力集中,又要有必要的权力分散,两者不可偏废。集权是大生产的客观要求,它有利于保证企业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有利于人力、物力、财力的合理分配和使用。而分权是调动下级积极性、主动性的必要组织条件。合理分权有利于基层根据实际情况迅速而正确地做出决策,也有利于上层领导摆脱日常事务,集中精力抓重大问题。因此,集权与分权是相辅相成的,是矛盾的统一。没有绝对的集权,也没有绝对的分权。企业在确定内部上下级管理权力分工时,主要应考虑的因素有:企业规模的大小,企业生产技术特点,各项专业工作的性质,各单位的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的要求等。
5.稳定性和适应性相结合的原则
稳定性和适应性相结合原则要求组织设计时,既要保证组织在外部环境和企业任务发生变化时,能够继续有序地正常运转;同时又要保证组织在运转过程中,能够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做出相应的变更,组织应具有一定的弹性和适应性。为此,需要在组织中建立明确的指挥系统、责权关系及规章制度;同时又要求选用一些具有较好适应性的组织形式和措施,使组织在变动的环境中,具有一种内在的自动调节机制。
企业组织设计的根本目的,是为实现企业的战略任务和经营目标服务的。这是一条最基本的原则。组织结构的全部设计工作必须以此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即企业任务、目标同组织结构之间是目的同手段的关系;衡量组织结构设计的优劣,要以是否有利于实现企业任务、目标作为最终的标准。从这一原则出发,当企业的任务、目标发生重大变化时,例如,从单纯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从内向型向外向型转变时,组织结构必须作相应的调整和变革,以适应任务、目标变化的需要。又如,进行企业机构改革,必须明确要从任务和目标的要求出发,该增则增,该减则减,避免单纯地把精简机构作为改革的目的。
2.专业分工和协作的原则
现代企业的管理,工作量大,专业性强,分别设置不同的专业部门,有利于提高管理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在合理分工的基础上,各专业部门只有加强协作与配合,才能保证各项专业管理的顺利开展,达到组织的整体目标。贯彻这一原则,在组织设计中要十分重视横向协调问题。主要的措施有:
(1)实行系统管理,把职能性质相近或工作关系密切的部门归类,成立各个管理子系统,分别由各副总经理(副厂长、部长等)负责管辖。
(2)设立一些必要的委员会及会议来实现协调。
(3)创造协调的环境,提高管理人员的全局观念,增加相互间的共同语
3.有效管理幅度原则
由于受个人精力、知识、经验条件的限制,一名领导人能够有效领导的直属下级人数是有一定限度的。有效管理幅度不是一个固定值,它受职务的性质、人员的素质、职能机构健全与否等条件的影响。这一原则要求在进行组织设计时,领导人的管理幅度应控制在一定水平,以保证管理工作的有效性。由于管理幅度的大小同管理层次的多少呈反比例关系,这一原则要求在确定企业的管理层次时,必须考虑到有效管理幅度的制约。因此,有效管理幅度也是决定企业管理层次的一个基本因素。
4.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原则
企业组织设计时,既要有必要的权力集中,又要有必要的权力分散,两者不可偏废。集权是大生产的客观要求,它有利于保证企业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有利于人力、物力、财力的合理分配和使用。而分权是调动下级积极性、主动性的必要组织条件。合理分权有利于基层根据实际情况迅速而正确地做出决策,也有利于上层领导摆脱日常事务,集中精力抓重大问题。因此,集权与分权是相辅相成的,是矛盾的统一。没有绝对的集权,也没有绝对的分权。企业在确定内部上下级管理权力分工时,主要应考虑的因素有:企业规模的大小,企业生产技术特点,各项专业工作的性质,各单位的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的要求等。
5.稳定性和适应性相结合的原则
稳定性和适应性相结合原则要求组织设计时,既要保证组织在外部环境和企业任务发生变化时,能够继续有序地正常运转;同时又要保证组织在运转过程中,能够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做出相应的变更,组织应具有一定的弹性和适应性。为此,需要在组织中建立明确的指挥系统、责权关系及规章制度;同时又要求选用一些具有较好适应性的组织形式和措施,使组织在变动的环境中,具有一种内在的自动调节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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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设计是指以企业组织结构为核心的组织系统的整体设计工作。它是企业总体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管理的基本前提。组织设计虽然是一项操作性较强的工作,但它是在企业组织理论的指导下进行的。
设计的基本原则
在长期的企业组织变革的实践活动中,西方管理学家曾提出过一些组织设计基本原则,如管理学家厄威克曾比较系统地归纳了古典管理学派泰罗、法约尔、马克斯·韦伯等人的观点,提出了8条指导原则:目标原则、相符原则、职责原则、组织阶层原则、管理幅度原则、专业化原则、协调原则和明确性原则;美国管理学家孔茨等人,在继承古典管理学派的基础上,提出了健全组织工作的l5条基本原则:目标一致原则、效率原则、管理幅度原则、分级原则、授权原则、职责的绝对性原则、职权和职责对等原则、统一指挥原则、职权等级原则、分工原则、职能明确性原则、检查职务与业务部门分设原则、平衡原则、灵活性原则和便于领导原则。我国企业在组织结构的变革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相应地提出了一些设计原则,现可以归纳如下:
1.任务与目标原则
企业组织设计的根本目的,是为实现企业的战略任务和经营目标服务的。这是一条最基本的原则。组织结构的全部设计工作必须以此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即企业任务、目标同组织结构之间是目的同手段的关系;衡量组织结构设计的优劣,要以是否有利于实现企业任务、目标作为最终的标准。从这一原则出发,当企业的任务、目标发生重大变化时,例如,从单纯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从内向型向外向型转变时,组织结构必须作相应的调整和变革,以适应任务、目标变化的需要。又如,进行企业机构改革,必须明确要从任务和目标的要求出发,该增则增,该减则减,避免单纯地把精简机构作为改革的目的。
2.专业分工和协作的原则
现代企业的管理,工作量大,专业性强,分别设置不同的专业部门,有利于提高管理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在合理分工的基础上,各专业部门只有加强协作与配合,才能保证各项专业管理的顺利开展,达到组织的整体目标。贯彻这一原则,在组织设计中要十分重视横向协调问题。主要的措施有:
(1)实行系统管理,把职能性质相近或工作关系密切的部门归类,成立各个管理子系统,分别由各副总经理(副厂长、部长等)负责管辖。
(2)设立一些必要的委员会及会议来实现协调。
(3)创造协调的环境,提高管理人员的全局观念,增加相互间的共同语
3.有效管理幅度原则
由于受个人精力、知识、经验条件的限制,一名领导人能够有效领导的直属下级人数是有一定限度的。有效管理幅度不是一个固定值,它受职务的性质、人员的素质、职能机构健全与否等条件的影响。这一原则要求在进行组织设计时,领导人的管理幅度应控制在一定水平,以保证管理工作的有效性。由于管理幅度的大小同管理层次的多少呈反比例关系,这一原则要求在确定企业的管理层次时,必须考虑到有效管理幅度的制约。因此,有效管理幅度也是决定企业管理层次的一个基本因素。
4.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原则
企业组织设计时,既要有必要的权力集中,又要有必要的权力分散,两者不可偏废。集权是大生产的客观要求,它有利于保证企业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有利于人力、物力、财力的合理分配和使用。而分权是调动下级积极性、主动性的必要组织条件。合理分权有利于基层根据实际情况迅速而正确地做出决策,也有利于上层领导摆脱日常事务,集中精力抓重大问题。因此,集权与分权是相辅相成的,是矛盾的统一。没有绝对的集权,也没有绝对的分权。企业在确定内部上下级管理权力分工时,主要应考虑的因素有:企业规模的大小,企业生产技术特点,各项专业工作的性质,各单位的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的要求等。
5.稳定性和适应性相结合的原则
稳定性和适应性相结合原则要求组织设计时,既要保证组织在外部环境和企业任务发生变化时,能够继续有序地正常运转;同时又要保证组织在运转过程中,能够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做出相应的变更,组织应具有一定的弹性和适应性。为此,需要在组织中建立明确的指挥系统、责权关系及规章制度;同时又要求选用一些具有较好适应性的组织形式和措施,使组织在变动的环境中,具有一种内在的自动调节机制。
设计原则
一、拔高原则
在为企业进行组织结构的重新设计时,必须遵循拔高原则,即整体设计应紧扣企业的发展战略,充分考虑企业未来所要从事的行业、规模、技术以及人力资源配置等,为企业提供一个几年内相对稳定且实用的平台。
二、优化原则
任何组织都存在于一定的环境之中,组织的外部环境必然会对内部的结构形式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企业组织结构的重新设计要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使企业组织结构适应于外部环境,谋求企业内外部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均衡原则
企业组织结构的重新设计应力求均衡,不能因为企业现阶段没有要求而合并部门和职能,在企业运行一段时间后又要重新进行设计,一句话:职能不能没有,岗位可以合并。
四、重点原则
随着企业的发展,会因环境的变化而使组织中各项工作完成的难易程度以及对组织目标实现的影响程度发生变化,企业的工作中心和职能部门的重要性亦随之变化,因此在进行企业组织结构设计时,要突出企业现阶段的重点工作和重点部门。
五、人本原则
设计企业组织结构前要综合考虑企业现有的人力资源状况以及企业未来几年对人力资源素质、数量等方面的需求,以人为本进行设计,切忌拿所谓先进的框架往企业身上套,更不能因人设岗,因岗找事。
六、适用原则
企业组织结构的重新设计要适应企业的执行能力和一些良好的习惯,使企业和企业员工在执行起来时容易上手,而不能脱离企业实际进行设计,使企业为适应新的组织结构而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
七、强制原则
重新设计的组织结构必然会因企业内部认识上的不统一、权利重新划分、人事调整、责任明确且加重、考核细致而严厉等现象的产生而导致干部和员工的消极抵制甚至反对,在这种情况下,设计人员和企业老总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采取召开预备会、邀请员工参与设计、舆论引导等手段,消除阻力,但在最后实施时,必须强制执行,严厉惩罚一切违规行为,确保整体运行的有序性,某些被证明不适合企业的设计可在运行两三个月后再进行微调。
八、效率成本原则
不论企业发展的任何阶段,对于组织结构设计必须遵循高效率和低成本原则,同样一项业务,能提高效率的就尽量选择高效率的设计方案。在业务流程的执行过程中始终要考虑到成本的因素,能用一百元完成的就一定不能用两百元去做。同时要根据具体业务的性质等级,同时考虑效率和成本的平衡。重要的、关键的业务,能支持就不要吝啬;一般的,相对不太重要的工作,能精简就精简,能合并就合并,在考虑不影响业务完成的情况下,尽量考虑成本因素。
设计的基本原则
在长期的企业组织变革的实践活动中,西方管理学家曾提出过一些组织设计基本原则,如管理学家厄威克曾比较系统地归纳了古典管理学派泰罗、法约尔、马克斯·韦伯等人的观点,提出了8条指导原则:目标原则、相符原则、职责原则、组织阶层原则、管理幅度原则、专业化原则、协调原则和明确性原则;美国管理学家孔茨等人,在继承古典管理学派的基础上,提出了健全组织工作的l5条基本原则:目标一致原则、效率原则、管理幅度原则、分级原则、授权原则、职责的绝对性原则、职权和职责对等原则、统一指挥原则、职权等级原则、分工原则、职能明确性原则、检查职务与业务部门分设原则、平衡原则、灵活性原则和便于领导原则。我国企业在组织结构的变革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相应地提出了一些设计原则,现可以归纳如下:
1.任务与目标原则
企业组织设计的根本目的,是为实现企业的战略任务和经营目标服务的。这是一条最基本的原则。组织结构的全部设计工作必须以此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即企业任务、目标同组织结构之间是目的同手段的关系;衡量组织结构设计的优劣,要以是否有利于实现企业任务、目标作为最终的标准。从这一原则出发,当企业的任务、目标发生重大变化时,例如,从单纯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从内向型向外向型转变时,组织结构必须作相应的调整和变革,以适应任务、目标变化的需要。又如,进行企业机构改革,必须明确要从任务和目标的要求出发,该增则增,该减则减,避免单纯地把精简机构作为改革的目的。
2.专业分工和协作的原则
现代企业的管理,工作量大,专业性强,分别设置不同的专业部门,有利于提高管理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在合理分工的基础上,各专业部门只有加强协作与配合,才能保证各项专业管理的顺利开展,达到组织的整体目标。贯彻这一原则,在组织设计中要十分重视横向协调问题。主要的措施有:
(1)实行系统管理,把职能性质相近或工作关系密切的部门归类,成立各个管理子系统,分别由各副总经理(副厂长、部长等)负责管辖。
(2)设立一些必要的委员会及会议来实现协调。
(3)创造协调的环境,提高管理人员的全局观念,增加相互间的共同语
3.有效管理幅度原则
由于受个人精力、知识、经验条件的限制,一名领导人能够有效领导的直属下级人数是有一定限度的。有效管理幅度不是一个固定值,它受职务的性质、人员的素质、职能机构健全与否等条件的影响。这一原则要求在进行组织设计时,领导人的管理幅度应控制在一定水平,以保证管理工作的有效性。由于管理幅度的大小同管理层次的多少呈反比例关系,这一原则要求在确定企业的管理层次时,必须考虑到有效管理幅度的制约。因此,有效管理幅度也是决定企业管理层次的一个基本因素。
4.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原则
企业组织设计时,既要有必要的权力集中,又要有必要的权力分散,两者不可偏废。集权是大生产的客观要求,它有利于保证企业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有利于人力、物力、财力的合理分配和使用。而分权是调动下级积极性、主动性的必要组织条件。合理分权有利于基层根据实际情况迅速而正确地做出决策,也有利于上层领导摆脱日常事务,集中精力抓重大问题。因此,集权与分权是相辅相成的,是矛盾的统一。没有绝对的集权,也没有绝对的分权。企业在确定内部上下级管理权力分工时,主要应考虑的因素有:企业规模的大小,企业生产技术特点,各项专业工作的性质,各单位的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的要求等。
5.稳定性和适应性相结合的原则
稳定性和适应性相结合原则要求组织设计时,既要保证组织在外部环境和企业任务发生变化时,能够继续有序地正常运转;同时又要保证组织在运转过程中,能够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做出相应的变更,组织应具有一定的弹性和适应性。为此,需要在组织中建立明确的指挥系统、责权关系及规章制度;同时又要求选用一些具有较好适应性的组织形式和措施,使组织在变动的环境中,具有一种内在的自动调节机制。
设计原则
一、拔高原则
在为企业进行组织结构的重新设计时,必须遵循拔高原则,即整体设计应紧扣企业的发展战略,充分考虑企业未来所要从事的行业、规模、技术以及人力资源配置等,为企业提供一个几年内相对稳定且实用的平台。
二、优化原则
任何组织都存在于一定的环境之中,组织的外部环境必然会对内部的结构形式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企业组织结构的重新设计要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使企业组织结构适应于外部环境,谋求企业内外部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均衡原则
企业组织结构的重新设计应力求均衡,不能因为企业现阶段没有要求而合并部门和职能,在企业运行一段时间后又要重新进行设计,一句话:职能不能没有,岗位可以合并。
四、重点原则
随着企业的发展,会因环境的变化而使组织中各项工作完成的难易程度以及对组织目标实现的影响程度发生变化,企业的工作中心和职能部门的重要性亦随之变化,因此在进行企业组织结构设计时,要突出企业现阶段的重点工作和重点部门。
五、人本原则
设计企业组织结构前要综合考虑企业现有的人力资源状况以及企业未来几年对人力资源素质、数量等方面的需求,以人为本进行设计,切忌拿所谓先进的框架往企业身上套,更不能因人设岗,因岗找事。
六、适用原则
企业组织结构的重新设计要适应企业的执行能力和一些良好的习惯,使企业和企业员工在执行起来时容易上手,而不能脱离企业实际进行设计,使企业为适应新的组织结构而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
七、强制原则
重新设计的组织结构必然会因企业内部认识上的不统一、权利重新划分、人事调整、责任明确且加重、考核细致而严厉等现象的产生而导致干部和员工的消极抵制甚至反对,在这种情况下,设计人员和企业老总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采取召开预备会、邀请员工参与设计、舆论引导等手段,消除阻力,但在最后实施时,必须强制执行,严厉惩罚一切违规行为,确保整体运行的有序性,某些被证明不适合企业的设计可在运行两三个月后再进行微调。
八、效率成本原则
不论企业发展的任何阶段,对于组织结构设计必须遵循高效率和低成本原则,同样一项业务,能提高效率的就尽量选择高效率的设计方案。在业务流程的执行过程中始终要考虑到成本的因素,能用一百元完成的就一定不能用两百元去做。同时要根据具体业务的性质等级,同时考虑效率和成本的平衡。重要的、关键的业务,能支持就不要吝啬;一般的,相对不太重要的工作,能精简就精简,能合并就合并,在考虑不影响业务完成的情况下,尽量考虑成本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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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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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讲,设计正式的组织机构主要应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1.目标一致性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组织机构设计必须有利于企业目标的实现。任何一个企业成立,都有其宗旨和目标,因而,企业中的每一部分都应该与既定的宗旨和目标相关联。否则,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一个生产企业的目标是通过生产某种满足社会需要的产品实现利润的最大化,那么,它的组织机构一般包括为实现这一目标而设立的计划部门、采购部门、生产部门、销售部门、财务部门等。同时,每一机构根据总目标制定本部门的分目标,而这些分目标又成为该机构向其下属机构进行细分的基础。这样目标被层层分解,机构层层建立,直至每一个人都了解自己在总目标的实现中应完成的任务。这样建立起来的组织机构才是一个有机整体,为总目标的实现提供了保证。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统一领导是现代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它对于建立健全组织,统一组织行动,协调组织是至关重要的。要保证统一领导,组织机构一定要按照统一领导的原则来设计。根据这一原则,任何下级只能接受一个上级的领导,不得受到一个以上的上级的直接指挥。上级不得越过直属下级进行指挥(但可越级检查工作),下级也不得越过直属上级接受更高一级的指令(但可越级反映情况)。职能管理部门只能是直线指挥主管的参谋和助手,有权提出建议,提供信息,但无权向该级直线指挥系统的下属发号施令,否则就是破坏统一领导原则,造成令出多门,使下级无所适从。
要保证统一领导,应该将有关组织全局的重要权力集中在组织的最高管理机构。例如,组织目标、方针、计划、主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权,组织的人事、财务大权等,都必须集中在组织的最高管理层,以保证整个组织活动的协调一致。在实行统一领导的同时,还必须实行分级管理。所谓分级管理,就是在保证集中统一领导的前提下,建立多层次的管理组织机构,自上而下地逐级授予下级行政领导适当的管理权力,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专业化原则
专业化就是按工作任务的性质进行专业化分工,也就是说,组织内的各部门都应该尽量按专业化原则来设置,以便使工作精益求精,达到最高效率。
4.相互协调的原则
为了确保组织目标的实现,在组织内的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的内部,都必须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地开展工作,这样才能保证整个组织活动的步调一致,否则组织的职能将受到严重影响,目标就难以保证完成。
5.权责对等原则
权是指管理的职权,即职务范围内的管理权限。责是指管理上的职责,即当管理者占有某职位,担任某职务时所应履行的义务。职责不像职权那样可以授予下属,它作为一种应该履行的义务是不可以授予别人的。职权应与职责相符,职责不可以大于也不可能小于所授予的职权。职权、职责和职务是对等的,如同一个等边三角形三边等值一样,一定的职务必有一定的职权和职责与之相对应。
6.有效性原则
有效性原则要求组织机构和组织活动必须富有成效。(互)组织机构设计要合理。要基于管理目标的需要,因事设机构、设职务匹配人员,人与事要高度配合,反对离开目标,因人设职,因职找事。(2)组织内的信息要畅通。由于企业内组织机构的复杂性和相互之间关系的纵横交错,往往易发生信息阻塞,这将导致企业管理的混乱,因而对信息管理要求,一要准确,二要迅速,三要及时反馈。只有这样才不至于决策失误,才能了解到命令执行情况,也才能及时得到上级明确的答复,使问题得到尽快解决。(3)主管领导者要能够对下属实施有效的管理。为此,必须规定各种明确的制度,使主管人员能对整个组织进行有效的指挥和控制。只有明确了规章制度,才能保证和巩固组织内各层次和人们之间关系的协调一致。
7.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原则
这条原则要求企业实施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来保证 有效的管理。需集中的权力要集中,该下放的权力要大胆地分给下级,这样才能增加企业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如果将所有的权力都集中于最高管理层,则会使最高层主管疲于应付琐碎的事务,而忽视企业的战略性、方向性的大问题;反之,权力过于分散,各部门各把一方,则彼此协调困难,不利于整个企业采取一致行动,实现整体利益。因此,高层主管必须将与下属所承担的职责相应的职权授予他们,调动下层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发挥其聪明才智,同时也减轻了高层主管的工作负担,以利于其集中精力抓大事。但在一个企业中,究竞哪些权力该集中,哪些权力该分散,没有统一的模式,往往是根据企业的具体性质和管理者的经验来确定。
8.稳定性与适应性相结合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企业组织机构既要有相对的稳定性,又不能频繁变动,但要随外部环境及自身需要作相应调整。一般来讲,一个企业有效活动的进行能维持一种相对稳定状态,企业成员对各自的职责和任务越熟悉,工作效率就越高。组织机构的经常变动会打破企业相对均衡的运动状态,接受和适应新的组织机构会影响工作效率,故企业组织机构应保持相对稳定。但是,任何企业都是动态。开放的系统,不但自身是在不断运动变化,而且外界环境也是在变化的,当相对僵化、低效率的组织机构已无法适应外部的变化甚至危及企业的生存时,组织机构的调整和变革即不可避免,只有调整和变革,企业才会重新充满活力,提高效率。
1.目标一致性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组织机构设计必须有利于企业目标的实现。任何一个企业成立,都有其宗旨和目标,因而,企业中的每一部分都应该与既定的宗旨和目标相关联。否则,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一个生产企业的目标是通过生产某种满足社会需要的产品实现利润的最大化,那么,它的组织机构一般包括为实现这一目标而设立的计划部门、采购部门、生产部门、销售部门、财务部门等。同时,每一机构根据总目标制定本部门的分目标,而这些分目标又成为该机构向其下属机构进行细分的基础。这样目标被层层分解,机构层层建立,直至每一个人都了解自己在总目标的实现中应完成的任务。这样建立起来的组织机构才是一个有机整体,为总目标的实现提供了保证。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统一领导是现代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它对于建立健全组织,统一组织行动,协调组织是至关重要的。要保证统一领导,组织机构一定要按照统一领导的原则来设计。根据这一原则,任何下级只能接受一个上级的领导,不得受到一个以上的上级的直接指挥。上级不得越过直属下级进行指挥(但可越级检查工作),下级也不得越过直属上级接受更高一级的指令(但可越级反映情况)。职能管理部门只能是直线指挥主管的参谋和助手,有权提出建议,提供信息,但无权向该级直线指挥系统的下属发号施令,否则就是破坏统一领导原则,造成令出多门,使下级无所适从。
要保证统一领导,应该将有关组织全局的重要权力集中在组织的最高管理机构。例如,组织目标、方针、计划、主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权,组织的人事、财务大权等,都必须集中在组织的最高管理层,以保证整个组织活动的协调一致。在实行统一领导的同时,还必须实行分级管理。所谓分级管理,就是在保证集中统一领导的前提下,建立多层次的管理组织机构,自上而下地逐级授予下级行政领导适当的管理权力,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专业化原则
专业化就是按工作任务的性质进行专业化分工,也就是说,组织内的各部门都应该尽量按专业化原则来设置,以便使工作精益求精,达到最高效率。
4.相互协调的原则
为了确保组织目标的实现,在组织内的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的内部,都必须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地开展工作,这样才能保证整个组织活动的步调一致,否则组织的职能将受到严重影响,目标就难以保证完成。
5.权责对等原则
权是指管理的职权,即职务范围内的管理权限。责是指管理上的职责,即当管理者占有某职位,担任某职务时所应履行的义务。职责不像职权那样可以授予下属,它作为一种应该履行的义务是不可以授予别人的。职权应与职责相符,职责不可以大于也不可能小于所授予的职权。职权、职责和职务是对等的,如同一个等边三角形三边等值一样,一定的职务必有一定的职权和职责与之相对应。
6.有效性原则
有效性原则要求组织机构和组织活动必须富有成效。(互)组织机构设计要合理。要基于管理目标的需要,因事设机构、设职务匹配人员,人与事要高度配合,反对离开目标,因人设职,因职找事。(2)组织内的信息要畅通。由于企业内组织机构的复杂性和相互之间关系的纵横交错,往往易发生信息阻塞,这将导致企业管理的混乱,因而对信息管理要求,一要准确,二要迅速,三要及时反馈。只有这样才不至于决策失误,才能了解到命令执行情况,也才能及时得到上级明确的答复,使问题得到尽快解决。(3)主管领导者要能够对下属实施有效的管理。为此,必须规定各种明确的制度,使主管人员能对整个组织进行有效的指挥和控制。只有明确了规章制度,才能保证和巩固组织内各层次和人们之间关系的协调一致。
7.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原则
这条原则要求企业实施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来保证 有效的管理。需集中的权力要集中,该下放的权力要大胆地分给下级,这样才能增加企业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如果将所有的权力都集中于最高管理层,则会使最高层主管疲于应付琐碎的事务,而忽视企业的战略性、方向性的大问题;反之,权力过于分散,各部门各把一方,则彼此协调困难,不利于整个企业采取一致行动,实现整体利益。因此,高层主管必须将与下属所承担的职责相应的职权授予他们,调动下层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发挥其聪明才智,同时也减轻了高层主管的工作负担,以利于其集中精力抓大事。但在一个企业中,究竞哪些权力该集中,哪些权力该分散,没有统一的模式,往往是根据企业的具体性质和管理者的经验来确定。
8.稳定性与适应性相结合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企业组织机构既要有相对的稳定性,又不能频繁变动,但要随外部环境及自身需要作相应调整。一般来讲,一个企业有效活动的进行能维持一种相对稳定状态,企业成员对各自的职责和任务越熟悉,工作效率就越高。组织机构的经常变动会打破企业相对均衡的运动状态,接受和适应新的组织机构会影响工作效率,故企业组织机构应保持相对稳定。但是,任何企业都是动态。开放的系统,不但自身是在不断运动变化,而且外界环境也是在变化的,当相对僵化、低效率的组织机构已无法适应外部的变化甚至危及企业的生存时,组织机构的调整和变革即不可避免,只有调整和变革,企业才会重新充满活力,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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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务目标原则:是指企业组织结构的设计必须以企业的战略任务和经营目标为依据和出发点,并以实现企业战略任务和经营目标为最终目的。这一原则是企业组织结构设计总的指导原则,指明了企业组织结构设置的出发点和归宿。
2、专业分工与协作原则:分工要适当,加强协调和配合。
3、指导统一原则:机构设置应当保证行政命令和生产经营指挥的集中统一,这是企业组织结构设计的基本原则,也是社会化大生产提出的客观要求。
4、有效管理幅度原则:管理幅度是指一名主管人员直接指挥的下级人员的人数。有效管理幅度是指主管人员直接指挥下级人员的恰当数量。
5、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是使企业中每个职位或岗位上的职责、职权、经济利益统一起来,形成责权利相一致的关系。
6、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原则:是指企业决策的集中化与分散化。集中化是指企业高层保留较多较大的决策权,中层和基层只有较少和较小的决策权,分散化则相反,即企业高层只保留较少的重大决策权,而把较多和较大的决策权授予中层和基层。
7、稳定性和适应性相结合的原则:稳定性是指组织抵抗干扰,保持其正常运行规律的勈 适应性是指组织调整运行方式,以保持对内外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
8、精简机构的原则:是指部门、人员、管理层次能减则减,办事程度和规章制度力求简单明了。
2、专业分工与协作原则:分工要适当,加强协调和配合。
3、指导统一原则:机构设置应当保证行政命令和生产经营指挥的集中统一,这是企业组织结构设计的基本原则,也是社会化大生产提出的客观要求。
4、有效管理幅度原则:管理幅度是指一名主管人员直接指挥的下级人员的人数。有效管理幅度是指主管人员直接指挥下级人员的恰当数量。
5、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是使企业中每个职位或岗位上的职责、职权、经济利益统一起来,形成责权利相一致的关系。
6、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原则:是指企业决策的集中化与分散化。集中化是指企业高层保留较多较大的决策权,中层和基层只有较少和较小的决策权,分散化则相反,即企业高层只保留较少的重大决策权,而把较多和较大的决策权授予中层和基层。
7、稳定性和适应性相结合的原则:稳定性是指组织抵抗干扰,保持其正常运行规律的勈 适应性是指组织调整运行方式,以保持对内外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
8、精简机构的原则:是指部门、人员、管理层次能减则减,办事程度和规章制度力求简单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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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2 · 合易咨询诞生于1997年,是中国最早成立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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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务目标原则
组织结构设计要服从每一项工作的任务和目标,尤其是价值链上的目标,体现一切设计为目标服务的宗旨
2.分工协作原则
一家现代企业无论设置多少个部门,每一个部门都不可能承担企业所有的工作。企业部门之间应该是分工协作的关系,也就是说企业中有管财务的,有管人力资源的,有做后勤保障的,还有主导业务流程中各个环节的部门。因此,把握好分工协作原则对于现代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3.统一指挥原则
无论公司怎么设计,都要服从统一指挥的原则,要在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指导下工作。公司所有部门要按照董事会的方针进行工作,在总经理和总裁的统一指挥下工作。
4.合理管理幅度原则
每一个部门、每一位领导人都要有合理的管理幅度。管理幅度太大,无暇顾及;管理幅度太小,可能没有完全发挥作用。所以在组织结构设计的时候,要制订合理恰当的管理幅度。
5.责权对等原则
设置的部门或单位有责任,就应该使其拥有相应的权力。如果没有对等的权力,根本无法完成相应的职责。所以责和权应该对等。
6.集权和分权原则
在整个组织结构设计的时候,权力的集中与分散应该适度。集权和分权控制在合适的水平上,既不影响工作效率,又不影响积极性。
7.执行部门与监督部门分设原则
例如财务部负责日常财务管理、成本核算,审计部专门监督财务部。执行部门和监督部门分设,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8.协调有效原则。
组织方案的设计应遵循协调有效的原则,而不应在执行组织设计方案之后,部门之间无法相互监督控制,或者一旦出现这一现象运营机制效率低下,就说明组织方案设计没有遵循协调有效原则。
组织结构设计要服从每一项工作的任务和目标,尤其是价值链上的目标,体现一切设计为目标服务的宗旨
2.分工协作原则
一家现代企业无论设置多少个部门,每一个部门都不可能承担企业所有的工作。企业部门之间应该是分工协作的关系,也就是说企业中有管财务的,有管人力资源的,有做后勤保障的,还有主导业务流程中各个环节的部门。因此,把握好分工协作原则对于现代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3.统一指挥原则
无论公司怎么设计,都要服从统一指挥的原则,要在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指导下工作。公司所有部门要按照董事会的方针进行工作,在总经理和总裁的统一指挥下工作。
4.合理管理幅度原则
每一个部门、每一位领导人都要有合理的管理幅度。管理幅度太大,无暇顾及;管理幅度太小,可能没有完全发挥作用。所以在组织结构设计的时候,要制订合理恰当的管理幅度。
5.责权对等原则
设置的部门或单位有责任,就应该使其拥有相应的权力。如果没有对等的权力,根本无法完成相应的职责。所以责和权应该对等。
6.集权和分权原则
在整个组织结构设计的时候,权力的集中与分散应该适度。集权和分权控制在合适的水平上,既不影响工作效率,又不影响积极性。
7.执行部门与监督部门分设原则
例如财务部负责日常财务管理、成本核算,审计部专门监督财务部。执行部门和监督部门分设,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8.协调有效原则。
组织方案的设计应遵循协调有效的原则,而不应在执行组织设计方案之后,部门之间无法相互监督控制,或者一旦出现这一现象运营机制效率低下,就说明组织方案设计没有遵循协调有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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