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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您有工伤,公司不和您续签合同,您可以主张3个月工资经济补偿+如下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追问
但是现在该用人单位不给予我三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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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和用人单位签订的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可以不再和你续签。但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的情况,需要向你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3个月工资)。
2、你在工作中受过伤,并被鉴定为八级伤残,劳动合同到期后,还可以得到《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的“11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根据你所在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你在工作中受过伤,并被鉴定为八级伤残,劳动合同到期后,还可以得到《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的“11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根据你所在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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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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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合同期满,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是不给赔偿的。
纵横法律网 曹春雷律师
纵横法律网 曹春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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