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的翻译学院怎样?是新成立的院校,不知道师资力量、发展方向、就业情况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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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院校师资力量不错,发展方向肯定会越来越好,但是就业情况不好,英语方面的就业不如其他小语种的就业情况。所以要学外语可以考虑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的其他语种。
大一第二学期可以申请转专业,到时学校会发布转专业有关信息,可以看看你想转去的系接受转专业的学生有什么限制条件和可供选择的专业,递交申请,参加考试(或面试)。
你入学之后,可以向你的老师咨询具体的事情。特别提醒你的是,转专业一般都对成绩有要求,比如大一的成绩排名是在专业的前百分之几这样,而且不能有不合格的科目。
转专业可以赚到其他院系,不一定是限制在本院系。我是中大的,我们班大二的时候有其他院系的同学转了过来。
相关的信息是在中山大学本科生管理手册上面有详细的规定,那个手册是入学的时候发的。不知道电子档在中大的网站有没有,你可以去查查看。
或者你打电话问中大的招生办公室。
我找到了相关的规定:
第六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四十一条 学生入学后,一般应在被录取的学校或专业完成学业。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转学:
(1)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转学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校认为学生就读原专业或原校,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学习者;
(3)个别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或其它高等学校别的专业学习者;
学校根据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调整部分专业,并允许符合条件的学生转入该专业。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不予考虑转专业、转学: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由外校转入者;
(3)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者;
(4)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插班生;
(5)应作试读或退学处理者;
(6)已转过一次专业者(含批准攻读双专业者);
(7)无正当理由者。
第四十三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转学,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1)学生申请转专业,必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经学生所在学院(系)主管教学的领导同意,送教务处审核,再交由拟转入学院(系)审查并组织考核、面试后提出意见,由教务处报主管教学校长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有关学院(系)办公室,由学生所在学院(系)通知学生办理有关手续。
(2)校内转专业手续详见《中山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和《中山大学普通本科生转“复合类”专业管理办法》。
(3)其他高校的学生要求转入我校学习,须由转出学校将学生的转学材料寄给我校教务处,经过严格审核并经主管教学校长审批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我校学生要求转到其他学校学习,学生本人应向所在学院(系)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因病转学者要有医生证明),经学院(系)主管教学的领导审查同意后,送教务处审核并呈主管教学校长审批,然后由教务处与拟转入学校联系,并报省教育厅审批。
在接到省教育厅同意转学通知后,学生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4)办理校际转学手续必须提交下列材料:学生转学申请报告及有关证明(因病转学要有医生证明)、省一级新生录取审批表、入学以来的学习成绩单、近期的体检表、操行评定意见书、学校一级的审批意见及省教育部门的审批意见。
(5)校际转学的手续应在每年的6月或12月份办理完毕。
大一第二学期可以申请转专业,到时学校会发布转专业有关信息,可以看看你想转去的系接受转专业的学生有什么限制条件和可供选择的专业,递交申请,参加考试(或面试)。
你入学之后,可以向你的老师咨询具体的事情。特别提醒你的是,转专业一般都对成绩有要求,比如大一的成绩排名是在专业的前百分之几这样,而且不能有不合格的科目。
转专业可以赚到其他院系,不一定是限制在本院系。我是中大的,我们班大二的时候有其他院系的同学转了过来。
相关的信息是在中山大学本科生管理手册上面有详细的规定,那个手册是入学的时候发的。不知道电子档在中大的网站有没有,你可以去查查看。
或者你打电话问中大的招生办公室。
我找到了相关的规定:
第六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四十一条 学生入学后,一般应在被录取的学校或专业完成学业。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转学:
(1)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转学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校认为学生就读原专业或原校,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学习者;
(3)个别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或其它高等学校别的专业学习者;
学校根据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调整部分专业,并允许符合条件的学生转入该专业。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不予考虑转专业、转学: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由外校转入者;
(3)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者;
(4)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插班生;
(5)应作试读或退学处理者;
(6)已转过一次专业者(含批准攻读双专业者);
(7)无正当理由者。
第四十三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转学,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1)学生申请转专业,必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经学生所在学院(系)主管教学的领导同意,送教务处审核,再交由拟转入学院(系)审查并组织考核、面试后提出意见,由教务处报主管教学校长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有关学院(系)办公室,由学生所在学院(系)通知学生办理有关手续。
(2)校内转专业手续详见《中山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和《中山大学普通本科生转“复合类”专业管理办法》。
(3)其他高校的学生要求转入我校学习,须由转出学校将学生的转学材料寄给我校教务处,经过严格审核并经主管教学校长审批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我校学生要求转到其他学校学习,学生本人应向所在学院(系)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因病转学者要有医生证明),经学院(系)主管教学的领导审查同意后,送教务处审核并呈主管教学校长审批,然后由教务处与拟转入学校联系,并报省教育厅审批。
在接到省教育厅同意转学通知后,学生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4)办理校际转学手续必须提交下列材料:学生转学申请报告及有关证明(因病转学要有医生证明)、省一级新生录取审批表、入学以来的学习成绩单、近期的体检表、操行评定意见书、学校一级的审批意见及省教育部门的审批意见。
(5)校际转学的手续应在每年的6月或12月份办理完毕。
追问
当时报志愿的时候没看清楚,当时我们省招的外国语言文学还以为是属于中山大学外院的,哎,就只能在翻译学院就读了,但又想转专业,请万一下文科那个专业好转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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