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游戏是幼儿教育的基本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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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的过程即孩子自我发展的过程,其中隐藏着重要的教育动因,内含着教育方法的契机,因而有着不可忽视的教育价值。鉴此,鼓励幼儿游戏、提倡教师在教学中运用游戏,本应是无可非议的事实。然而没有料到的是,当游戏的地位一旦被提高到是“幼儿园的基本活动”时,当教师认真地把游戏作为头等大事来对待时,实践中的矛盾和问题、认识上的疑问和困惑便接踵而来。
首先是理论对实践的指问:“这是幼儿在游戏,还是教师在游戏幼儿?”“这不是教师导演的一台戏吗?”“分明是教学,何必非说成游戏?”“说是在游戏,幼儿的游戏体验在哪里?”“老师在为游戏而游戏,幼儿在为老师而游戏”等等。
然后是实践对理论的反问:“什么是游戏?”“游戏要不要追求教学目标的达成?那样的话还是游戏吗?”“同一活动能既是游戏又是教学吗?”“游戏在教育过程中是内容还是形式?”“游戏是目的还是手段?”“怎样才算是做到了‘以游戏为基础活动’?”
正因为有这样一些问与反问,正因为实践需要一种具有可操作性的理论指导,所以仅仅以一种抽象思辨的方法来阐述“是怎样的”就不够了。因为某些抽象的理论并不直接对实践中的具体问题负责,所以我们还必须从事实出发,对“事实上应当是怎样的”作出分析,并在经验事实的基础上,抽象出一种能有效指导实践的理论假设。
一、在幼儿园教育实践中谋求游戏与教育的结合
(一)游戏与教育既是独立的又是统一的
就活动的本质来说,游戏和教育是两种不同的活动。游戏是一种不受外力约束的、是游戏者自发自选的活动,而教育则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地由教育者对受教育者施加影响的活动。因此游戏是由内在动机控制下的游戏者之间平等的自主活动,而教育是由外部要求控制下的教与学的双边互动活动;游戏侧重于从游戏者的需要、兴趣和能力出发来开展活动,而教育则立足于由教育的目标、任务和内容为核心组织的活动;游戏是在游戏者已有知识经验基础上的自我表现活动,而教育旨在使受教育者在一个未知领域里接受新知识的活动。
就其活动的方向来说,游戏和教育有着内在的联系。首先,从游戏与教育的目的来看,游戏的价值在于实现儿童认识能力、运动能力、社会性和情感的发展,其每一方面的发展又含有众多的内容,可以说囊括了儿童身心发展的各个方面。教育的目的就是将儿童身心发展的各个方面纳入一个有计划的影响过程,通过体、智、德、美各育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发展。只不过游戏是一个自然发展的过程,教育是一个有目的、有意识的培养过程,两者在终点上达到一致,即游戏和教育的结果都是儿童的发展。
其次,从活动的内容来看,在游戏的自发探索过程中所涉及的关于自然界和社会生活领域的各种知识经验,创造表现过程中所涉及的想象、构思操作,运动过程中所涉及的动作技能、大小肌肉的平衡协调力,游戏规则的内化过程中所涉及的对规则的理解、遵守和用规则进行的同伴协作交往等等,正是体、智、德、美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正因为如此,才出现了对应于教育领域的游戏形式:更多体现造型想象的结构游戏(与美育有关),更多体现大肌肉动作技能的运动性游戏(与体育有关),更多体现人际交往能力的社会性装扮游戏(与德育有关),更多体现手脑并用和解题能力的智力游戏(与智育有关)。也许正是游戏内容与教育内容的这种一致性,才有游戏服务于教育的可能性,才有根据游戏的特点设计的教案。
总之,儿童的发展是游戏与教育内在联系的纽带,游戏对幼儿具有自然发展的价值,教育对幼儿具有引导发展的价值。
游戏的特征和游戏的发展价值告诉我们,游戏这种活动形式,虽不是以获得系统而特定的知识和能力为目的的,但对前述能力的培养却是举足轻重的。为此,幼儿园教育必须谋求游戏与教育的结合。
(二)“游戏的教育化”和“教育的游戏化”
幼儿园教育如何实现教育和游戏的结合,也就是如何实现自然状态下的幼儿游戏向教育背景中的幼儿游戏的转化。现实中的这种结合和转化,主要就体现在游戏要教育化和教育要游戏化的认识上。
游戏的教育化,这是针对自然状态下的游戏放任状态而提出的,目的是为了改变重上课轻游戏的现象,突出游戏在幼儿园教育中的地位,实现游戏对教育的服务功能。具体便落实在用教育目标来关注游戏,以教育的内容和任务来分类组织游戏活动,以儿童游戏的年龄特点为依据,加强对游戏的引导,使游戏对儿童的发展能够迎合教育的方向。
教育的游戏化,是针对幼儿园教育日益趋向于小学化而提出的,目的是为了使心理机能尚未完善的幼儿,不至于过早地承受正规教育所带来的强制性压力,使他们在轻松愉快的活动中发展个性。具体就落实在以游戏的特点来组织教育活动,在教育的过程中谋求游戏般的乐趣,使枯燥的说教变成生动有趣的活动,从而使幼儿获得游戏的心理体验。
然而,必须提出的是,作为一种宏观的认识和把握,以上对游戏的教育化和教育的游戏化的解释,似乎在情理之中。但是一旦将这一认识转化为实践时,偏差和误解便会产生。游戏的教育化,容易将教育的功利性、严肃性带入游戏;教育的游戏化,是将游戏的自主性、趣味性带入教育。这样一来,游戏和教育仍然是对立的两极,两者的结合没有实现。事实上,偏差和误解发生在前者。所以,我们还是要将讨论限定一个范围,提出一个前提,即游戏的教育化是在幼儿园教育的大背景中认识的,教育对游戏的关注,指的是对游戏的客观条件进行有意识的控制。比如:由教师创设游戏的环境,谋求教师对游戏的支持和指导,并不是在游戏过程中引进由教育规范带来的教育的严肃性,而应保持游戏的性质不变。
说明这一点,是为了避免把教师指导游戏变成教师导演游戏,把幼儿自主的活动变成教师控制的活动。而教育的游戏化是在具体的教育情景中认识的,教育的方法、过程、氛围以及儿童的活动体验应当具有游戏的特征。
总之,在了解了游戏和教育的诸多特性以后,我们已经不难理解,为什么游戏能使儿童得到发展的无意收获,而教育的有意收获却来之不易,关键在于内在需求和外在要求所导致的活动过程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实际上,两种过程的心理氛围是不一样的。儿童在游戏中的收获是儿童主动活动的结果,儿童要在教育中得到发展则在于教师和儿童的双重努力,而由教师为主导的教育过程也能转化为儿童主动活动的过程,那就是游戏与教育的成功结合。
二、幼儿园教育实践中存在两类游戏
(一)游戏和游戏化
幼儿园实际上存在着两类活动(我们暂且不称为游戏),一类是幼儿按自己的需要充分表现自我的自由活动,一类是教师根据教育的需要组织的教学活动,这是无可争议的事实。问题是如何用游戏的意义对两类活动进行界定,这关系到如何实现游戏与教育的结合。我们认为,以活动的本体特征来区分两类活动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幼儿按自己的需要自发开展的游戏,其活动的本体是游戏,其中有潜在的、可能的教育因素,我们可以称之为本体性游戏。它以游戏本身为目的,无游戏之外的目的,是一种幼儿用自己已有的经验进行表现的活动,也是幼儿以已有知识为基础的力所能及的探索和创造。这种活动是重过程轻结果的,是一种非功利的活动,因此没有来自外部的压力。
教师根据教学的目标组织的游戏,其活动的本体是教育活动,其中有游戏的体验,有游戏般的乐趣,这种本体并非游戏,但却体现了游戏特征的教育活动,我们可以称之为手段性游戏。它是以游戏为手段,服务于特定的教育目的和任务,客观上具有一定的功利性。这种活动的进程有事先设计好的程序,有对手段与目的、过程与结果的考虑,只是幼儿年龄小,不能过早承受压力和紧张,所以必须淡化实现目标的功利意识,不要求过于注重结果,更不要求追求统一的结果,以求一种寓教于乐的境界。
对本体性游戏和手段性游戏的本体特征分别作出界定,我们便不难区分幼儿在幼儿园里的活动哪些是本体性游戏,哪些是手段性游戏。因为任何一种活动都可以成为游戏,也可以成为教学,关键是看活动符合哪一种本体特征。
手段性游戏从本质上说,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游戏,只是教育教学的游戏化。我们之所以要用游戏来涵盖两类活动,目的是强调游戏对年幼儿童教育的特殊意义,避免过于严肃的教学;我们之所以要明确区分两类活动的本体特征,是为了避免教师对本体游戏过多的限制和干预。可见,这两类活动严格地说一是游戏,一是教学游戏化。
(二)“教学游戏化”的境界
当我们在认同“寓教于乐”这一教育原则时,我们依据的是游戏和教育的内在联系;但当我们在执行“寓教于乐”这一教育原则时,往往又有很大的偏差,人们对探索、学习、游戏、教学之间的关系争论不休。这是因为同一活动由于活动主体的体验不同,其概念的内涵会有两面性和交叉性之故。学习就是游戏,还是学习可以转化为游戏?教学在什么条件下达到了游戏化的境界?
探索有自发探索和诱导探索,学习有发现式学习和接受式学习,游戏有作为本体性游戏和作为手段性游戏,教学有启发式教学和灌输式教学,这些概念的交叉关系如下页图1所示。
图1 探索、学习、游戏和教学之间交叉关系示意图
由图1可见,根据不同的内涵,游戏和教学有相通之处也有不通之处。从教师来说,灌输式教学与游戏不通;从幼儿来说,接受式学习与游戏不通。我们的目的,是在教育的情景下谋求游戏与教学的相通。这一相通就是教学的游戏化,即教师利用启发式的教学手段,有目的地诱导幼儿进行探索活动,从而让幼儿自己发现知识。这一过程的组织形式,对幼儿来说可以是游戏的,也可以是游戏般体验的。在实践中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游戏和教学的结合,一是游戏和教学的转化。
游戏和教学的结合是指在同一个目标引导下的幼儿自主的游戏活动和教师指导下的教学活动的相继关系。游戏可以是教学的先导活动。孩子在游戏中获得相关经验以后,教学将成为在这些具体经验基础上的理性升华,抽象出一般的道理。经验越丰富,教学情景中的学习就越具有豁然开朗的效果。游戏也可以是教学的后继活动,教学过程中获得的新知和技能在游戏过程中进行多种尝试和灵活运用,以获得充分的发展。
游戏和教学的转化是指教师在教育目标控制下对幼儿的施教过程,转变为教师指导下的幼儿主动学习的过程,使幼儿在学习中体验到游戏的乐趣。这一转化的关键在于变外在要求为内在需要,变压力为兴趣,从而变被动为主动。幼儿在活动中游戏体验的强弱,取决于教师的控制程度和幼儿在活动中所获得的自由程度;教师控制越多,幼儿的自由度越低,教学的游戏体验就越弱。
三、“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
幼儿的自发自主游戏(本体性游戏),教师组织的教学游戏(手段性游戏),两者构成了幼儿园的基本活动。
为了使游戏真正成为幼儿园的基本活动,就必须重视这两类活动对幼儿发展的不同价值,保证这两类活动在幼儿园的开展。幼儿自发自主的活动是本体意义上的游戏,是幼儿最喜欢的活动。这里虽没有发展的特定指向,但它却凝聚着发展的全部趋势。经常参加这类活动,有助于幼儿的心理健康和个性的和谐的发展。因此,幼儿园必须给予幼儿以充分开展这类游戏的机会。
教师为实现特定的教育目标而组织的活动,能让幼儿学到我们要求他学习的知识和技能,有助于促进幼儿按一定方向发展。但为了有效地促进发展,为了避免压力给幼儿造成的心理损害,幼儿园以游戏的方式组织教学活动,或者让幼儿在活动中得到游戏般的体验极其重要。
这两类活动的时间和频率在幼儿园的比例受制于以下两个因素。
首先是年龄的问题。年龄越小,就越多地以自发自主游戏的方式体验直接经验;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过渡到以实现明确的教学目的为主的学习活动,以至从以游戏为主的学前期进入以学习为主的学龄期。
其次是活动内部结构问题。随着年龄的增长,幼儿从纯粹的游戏逐步过渡到纯粹的学习。同样是教学游戏,幼儿在不同的教师、不同的组织方式以及不同的组织结构中,对游戏的体验是不同的。由于教师对活动过程的控制程度不同,以及幼儿在活动过程中所被允许的自由程度和所获得的游戏体验的强弱不同,所以活动过程从开放的到封闭的、从低结构的到高结构的,可表现出多种形式(见图2)。
由图2可知:越是偏向封闭、高结构的活动过程,教育目标越鲜明,教师对活动的控制越直接;越是偏向开放、低结构的活动过程,教育目标越隐蔽,教师对活动的控制越间接。
直接控制方式,表现为直接、明确地传递教育意图的活动。在这种控制方式中,教师的主体地位处于显性状态,教师是活动的领导者、组织者、调控者,控制着整个活动的走向和进程,引导幼儿向着教师既定的目标发展。这是一种偏向封闭的高结构的活动,幼儿较多地是以接受学习的方式内化教育影响的。
间接控制方式,表现为教师通过适当的中介迂回地传递教育意图的活动。这种教育意图是被教师隐藏在教育环境中的。在这种控制方式中,教师的主体地位化为隐性状态,教师仅仅是幼儿活动的观察者、活动的伙伴和环境的创设者,只是间接地调控活动过程,诱导着幼儿向教师希望的方向发展。而幼儿则有更多的机会自我决定、自由选择。这是一种偏向于开放的低结构的活动,幼儿更多地是以发现学习的方式来内化教育影响的。
由于幼儿心理发展水平和认知特点的限制,在幼儿园教育中完全采用直接控制的方式,对教育的效果有很大的局限性。因此,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观点,就是将活动的组织结构从上图的第一象限偏向第三象限,而且年龄越小,越偏向于第三象限的下端。如果教师不能很好地把握教学游戏的这种关系,那就不能使幼儿体验到学习的乐趣,教学游戏的意义也就失去了。
因此,为了使幼儿能在教学中更多地体验到游戏的乐趣,活动的组织结构应是偏向开放的低结构,并应体现游戏的如下特征:目标对幼儿是隐蔽的(教师的心中是清楚的),教师的要求尽可能转化为幼儿的需要(内容是幼儿感兴趣并是力所能及的),尽可能发挥幼儿的主动性(诱导幼儿自己去发现知识),不急功近利和过于追求结果(应重在过程体验)。
首先是理论对实践的指问:“这是幼儿在游戏,还是教师在游戏幼儿?”“这不是教师导演的一台戏吗?”“分明是教学,何必非说成游戏?”“说是在游戏,幼儿的游戏体验在哪里?”“老师在为游戏而游戏,幼儿在为老师而游戏”等等。
然后是实践对理论的反问:“什么是游戏?”“游戏要不要追求教学目标的达成?那样的话还是游戏吗?”“同一活动能既是游戏又是教学吗?”“游戏在教育过程中是内容还是形式?”“游戏是目的还是手段?”“怎样才算是做到了‘以游戏为基础活动’?”
正因为有这样一些问与反问,正因为实践需要一种具有可操作性的理论指导,所以仅仅以一种抽象思辨的方法来阐述“是怎样的”就不够了。因为某些抽象的理论并不直接对实践中的具体问题负责,所以我们还必须从事实出发,对“事实上应当是怎样的”作出分析,并在经验事实的基础上,抽象出一种能有效指导实践的理论假设。
一、在幼儿园教育实践中谋求游戏与教育的结合
(一)游戏与教育既是独立的又是统一的
就活动的本质来说,游戏和教育是两种不同的活动。游戏是一种不受外力约束的、是游戏者自发自选的活动,而教育则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地由教育者对受教育者施加影响的活动。因此游戏是由内在动机控制下的游戏者之间平等的自主活动,而教育是由外部要求控制下的教与学的双边互动活动;游戏侧重于从游戏者的需要、兴趣和能力出发来开展活动,而教育则立足于由教育的目标、任务和内容为核心组织的活动;游戏是在游戏者已有知识经验基础上的自我表现活动,而教育旨在使受教育者在一个未知领域里接受新知识的活动。
就其活动的方向来说,游戏和教育有着内在的联系。首先,从游戏与教育的目的来看,游戏的价值在于实现儿童认识能力、运动能力、社会性和情感的发展,其每一方面的发展又含有众多的内容,可以说囊括了儿童身心发展的各个方面。教育的目的就是将儿童身心发展的各个方面纳入一个有计划的影响过程,通过体、智、德、美各育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发展。只不过游戏是一个自然发展的过程,教育是一个有目的、有意识的培养过程,两者在终点上达到一致,即游戏和教育的结果都是儿童的发展。
其次,从活动的内容来看,在游戏的自发探索过程中所涉及的关于自然界和社会生活领域的各种知识经验,创造表现过程中所涉及的想象、构思操作,运动过程中所涉及的动作技能、大小肌肉的平衡协调力,游戏规则的内化过程中所涉及的对规则的理解、遵守和用规则进行的同伴协作交往等等,正是体、智、德、美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正因为如此,才出现了对应于教育领域的游戏形式:更多体现造型想象的结构游戏(与美育有关),更多体现大肌肉动作技能的运动性游戏(与体育有关),更多体现人际交往能力的社会性装扮游戏(与德育有关),更多体现手脑并用和解题能力的智力游戏(与智育有关)。也许正是游戏内容与教育内容的这种一致性,才有游戏服务于教育的可能性,才有根据游戏的特点设计的教案。
总之,儿童的发展是游戏与教育内在联系的纽带,游戏对幼儿具有自然发展的价值,教育对幼儿具有引导发展的价值。
游戏的特征和游戏的发展价值告诉我们,游戏这种活动形式,虽不是以获得系统而特定的知识和能力为目的的,但对前述能力的培养却是举足轻重的。为此,幼儿园教育必须谋求游戏与教育的结合。
(二)“游戏的教育化”和“教育的游戏化”
幼儿园教育如何实现教育和游戏的结合,也就是如何实现自然状态下的幼儿游戏向教育背景中的幼儿游戏的转化。现实中的这种结合和转化,主要就体现在游戏要教育化和教育要游戏化的认识上。
游戏的教育化,这是针对自然状态下的游戏放任状态而提出的,目的是为了改变重上课轻游戏的现象,突出游戏在幼儿园教育中的地位,实现游戏对教育的服务功能。具体便落实在用教育目标来关注游戏,以教育的内容和任务来分类组织游戏活动,以儿童游戏的年龄特点为依据,加强对游戏的引导,使游戏对儿童的发展能够迎合教育的方向。
教育的游戏化,是针对幼儿园教育日益趋向于小学化而提出的,目的是为了使心理机能尚未完善的幼儿,不至于过早地承受正规教育所带来的强制性压力,使他们在轻松愉快的活动中发展个性。具体就落实在以游戏的特点来组织教育活动,在教育的过程中谋求游戏般的乐趣,使枯燥的说教变成生动有趣的活动,从而使幼儿获得游戏的心理体验。
然而,必须提出的是,作为一种宏观的认识和把握,以上对游戏的教育化和教育的游戏化的解释,似乎在情理之中。但是一旦将这一认识转化为实践时,偏差和误解便会产生。游戏的教育化,容易将教育的功利性、严肃性带入游戏;教育的游戏化,是将游戏的自主性、趣味性带入教育。这样一来,游戏和教育仍然是对立的两极,两者的结合没有实现。事实上,偏差和误解发生在前者。所以,我们还是要将讨论限定一个范围,提出一个前提,即游戏的教育化是在幼儿园教育的大背景中认识的,教育对游戏的关注,指的是对游戏的客观条件进行有意识的控制。比如:由教师创设游戏的环境,谋求教师对游戏的支持和指导,并不是在游戏过程中引进由教育规范带来的教育的严肃性,而应保持游戏的性质不变。
说明这一点,是为了避免把教师指导游戏变成教师导演游戏,把幼儿自主的活动变成教师控制的活动。而教育的游戏化是在具体的教育情景中认识的,教育的方法、过程、氛围以及儿童的活动体验应当具有游戏的特征。
总之,在了解了游戏和教育的诸多特性以后,我们已经不难理解,为什么游戏能使儿童得到发展的无意收获,而教育的有意收获却来之不易,关键在于内在需求和外在要求所导致的活动过程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实际上,两种过程的心理氛围是不一样的。儿童在游戏中的收获是儿童主动活动的结果,儿童要在教育中得到发展则在于教师和儿童的双重努力,而由教师为主导的教育过程也能转化为儿童主动活动的过程,那就是游戏与教育的成功结合。
二、幼儿园教育实践中存在两类游戏
(一)游戏和游戏化
幼儿园实际上存在着两类活动(我们暂且不称为游戏),一类是幼儿按自己的需要充分表现自我的自由活动,一类是教师根据教育的需要组织的教学活动,这是无可争议的事实。问题是如何用游戏的意义对两类活动进行界定,这关系到如何实现游戏与教育的结合。我们认为,以活动的本体特征来区分两类活动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幼儿按自己的需要自发开展的游戏,其活动的本体是游戏,其中有潜在的、可能的教育因素,我们可以称之为本体性游戏。它以游戏本身为目的,无游戏之外的目的,是一种幼儿用自己已有的经验进行表现的活动,也是幼儿以已有知识为基础的力所能及的探索和创造。这种活动是重过程轻结果的,是一种非功利的活动,因此没有来自外部的压力。
教师根据教学的目标组织的游戏,其活动的本体是教育活动,其中有游戏的体验,有游戏般的乐趣,这种本体并非游戏,但却体现了游戏特征的教育活动,我们可以称之为手段性游戏。它是以游戏为手段,服务于特定的教育目的和任务,客观上具有一定的功利性。这种活动的进程有事先设计好的程序,有对手段与目的、过程与结果的考虑,只是幼儿年龄小,不能过早承受压力和紧张,所以必须淡化实现目标的功利意识,不要求过于注重结果,更不要求追求统一的结果,以求一种寓教于乐的境界。
对本体性游戏和手段性游戏的本体特征分别作出界定,我们便不难区分幼儿在幼儿园里的活动哪些是本体性游戏,哪些是手段性游戏。因为任何一种活动都可以成为游戏,也可以成为教学,关键是看活动符合哪一种本体特征。
手段性游戏从本质上说,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游戏,只是教育教学的游戏化。我们之所以要用游戏来涵盖两类活动,目的是强调游戏对年幼儿童教育的特殊意义,避免过于严肃的教学;我们之所以要明确区分两类活动的本体特征,是为了避免教师对本体游戏过多的限制和干预。可见,这两类活动严格地说一是游戏,一是教学游戏化。
(二)“教学游戏化”的境界
当我们在认同“寓教于乐”这一教育原则时,我们依据的是游戏和教育的内在联系;但当我们在执行“寓教于乐”这一教育原则时,往往又有很大的偏差,人们对探索、学习、游戏、教学之间的关系争论不休。这是因为同一活动由于活动主体的体验不同,其概念的内涵会有两面性和交叉性之故。学习就是游戏,还是学习可以转化为游戏?教学在什么条件下达到了游戏化的境界?
探索有自发探索和诱导探索,学习有发现式学习和接受式学习,游戏有作为本体性游戏和作为手段性游戏,教学有启发式教学和灌输式教学,这些概念的交叉关系如下页图1所示。
图1 探索、学习、游戏和教学之间交叉关系示意图
由图1可见,根据不同的内涵,游戏和教学有相通之处也有不通之处。从教师来说,灌输式教学与游戏不通;从幼儿来说,接受式学习与游戏不通。我们的目的,是在教育的情景下谋求游戏与教学的相通。这一相通就是教学的游戏化,即教师利用启发式的教学手段,有目的地诱导幼儿进行探索活动,从而让幼儿自己发现知识。这一过程的组织形式,对幼儿来说可以是游戏的,也可以是游戏般体验的。在实践中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游戏和教学的结合,一是游戏和教学的转化。
游戏和教学的结合是指在同一个目标引导下的幼儿自主的游戏活动和教师指导下的教学活动的相继关系。游戏可以是教学的先导活动。孩子在游戏中获得相关经验以后,教学将成为在这些具体经验基础上的理性升华,抽象出一般的道理。经验越丰富,教学情景中的学习就越具有豁然开朗的效果。游戏也可以是教学的后继活动,教学过程中获得的新知和技能在游戏过程中进行多种尝试和灵活运用,以获得充分的发展。
游戏和教学的转化是指教师在教育目标控制下对幼儿的施教过程,转变为教师指导下的幼儿主动学习的过程,使幼儿在学习中体验到游戏的乐趣。这一转化的关键在于变外在要求为内在需要,变压力为兴趣,从而变被动为主动。幼儿在活动中游戏体验的强弱,取决于教师的控制程度和幼儿在活动中所获得的自由程度;教师控制越多,幼儿的自由度越低,教学的游戏体验就越弱。
三、“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
幼儿的自发自主游戏(本体性游戏),教师组织的教学游戏(手段性游戏),两者构成了幼儿园的基本活动。
为了使游戏真正成为幼儿园的基本活动,就必须重视这两类活动对幼儿发展的不同价值,保证这两类活动在幼儿园的开展。幼儿自发自主的活动是本体意义上的游戏,是幼儿最喜欢的活动。这里虽没有发展的特定指向,但它却凝聚着发展的全部趋势。经常参加这类活动,有助于幼儿的心理健康和个性的和谐的发展。因此,幼儿园必须给予幼儿以充分开展这类游戏的机会。
教师为实现特定的教育目标而组织的活动,能让幼儿学到我们要求他学习的知识和技能,有助于促进幼儿按一定方向发展。但为了有效地促进发展,为了避免压力给幼儿造成的心理损害,幼儿园以游戏的方式组织教学活动,或者让幼儿在活动中得到游戏般的体验极其重要。
这两类活动的时间和频率在幼儿园的比例受制于以下两个因素。
首先是年龄的问题。年龄越小,就越多地以自发自主游戏的方式体验直接经验;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过渡到以实现明确的教学目的为主的学习活动,以至从以游戏为主的学前期进入以学习为主的学龄期。
其次是活动内部结构问题。随着年龄的增长,幼儿从纯粹的游戏逐步过渡到纯粹的学习。同样是教学游戏,幼儿在不同的教师、不同的组织方式以及不同的组织结构中,对游戏的体验是不同的。由于教师对活动过程的控制程度不同,以及幼儿在活动过程中所被允许的自由程度和所获得的游戏体验的强弱不同,所以活动过程从开放的到封闭的、从低结构的到高结构的,可表现出多种形式(见图2)。
由图2可知:越是偏向封闭、高结构的活动过程,教育目标越鲜明,教师对活动的控制越直接;越是偏向开放、低结构的活动过程,教育目标越隐蔽,教师对活动的控制越间接。
直接控制方式,表现为直接、明确地传递教育意图的活动。在这种控制方式中,教师的主体地位处于显性状态,教师是活动的领导者、组织者、调控者,控制着整个活动的走向和进程,引导幼儿向着教师既定的目标发展。这是一种偏向封闭的高结构的活动,幼儿较多地是以接受学习的方式内化教育影响的。
间接控制方式,表现为教师通过适当的中介迂回地传递教育意图的活动。这种教育意图是被教师隐藏在教育环境中的。在这种控制方式中,教师的主体地位化为隐性状态,教师仅仅是幼儿活动的观察者、活动的伙伴和环境的创设者,只是间接地调控活动过程,诱导着幼儿向教师希望的方向发展。而幼儿则有更多的机会自我决定、自由选择。这是一种偏向于开放的低结构的活动,幼儿更多地是以发现学习的方式来内化教育影响的。
由于幼儿心理发展水平和认知特点的限制,在幼儿园教育中完全采用直接控制的方式,对教育的效果有很大的局限性。因此,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观点,就是将活动的组织结构从上图的第一象限偏向第三象限,而且年龄越小,越偏向于第三象限的下端。如果教师不能很好地把握教学游戏的这种关系,那就不能使幼儿体验到学习的乐趣,教学游戏的意义也就失去了。
因此,为了使幼儿能在教学中更多地体验到游戏的乐趣,活动的组织结构应是偏向开放的低结构,并应体现游戏的如下特征:目标对幼儿是隐蔽的(教师的心中是清楚的),教师的要求尽可能转化为幼儿的需要(内容是幼儿感兴趣并是力所能及的),尽可能发挥幼儿的主动性(诱导幼儿自己去发现知识),不急功近利和过于追求结果(应重在过程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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