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企业所得税计算题,希望计算分析详细,多谢
假如某生产企业2008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2)产品销售成本300万元,(3)产品销售费用40万元,(4)发生管理费用35万元(其中业务招...
假如某生产企业2008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2)产品销售成本300万元,(3)产品销售费用40万元,(4)发生管理费用35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用5万元),(5)当年出租固定资产取得收入40万元,(6)购买国家公债取得利息收入10万元,(7)准许税前扣除的有关税费30万元, (8)经批准向企业职工集资100万元,支付年息15 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10%, (9)通过县级人民政府向南方遭受雪灾地区捐款20万元。请根据上述资料分步骤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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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入总额:500+40+10=550(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二、会计利润:550-300-40-35-30-20-15=110
三、纳税调整项目:
1、业务招待费:540*5%=2.7(按照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的合计金额计算扣除基数,国债利息收入不作为计算扣除基数)
5*60%=3,两者去小值,税前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2.7万元,调整增加2.3万元;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2、集资利息:
15-100*10%=5, 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的利息部分不允许税前扣除,纳税调整增加5万元;
3、捐赠扣除:
110*12%=13.2,实际捐赠20万元,纳税人通过非盈利的社会组织的捐赠,不超过年度会计利润总额的12%税前允许扣除,超过部分应做纳税调整增加20-13.2=6.8万元;
4、公债利息收入:
公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应做纳税调减10万元,
四、应纳税所得额:
110(会计利润)+2.3+5+6.8-10=114.1(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应纳所得税:
114.1*25%=28.525
有哪些地方不明白可以继续提问。
二、会计利润:550-300-40-35-30-20-15=110
三、纳税调整项目:
1、业务招待费:540*5%=2.7(按照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的合计金额计算扣除基数,国债利息收入不作为计算扣除基数)
5*60%=3,两者去小值,税前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2.7万元,调整增加2.3万元;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2、集资利息:
15-100*10%=5, 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的利息部分不允许税前扣除,纳税调整增加5万元;
3、捐赠扣除:
110*12%=13.2,实际捐赠20万元,纳税人通过非盈利的社会组织的捐赠,不超过年度会计利润总额的12%税前允许扣除,超过部分应做纳税调整增加20-13.2=6.8万元;
4、公债利息收入:
公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应做纳税调减10万元,
四、应纳税所得额:
110(会计利润)+2.3+5+6.8-10=114.1(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应纳所得税:
114.1*25%=28.525
有哪些地方不明白可以继续提问。
企业出海规划师
2024-05-27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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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税经济关联阈值是指当一个企业的销售收入或销售额达到某个特定数值时,该企业将与一定的经济利益相关联。这个数值可以是一个固定金额,也可以是一个根据企业规模、行业特点或其他因素计算的数值。在销售税方面,经济关联阈值通常是指企业在一个财政年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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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利润=500-300-40-35+40+10-30-15-20=110(万元)
二、纳税调整
1、业务招待费5*60%=3万元 (500+40)*0.5%=2.7万元,应税所得调增5-2.7=2.3万元
2、购买国家公债取得利息收入10万元,不计入应税所得,应税所得调减10万元
3、经批准向企业职工集资100万元,支付年息15 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10%,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准予税前抵扣,应税所得调增15-(100*10%)=5万元
4、通过县级人民政府向南方遭受雪灾地区捐款20万元,在本年利润12%以内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准予税前扣除。应税所得调增20-(110*12%)=20-13.2=6.8万元
三、应纳税所得额=110+2.3+5+6.8-10=114.10万元
四、该企业2008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14.10*25%=28.525万元
二、纳税调整
1、业务招待费5*60%=3万元 (500+40)*0.5%=2.7万元,应税所得调增5-2.7=2.3万元
2、购买国家公债取得利息收入10万元,不计入应税所得,应税所得调减10万元
3、经批准向企业职工集资100万元,支付年息15 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10%,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准予税前抵扣,应税所得调增15-(100*10%)=5万元
4、通过县级人民政府向南方遭受雪灾地区捐款20万元,在本年利润12%以内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准予税前扣除。应税所得调增20-(110*12%)=20-13.2=6.8万元
三、应纳税所得额=110+2.3+5+6.8-10=114.10万元
四、该企业2008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14.10*25%=28.5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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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于2017-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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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利润=500-300-40-35+40+10-30-15-20=110
(4)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的60%扣除,但不得超过营业收入的5‰.5*60%=3,(500+40)*5‰=2.7所以,允许扣除额为2.7,调增2.3
(6)国债利息收入允许税前扣除10,调减10
(8)准予扣除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利息费10,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
(9)通过政府对外捐赠允许税前扣除的部分110*12%=13.2,调增20-13.2=6.8
应税所得=110+2.3-10+5+6.8=114.1
所得税=114.1*25%=28.525
(4)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的60%扣除,但不得超过营业收入的5‰.5*60%=3,(500+40)*5‰=2.7所以,允许扣除额为2.7,调增2.3
(6)国债利息收入允许税前扣除10,调减10
(8)准予扣除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利息费10,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
(9)通过政府对外捐赠允许税前扣除的部分110*12%=13.2,调增20-13.2=6.8
应税所得=110+2.3-10+5+6.8=114.1
所得税=114.1*25%=28.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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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楼是对的
业务招待费基础 应该是销售收入加上租金收入 540 而不是500
业务招待费基础 应该是销售收入加上租金收入 540 而不是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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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调的
业务招待费不超过当年收入的千分之五:(500/1000)*5=2.5
国债利息免税
集资所支付的利息应该和银行同期利息相同:100*10%=10W
捐款不得超过利润总额的12%:(500-300-40-35+40+10-30-15-20)*12%=13.2
(500-300-40-30+2.5+40-30-10-13.2)*25%=28.925
业务招待费不超过当年收入的千分之五:(500/1000)*5=2.5
国债利息免税
集资所支付的利息应该和银行同期利息相同:100*10%=10W
捐款不得超过利润总额的12%:(500-300-40-35+40+10-30-15-20)*12%=13.2
(500-300-40-30+2.5+40-30-10-13.2)*25%=28.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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