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荐于2017-10-07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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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如下:
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2008年1月3日劳社部发[2008]3号)的规定,2008年1月1日之前,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2008年1月1日之后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104天为双休日总天数加是每个节日天数

2025-08-08 广告
在148+年的法律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擅长处理各类民事纠纷、刑事辩护以及行政诉讼案件等。在民事领域,对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焦点,为当事人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在刑事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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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回答由孔业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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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二条 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在休息提工作而又不能补休的,均应支付给劳动者不敌关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150%、200%的工资,安排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劳动者日工资可统一按劳动者本人的月工资标准除以每月制度工作天数进行折算。根据国家关于职工每日工作8小,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的规定,每月制度工时天数为21.5天。
正确的计算方式应是全年日历天数365天减去法定休息日10天,再减去公休日104天,所得天数再除以12,最终得出的是每月平均工作天数20.92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正确的计算方式应是全年日历天数365天减去法定休息日10天,再减去公休日104天,所得天数再除以12,最终得出的是每月平均工作天数20.92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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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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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按照22天计算,现在好像是不到22天,21.X天。
假如你请了一天假,扣工资 XXX/22.
假如你请了一天假,扣工资 XXX/22.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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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老板按30天算,做一天就是80多元一天,平时还是双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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