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 遗产问题

作家王某于1963年同张某结婚,1965年王某用1964—1965年作品稿费购房屋3间,1985年王某患病,留下一份自书遗嘱,内容为:他死后,将他与张某居住的房屋留给张某... 作家王某于1963年同张某结婚,1965年王某用1964—1965年作品稿费购房屋3间,1985年王某患病,留下一份自书遗嘱,内容为:他死后,将他与张某居住的房屋留给张某及2个孩子各1间(孩子均已成年)。王某死后,房屋依遗嘱归各人居住。1986年某出版社又给王某汇来他1980年以后作品稿酬6万元。张某自己留下3万元,两个孩子各给了1.5万元,但两个孩子不同意,要求均分,争执不下,诉至法院。
1)王某的遗产包括哪些内容?法律依据是什么?
(2)商某的遗嘱是否有效?为什么?
(3)该案应采用何种继承方式?
(4)该案涉及的财产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展开
 我来答
泡泡洋气泡0J47757
2011-07-14 · 超过20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回答量:48
采纳率:0%
帮助的人:48.8万
展开全部
1、王某的遗产包括:3间房屋中的一半、1980年稿酬6万元的一半3万元。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购置的财产、一方获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混同的,继承时,因首先将属于夫妻另一方的一半分割出来,剩下的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
2、“商某”?是“王某”吧?他的遗嘱部分无效,因为他在遗嘱中处分了属于张某的那一半房产。
3、对房产中的一半采取遗嘱继承,对1986年汇来的6万元的一半采取法定继承。
4、房产中的2间、稿酬中的4万属于张某所有,两个孩子各分得半间房屋、1万元稿酬。因为,房产按遗嘱继承办理,在遗嘱中,王某对自己的房产是按王某、两个孩子三人平均分割的,对其遗嘱的有效部分即一半房产也应按此原则执行,三人各分得王某的房屋遗产半间。稿酬按法定继承办理,张某、两个孩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割王某遗产即6万稿酬的一半,三人各得1万元。张某个人所有的一间半房屋加上继承的半间共2间,稿酬应归张某所有的一半3万元加上张某继承的1万元共4万元。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4843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深圳蓝天飞翔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青岛梦幻岛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郑州都市传说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4540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