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制服胸牌号怎么编制?
总共六位数,前两位是所在地级市编号,三四位是所在县编号,最后两位是所在单位的自编号。交警如果是在编的,在上岗执勤时,必须着制服,并佩戴帽徽、肩章和编号胸章。编号胸章是公安部统一编的号,凡是没有胸章编号的都是不在编的警察。
具体职责
1、负责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划,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对伤残程度进行重新评定、对车辆损失的程度进行重新鉴定;
2、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注册登记、核发牌证、转籍、过户、转出、转入等;3、负责机动车驾驶证的核发、补发,并负责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
4、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开展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宣传;
5、负责交警部门科技项目的开发、科技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
6、负责道路的巡逻,纠正交通违章,维护交通秩序,处理突发事件,配合开展警卫工作。
扩展资料
依法履行职责
交通警察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执勤执法时坚持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依法履行职责时,严禁下列行为:
1、违法扣留车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和机动车号牌;
2、违反规定当场收缴罚款,当场收缴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不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金额;
3、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4、违法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
5、非执行紧急公务时拦截搭乘机动车;
6、故意为难违法行为人;
7、因自身的过错与违法行为人或者围观群众发生纠纷或者冲突;
8、从事非职责范围内的活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警
交警如果是在编的,在上岗执勤时,必须着制服,并佩戴帽徽、肩章和编号胸章。编号胸章是公安部统一编的号,凡是没有胸章编号的都是不在编的警察。现在有一部分交警没有在编,所以他们没有胸章编号的,换句话说他们在公安部没有注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