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内勤却让签订代理合同合法吗?
违法的,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并非劳动合同,双方的关系是代理合同关系,因此,不属于保险公司员工,保险公司无须为办理社会保险,你如辞职,也无须提前一月向保险公司申请。
保险公司与其存在实际用工关系的员工签定代理合同,其目的有可能是规避用工风险,也有可能是出于编制上的考虑,总之不管如何,公司的这种不法行为致使员工无法享受劳动法赋予的种种权利,是严重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行为。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
违法的,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并非劳动合同,双方的关系是代理合同关系,因此,不属于保险公司员工,保险公司无须为办理社会保险,你如辞职,也无须提前一月向保险公司申请。
保险公司与其存在实际用工关系的员工签定代理合同,其目的有可能是规避用工风险,也有可能是出于编制上的考虑,总之不管如何,公司的这种不法行为致使员工无法享受劳动法赋予的种种权利,是严重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行为。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
你搜集些证据,包括对你的承诺的证明,然后去起诉他。很明显你是被骗的。还有就是打电话到分公司人事部或总公司人事部反映问题。不知道你是哪家保险公司的。大点的都是正规的都是不允许这样的。 还有就是到保险业很有权威的世纪保网上曝光他。我们这有些保户经常在网上曝光,对公司很有压力的。也很管用。要是太平人寿的你直接百度HI我。我可以帮你。
如果你已经签了代理合同,又无法证明你在不知情期满的情况下浅的的话。很难保证你可以有什么权益。出了辞去工作。现在保险公司招收内勤都要本科学历。招收的部门必须是人事部。任何个人某某经理等等,都是骗子。正式的内勤员工只要编制批下来,马上就有实习期合同。三个月就有社保五险。满一年有公积金。
你说的普通的出单员目前只有平安有这个叫法。你是平安的么。平安的业务员骗人招人的也最多
2,你属于法律,保险,会计行业的高级人才
3,你有一个在保险公司当行政经理的亲戚,注意,不是那种客户经理
如果你不满足以上3个条件之一,那么你应聘的绝对是业务员,业务员与保险公司是代理关系,不是正式职工,业务员必须有保险代理人资格证.只能说你对自己期望太高了,连自己的位置是什么都看不清楚.如果不满意,你就换份工作吧,劳动仲裁你是赢不了的.
这位哥们我在公司自己做的是哪个岗位的事情我自己还不清楚吗?我的确不是业务员也的确签了本该属于业务员的代理合同。还有,谁说在保险公司除了要满足你所谓的那三个条件之外另外的都是业务员?就普通的出单员也不可以吗?
并非所有的代理人都要跑业务,有一部分不需要跑业务,他们是下面一些分部临时招过来的人,对公司来说是以代理人的名义招进,而对这部分人来说,他们进来的主要任务是分担一些分支机构的内部事务,形式上,他们确实做的是内勤的活,但是他们的名分仍然只是代理人,也就是业务员,与保险公司仍然是代理关系,并不是保险公司的正式内勤.说得有点乱,希望你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