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与公司2011年5月1日签订的劳动合同,7月1日被公司辞退,补偿金应该给多少
201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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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是2011年5月1日签订的劳动合同,那么你是什么时候入职的?这份合同是你在该公司签的第几份合同?此次的合同期限是多长?
公司应该支付的是赔偿金而不是补偿金。
公司该支付的赔偿金应按劳动合同法以下条例支付: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如果该公司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那么该公司除了上述所说的赔偿金外,还应支付你一个月的待通知金。
公司应该支付的是赔偿金而不是补偿金。
公司该支付的赔偿金应按劳动合同法以下条例支付: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如果该公司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那么该公司除了上述所说的赔偿金外,还应支付你一个月的待通知金。
更多追问追答
追问
我是今年3月中旬入职,5月1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是1年,到2012年4月30日。公司并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我,6月30日通知我被辞退,并让我收拾东西走人,7月3日我正式离开了公司。
追答
你是否有你3月中旬入职的工作证明?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该公司应支付支付你4月中旬至5月1日的双倍工资,支付你待通知金一个月,支付你赔偿金1个月工资(例:你的月平圴工资为1000元,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1000/2*2=1000元)因为你入职未满半年,所以赔偿金是支付你月平均工资的一半的两倍。待通知金就是你的月平均工资。
若公司不愿支付你的赔偿金,你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
另:你是否有在该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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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一个月工资。
追问
有这方面的劳动法吗。我可以拿给公司看,这样比较有说服力,谢谢
追答
‘热心网友’已经提供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4月可以要求2倍的工资。‘3月中旬入职,7月1日被公司辞退,’,工作3个多月,赔偿一个月的工资。共计2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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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一年,补尝是一个月工资(工资标准:前十二个月工资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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