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职业学院是干什么的?
警校毕业的学生能从事的职业:乘务员、警卫、公务员。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省属司法警官院校,位于杭州市,由浙江省司法厅举办,是全国司法警官院校中唯一的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唯一的一所司法部与当地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是首批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交流合作基地、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培训基地、浙江省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培训基地、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培训基地、浙江省司法行政培训中心、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培训中心设在学校。
历史
2000年6月,司法部将学院纳入全国司法警官学院重点建设规划。
2002年1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2003年6月,通过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2006年6月,在教育部组织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
2007年6月,被司法部、高职高专法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为“全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改革试点与推广单位”。
2019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列“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第四类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C档)。
以上内容来源:百度百科-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以浙江警官职业学院为例: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司法警官院校,主要培养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和基层司法工作者,以及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等高素质应用性专门人才,隶属浙江省司法厅。
学院前身为1982年8月创办的省劳改工作干部训练班。1984年,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正式建立浙江省劳改工作学校,后相继更名为浙江省司法警察学校、浙江省第三人民警察学校。2002年,经浙江省政府批准升格、更名为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2008年,入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成为首批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2010年,被司法部授予集体一等功;
2011年,成为司法部与浙江省政府共建院校;2017年,入选浙江省优质校建设名单;2019年,成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首批交流合作基地,入选国家“双高计划”建设校。
扩展资料: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师资力量:
截止2016年,学院官网显示,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有专任教师170名,其中中、高级职称教师100名。教职工474人,其中专任教师223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84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7.67%(其中正教授17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位)115人,占教师总数的51.57%;
双师素质教师 115人,行业、企业兼职教师112人,有6人入选“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梯队”,1人获评为省级教学名师,16人获评为浙江省优秀青年教师,省级教坛新秀4人,省级教学团队2个,浙江省高职院校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7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官网-学院简介
如下所示:
刑事侦查专业:本专业培养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刑事侦查工作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从事刑事侦查、刑事技术等工作的较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治安管理专业:本专业培养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治安管理基础理论、基本技能,从事治安管理、安全防范管理、涉外警务等工作的较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交通管理专业:本专业培养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现代道路管理科学基础理论、基本技能,从事道路交通指挥、交通事故处理、公安交通和车辆管理工作的较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法律专业:本专业培养熟练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国家基本法律,具备司法工作能力,从事基层司法部门工作的较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安全保卫(航空保卫专门化):本专业培养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保卫、航空服务基础理论、基本技能,从事航空、机场安全保卫等工作的较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安全防范工程专业:本专业培养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工程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从事安全防范工程技术工作的较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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