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红头文件要编号
这个不是编号,是发文字号,简称文号,习惯上也称为文件编号,它是发文机关在某一年度内所发各种不同文件总数的顺序编号。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的收发文机构负责统一编排。发文字号应当包括机关代字、年份代码、发文顺序号;联合行文,一般的以主办机关为主体依据编制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采用四位阿拉伯数字标识的公历年份并置于六角括号“〔〕”中;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扩展资料:
如今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红头文件不但印制得漂亮,在一些重要会议场合,与会者往往人人手中都有一份。
由于出台和下发一份红头文件非常麻烦,文件起草者并不愿意发文,但一些领导却爱用文件推动工作。人社部一位官员透露,“领导推动的文件稍多一些,要是中央领导批示,就得赶紧做。”一位地方的区人社局副局长也说:“自己单位发文的情况很少,不过,关于人事任免一定要发文。”
按照惯例,当上级出台一份红头文件时,下级必须做出必要回应。“怎么样体现呢?第一是成立领导小组,第二就是再出个文件来贯彻落实。”一位省直机关干部坦言:“它是一个象征。”
2012年12月中共中央颁布“八项规定”,其中提到“中央政治局全体同志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发文字号
红头文件从制定机关的权限来看,行政法规的制定机关是国务院,规章的制定机关是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49个较大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责的直属事业单位。而一般“红头文件”,有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工作需要时就可以制定。可见,“红头文件”实际上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因此,红头文件都是正式文件,都要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