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装修时间及噪声大小是否有规定和限制?
1.《广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宇内,十二时至十四时、二十二时至次日七时,禁止使用电钻、电锯、电刨、冲击钻等工具从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室内装修、家具加工等活动。
2.《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3.《广州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第五章第二十七条规定庭居室装饰装修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避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相邻居民正常生活所造成的影响。夜间7时至次日早上7时之间、中午12时至14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锯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扩展资料:
1.广州市噪声投诉电话:12319
2.广州市噪音网上举报:http://www.gzepb.gov.cn
参考资料:广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
《广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第三十四条: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十二时至十四时,可以并处罚款,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家具加工等活动。
对违反本规定,有的管理严格的物业,禁止使用电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以减轻、冲击钻等工具从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室内装修,应当限制作业时间、电刨,可能还规定周末全天不允许有装修噪音,《广州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第五章 第二十七条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避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相邻居民正常生活所造成的影响。夜间7时至次日早上7时之间、中午12时至14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锯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根据我国民法规定,邻居装修噪音已涉嫌侵害你的“相邻权”。你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维护自己及家人的合法权益,但必须根据“谁举报谁举证”的原则,事先向环保部门提出现场测试噪音的申请,从而提供确实可信的证据证明对方对自己造成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