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帮我解答一下这个问题了,谢谢你了!! 20
请大家帮帮忙,给我一些关于<<古希腊到文艺复兴的西方思想文化发展历程>>的资料好吗?或是直接给我答案也行!!!求大家帮帮忙了,我找了很久都没找到!!!谢谢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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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启蒙运动时期文化名著的思想内涵分析及当代意义
[size=4][font=宋体]启蒙运动是指发生在18世纪欧洲的以宣扬资产阶级政治思想体系的一场思想启迪运动,它继承了文艺复兴以来反封建、反禁欲、反教会的传统并对之有较大的发展。它在形式上突破了人文主义的局限,而代之以“理性”,并试图通过哲学上逻辑思辨的方法论证封建思想的不合理性以及资产阶级思想的时代性。当然,这一运动不仅仅局限在哲学范畴——这小小的而又需要很强思维能力的范畴——之内,它还广泛涉及到了文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以及宗教和艺术等等方面。这不仅体现了其思想之宏大,更重要的是反映出其影响之全面与深刻,几乎涉及到了人类文明的所有方面。也因此,它成为指导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直接理论来源。下面我们就分别从以上各个角度出发,选取其中具有时代特征和明显代表意义的著作,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和浅显分析,并尝试探讨它们对于后世及当代的影响。
一、文学方面
首先,在文学方面,产生在这一时期的名作异常之丰富。英国作家笛福的著名小说《鲁宾孙漂流记》相信很多人在小时候都阅读或听闻过,同一时代的还有卢梭的《忏悔录》和《爱弥儿》,伏尔泰根据中国的元杂剧改编的《赵氏孤儿》,莫里哀的戏剧《吝啬鬼》以及博马舍所写的《费加罗的婚礼》和《塞维勒的理发师》等等,都反映出这一时代要求“人权”、反对“专制”的特色。但是,在启蒙运动之时,文学上真正的辉煌却不在法国,更不在英国,而在德国,在文学大师歌德那里。
歌德一生研究面颇广,著述亦颇丰,其早期作品中的代表作《少年维特之烦恼》曾引起多少情窦初开之少年的共鸣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他花费一生精血所炼就而成的《浮士德》对世人的震撼却是可想而知的。《浮土德》取材于德国16世纪关于浮士德博士的传说,作者给以加工改造。把浮士德写成一个不断追求、进取的理想人物;把他的知识、爱情、政治、艺术、副业等五大发展阶段,都写成以封建政体腐败、感悟古典美追求的幻灭和“理性王国”蓝图之虚妄为主体内容的悲剧阶段;成为欧洲资产阶级上升时期资产阶级先进人士不断探索、追求的艺术概括。悲剧不但结构宏伟,色彩斑斓,融现实主义、浪漫主义和象征手法为一体,且让主要人物浮士德和魔鬼靡菲斯特的整个思想言行都形成善与恶、行与情、成与败的辩证发展关系。作品也因而跟荷马史诗、但丁的《神曲》和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并列为欧洲文学的四大古典名著。
《浮士德》构思宏伟,内容复杂,结构庞大,风格多变,融现实主义与浪温主义于一炉,将真实的描写与奔放的想象、当代的生活与古代的神话传说杂揉一处,善于运用矛盾对比之法安排场面、配置人物、时庄时谐、有讽有颂、形式多样、色彩斑驳,达到了极高的艺术境界。
这些在文学和艺术上都是难能可贵的,但并不是本文的主题,我在这篇文章中只想就其在思想界所引起的震动描述一二。
《浮士德》虽然是悲剧,不过在我看来一点都不悲,原因是我们不能仅从人物本身去看这部作品,而应该结合时代背景以及人物未来的命运来分析。单从人物本身来看,浮士德这个人确实是“悲剧”的,但我们应该想到这点,在那个思想变革的大风大浪中,歌德如果仅仅为创造这么一个悲剧式的人物而花费毕生的精血,似乎有些不合情理。歌德写这部作品的目的我们现在是很清楚的,即要唤醒世人,那么悲剧也就不那么悲了。革命是要先驱者的,思想的革命更是如此,浮士德倒下了,倒下的是他一个人,但后来者们一定会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歌德在此实际上为我们描画了一个美好的未来。我的这一观点可以从歌德一生的言行中得到证实,在他晚年,世界已进入19世纪,面对社会更加激烈的变化,他表现了极大的宽容和信心。他对新兴科学和诸如开凿苏伊士运河、巴拿马运河等宏伟工程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对圣西门和傅立叶的空想社会主义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对当时大量传入欧洲的东方文化包括中国的文学作品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提出了“世界文学的时代已快来临”的著名预见。从这些我们可以看出“浮士德”的意义是告诫后人少走弯路,而不是要人们沉溺在哀思与悲伤的情怀当中。而对于已经进入21世纪的我们,在对前人缅怀、崇敬的之后,更应清楚地看看这个还十分不完美的世界,我们肩上的重担并没有因为众多先驱们的努力而减轻,相反更加沉重。对于我们这些“80后”们则更要认清这一让人“无法接受”的现实,否则我们只能像浮士德当年一样,把自己的灵魂交给撒旦了。但我们也不必过于恐慌,有人曾说过“站在巨人的肩上,因而我看得更远”,而我们正是站在巨人得肩上,问题只是我们会不会看、会不会思考。
二、哲学和政治学
同文学一样,在哲学和政治学上,这一时代亦涌现出不少改变后世潮流的大家。霍布斯、洛克、斯宾诺沙、伏尔泰、孟德斯鸠以及卢梭等,都是这时的佼佼者,他们的思想及作品直到如今还经常被人们引用,并以此炫耀自己的博闻强记。
大家都知道,启蒙运动所宣扬的是“理性”,但却不一定知道,那“理性”并不是我们现在哲学上的理性主义,而是针对于人文主义而言的“理性”。其实在哲学研究方法上,这时仍是“经验主义”统治的天下,洛克就是典型的经验主义者。这现象是与当时自然科学的发展分不开的,随着牛顿经典力学体系的建立与发展,人们的思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自然科学的思维方式与研究方法很顺利地便为人们所接受。
这一时期的哲学或政治学的思想大多一脉相承,后人只不过针对前人思想中的缺陷做一些修正和改进,很难说谁的思想或著作中的观点更为高明。我们暂且以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又译《民约论》)为代表,对此时的思潮做一个短评。
“社会契约”的思想或观念最早不是由卢梭提出的,在卢梭还未诞生之前,洛克就已经在其作品中提到过,而霍布斯在洛克之前也提出过类似的观点。但我们现在还是以卢梭的为蓝本,这是因为,在他之前的这些人虽然提出过或涉及到这方面的思想,但都很不成熟,只有卢梭才清晰地为我们描述了这种“契约”的好处和它在将来社会中的作用。
在理论渊源上,卢梭的政治理论深受帕拉图的《理想国》的影响。《理想国》的概念,建立于人性善的理念基础上,帕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说,“只有正直的人才会幸福”,“善的意志”成为他的理想国的基础。卢梭也相信人性善,他提倡宽容理性,坚定地反对任何政治暴力。同是论述理想国的原则,不同于帕拉图,卢梭将其理论框架完全建立在“人生而自由”的基础之上,也就是说“自由意志”。这个基础就实在多了。很早以前,人们有一个更好的但文言的说法:“天赋人权”。由天赋人权作为第一原理,他所构造的不再只是理想,而是现代公民社会的基本原则。公民社会中,公民失去了自由人无所不为的自由,而得到公民的政治权利-政治自由。他的《社会契约论》所要解决的是人权和法律的有机结合。从此,合法性只能来自人民,成了卢梭的继承者和背叛者的共同的理念。-前者产生了美国革命和民主的建立,后者以人民之名专权屠杀。卢梭,作为“主权在民”的勾画者,就是在二百年后还处于争论的中心:他的理论到底是在提倡民主自由,还是在提倡极权暴政?最早从自由主义立场出发批评卢梭的是清末著名学者、启蒙思想家、翻译家严复。严复在1914年发表《民约平议》,对卢梭《社会契约论》展开全面批评。严复继承英国自由主义传统,断言人非生而自由平等。他指出,绝对自由的教条可能带来毁灭性的后果。极端平等自由之说,殆如海啸飓风,其势固不可久,而所摧亦必甚广。
平心而论,卢梭及其《社会契约论》一书对后世民主政治的贡献还是远远大于其所造成的“民主暴力”的。在现今世界上绝大多数民主国家,尤其在美国,这种思想的应用还是取得了非常好的实际效果的。它至少在美国构成了“三权分立”的理论基础,使美国成为当今世界上最民主的国家之一,并成为当代民主的典范。
三、历史学
18世纪法国的理性主义史学家把自然规律的观念引进了历史领域,终于“发现”了文明运动的“一般原因”和规律。在他们看来,理性是社会进步的终极原因,因为理性是 人的一种“自我完善化的能力”,这种能力使人类“日新月异地发明千百种新的需要”,“并且创造出千百种方法来满足这些需要”,从而促使社会不断前进。人的理性 同自然法又是一致的,这就保证人的活动合符自然规律,带来人所预期的进步成果。 因此,进步是人类精神构造的必然结果,也是自然规律。启蒙时代的社会科学,由于牢 固地植根于这种进步观念之中,“宗教信念、道德和法律观念、语言和制度”等等“都被以发展的观点来加以解释”,历史编纂学最终也受到深刻影响。
形成于自然科学、文学和哲学领域的进步观念对历史学的巨大意义早就被像伏尔泰和休谟这样的哲学家兼历史家的大师们所认识,因此他们在一些论历史研究的论著中,积极主张用进步的观念来观察和追溯历史。伏尔泰召号历史家着重研究人类 精神文明和风习的进步。休谟在《论历史研究》的论文中,把用进步的眼光来考察人类 在科学艺术和风习文明方面的发展历史,规定为历史研究的首要任务,并且率先写出了《论世界历史及各民族的风俗与精神:从查理曼到路易十四时代》一书。在这部经典著作中,作者认为历史就是理性和迷信不断进行斗争,理性战胜迷信,从而推动历史 进步的过程。宗教和迷信是时代没落的标志。人类的启蒙程度愈高,则时代愈伟大。他对未来满怀信心,深信人类能掌握自己的命运,历史的发展必将向着理性、公正、物质 和精神不断完善的方向迈进。
如果说伏尔泰是在尝试用理性进步观来代替基督教神学史观,那么在稍后的杜谷(1727 —1781)和孔多塞(1743—1794)那里,进步不仅被明确地作为其历史论著的标题,而且 被看成“历史研究的具有根本意义的规律之一”,完全取代了历史循环论和历史倒 退论。在18世纪50年代所发表的两次关于世界历史的演说和《论人类精神进步》的著作中,杜谷用进步的自然规律代替神的超自然的意志和隐密作用来解释历史运动,并试图通过过去的整个历史来证明存在着这样的进步。在杜谷的思想中,“进步的思想已作为 历史的有机的原则。”循着伏尔泰、杜谷的线索,孔多塞进一步在《人类精神进步史纲》中,把社会进步看作是一个自然的规律,而且加以系统的论证,认为在此基础上将建立一门新的“历史科学”。他鲜明地提出历史学应当分析社会进步的不同阶段 ,揭示“变化的秩序”和“连续性”。在他的思想中,社会进步的理论已经不仅成为标准的历史学的本体论,而且对于整个人类的未来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然而,我个人以为,这一时期对历史学研究产生重要意义的是伊曼努尔•康德和他“三大批判”之一的《历史理性批判》一书。这本书虽然是哲学意义上的,但是其主要内容却是关于历史学方法论的。在这部书中,康德毫不忌讳地宣称自己的理论主要有两个来源,一为牛顿、其二为卢梭,由此我们可想象这部书的思想体系。这部书远远超越了其哲学的本义,影响并形成了19世纪西方历史学以“理性主义”研究历史的范式。但是可惜的是,这部书笔者一直无缘得见,所以我只能从别人的评述中来介绍这部书了。
四、法学
孟德斯鸠是法国启蒙运动的主将之一,他出身于贵族世家,但却接受了时代精神的影响,投身于资产阶级革命的洪流之中。他曾经到英国游历了两年多,考察了英国的政治制度。认真学习了早期启蒙思想家的著作。孟德斯鸠对封建专制制度的弊端进行了猛烈的抨击。他的名著《波斯人信札》,通过两个波斯人漫游法国的故事,用讽刺的笔调,勾画出法国上流社会中形形色色人物的嘴脸,如荒淫无耻的教士,夸夸其谈的沙龙绅士,傲慢无知的名门权贵等。
然而,孟德斯鸠最突出的贡献是对资产阶级的国家和法的学说做出了卓越贡献。那么,下面我们便从他的代表作《论法的精神》(旧译《法意》)中来窥探一下他的法学思想已经这种思想的时代特征。这是一部法哲学的著作,他在该书中,发展了洛克的分权学说,更明确地提出了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三权分立的原则。认为立法权应由人民集体享有,司法独立,君主享有行政权。三者之间以权力的“制约和平衡”为思想核心,互相独立、互相监督。 孟德斯鸠特别强调法的功能,政府的功能。孟德斯鸠认为,法律是理性的体现,资产阶级自由要受法律的制约。他说:“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只有在法律和社会契约允许的范围内,在政府的统治下,公民才会是真正自由的,安全的,一个公民可以不惧怕另一个公民。《论法的精神》一文,为资产阶级以法制对抗专制指出了道路,为资产阶级法学奠定了基础。
我们应该意识到,这部书不仅仅是一部法学名著,更应该看到,它同时也是一部不朽的政治学名著。其作者继承并演进了霍布斯以来的“分权”的思想,直接为卢梭《社会契约论》提供了思想蓝本。但在本文中,我们还是将其纳入法学当中来审视、发掘其宝贵的思想财富。
从上面的叙述中我们也许会有这样的疑惑,孟德斯鸠的法学思想不是与中国战国时期的法家思想很相似么?其“唯法论”不正是与法家的某些论调不谋而合么?的确,在某些方面它们之间有某种惊人的相似。然而,从本质上看,它们是决然不同的,这也是为什么法家所鼓吹的是“封建专制思想”,而孟氏代表的是资产阶级思想了。孟氏的“唯法论”是针对所有人的,包括统治阶级和此阶级中处于绝对统治地位的那些人,但在法家的思想中却不是如此。法家思想表面上是“唯法至上”,但那只是针对平民和统治阶级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那些人,面对君王、面对一些政府高层,这思想就显得无能为力了。所以,现在我们能很清楚地看出,孟德斯鸠“唯法论”所推崇的是“民主”,而法家思想必将导致“专制”。正因为如此,孟氏的这部著作和卢梭的《民约论》一起,为西方资本主义民主开辟了道路,成为现代西方民主政治和法律的理论基石。其后,西方的理论家们循着他们设计好的路线,逐步发展出西方当代相当复杂的民主政体。
五、经济学
在启蒙运动时期,经济学上最著名的书非亚当•斯密的《国富论》莫属了。这是一部反映资本主义自由竞争阶段的政治经济学专著,也是到目前为止这一领域最伟大的专著之一。但在此书之前,斯密还写过一本《道德情操论》,一本反映早期资本主义“人性论”的哲学著作,此书为以后的《国富论》奠定了心理基础。在这部书中,他认为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内在的我”,他起着“公正的旁观者”的作用,用一种不容忽视的声音去赞成或谴责我们自己的以及他人的行为。作为生物的人类,是由感情驱动的,同时又是由理智和同情心自行节制的。这种二元性使人们彼此斗争,而又具有理性和道德力量,从而建立起制度,使殊死斗争得到缓和,甚至化为公共利益。他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说法:只图私利的人“被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着,……不知不觉地毫无存心地促进着社会的利益”。
在《道德情操论》的基础上,斯密于1776年发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一书,即《国富论》,因此可以说《国富论》是他上一部书中哲学课题的继续与深入。斯密要回答的最后问题是,感情与“公平的旁观者”之间的内在斗争,在社会的长期演进中,究竟是怎样在历史本身的大舞台上发生作用的。
这个问题的答案见第五编,他列举了社会发展的四个主要组织阶段,除非由资源的匮乏、战争或政府的坏政策予以阻止,这些阶段是会连续进行的。这四个阶段是:猎人的最初“野蛮”阶段,原始农业的第二阶段,封建或庄园“耕作”的第三阶段,商业上相互依存的第四阶段。
每一阶段伴有与它的需要相适应的制度。例如,在猎人阶段中“没有任何财产……因此,也就没有任何确立的行政长官或正规的司法行政”。随着牛羊群的出现,产生了比较复杂的社会组织形式,不仅包括“可怕的”军队,而且有不可缺少的法律和秩序堡垒。斯密思想的核心是:这种制度是保护特权的工具,不能用自然法为之辩护。他说,“文官政府是为了财产的安全而设立的,实际上是为保护富人反对穷人而设立的,即为了保护有些财产的人反对根本没有财产的人而设立的。”最后,斯密将演进描述为从封建主义走向一个需要有新制度的社会阶段,这种新制度是,由市场确定的而不是由同业公会确定的工资,自由的而不是受政府限制的企业。这在后来称为放任自由的资本主义,斯密称之为完全自由的制度。
这种物质生产基础的连续改变,每一种带来的法律和文官政府的上层建筑的必然改变,和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有明显的相似之处。可是也有一个重大的差别:马克思主义体系中的最后动力是阶级斗争,而在斯密的哲学史中,主要的推动机制是“人性”,由自我改善的欲望所驱使,由理智所指导。
历史演进理论在《国富论》中诚然是支配一切的概念,在书中却从属于对商业社会阶段中“看不见的手”实际上怎样起作用的详细描述。这是《国富论》第一编和第二编的主题,他提出要说明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完全自由的制度,在人性和聪明地设计的制度的推动和约束下,怎样形成一个有秩序的社会。这个问题要求说明个人商品定价中的内在秩序,以及整个国民“财富”(他理解为货物和服务的年产量)在三大阶级(劳动者、地主和制造业者)间如何分配的调节“规律”。
这种秩序是由人性的两个方面的相互作用形成的:人性对感情的反应,人性对理性和同情心的接受性。但在《道德情操论》中主要依靠“内在的人”去对私人行为提供必要的约束,而在《国富论》中则有一个制度的机制,去协调单是盲目服从感情所内含的可能具有的破坏性。这种保护机制就是竞争,使改善本身状况的激烈的欲望(一种从母胎中带来的直到进入坟墓才离开的欲望)变成对社会有益的机制,使一个人的自我改善的动力和另一个人的自我改善的动力相抗衡。
正是在为自我改善而进行的激烈竞争中,调节经济的看不见的手表现它自己,因为斯密说明,相互竞争力量怎样迫使商品价格降到它们的自然水平,与它们的生产成本相适应。而且,通过诱使劳动和资本从比较不利的行业或领域进入比较有利的行业或领域,竞争机制经常使价格恢复到这种“自然”水平,尽管有短期的变异。最后,通过说明工资、地租和利润(生产成本的组成部分)本身是受自利和竞争的同一规律支配的,斯密不仅为这些“自然”价格提供了最后的理论根据,而且也揭示了收入本身在工人(报酬是他们的工资)、地主(收入是他们的地租)和制造业者(奖赏是他们的利润)之间进行分配的一种内在秩序。
《国富论》不是简单意义上的学术专著,这是因为它存在很多缺陷,这些缺陷来自斯密本人对资本主义经济认识的片面,也有可能是他压根就从没有意识到这些问题所在。在这部被后世经济学家们奉为经济学领域的“圣经”出版后不久,西方资本主义时代真正来临了,其标志即我们现在所称的“工业革命”,它就发生在英国、斯密的故乡。虽然在《国富论》尚未完成之前,“工业革命”在英国的一些工厂中已崭露头角,但可惜的是斯密并未能意识到其重要性。也正因为这样,随着“工业革命”后大规模企业的出现,斯密及其理论很快就被人们抛弃在“古典经济学”领域当中。在大规模机械生产过程中,自由竞争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地暴露出来,于是当经济危机不可避免地发生以后,人们不得不寻求新的理论来指导经济的运作。
[size=4][font=宋体]启蒙运动是指发生在18世纪欧洲的以宣扬资产阶级政治思想体系的一场思想启迪运动,它继承了文艺复兴以来反封建、反禁欲、反教会的传统并对之有较大的发展。它在形式上突破了人文主义的局限,而代之以“理性”,并试图通过哲学上逻辑思辨的方法论证封建思想的不合理性以及资产阶级思想的时代性。当然,这一运动不仅仅局限在哲学范畴——这小小的而又需要很强思维能力的范畴——之内,它还广泛涉及到了文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以及宗教和艺术等等方面。这不仅体现了其思想之宏大,更重要的是反映出其影响之全面与深刻,几乎涉及到了人类文明的所有方面。也因此,它成为指导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直接理论来源。下面我们就分别从以上各个角度出发,选取其中具有时代特征和明显代表意义的著作,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和浅显分析,并尝试探讨它们对于后世及当代的影响。
一、文学方面
首先,在文学方面,产生在这一时期的名作异常之丰富。英国作家笛福的著名小说《鲁宾孙漂流记》相信很多人在小时候都阅读或听闻过,同一时代的还有卢梭的《忏悔录》和《爱弥儿》,伏尔泰根据中国的元杂剧改编的《赵氏孤儿》,莫里哀的戏剧《吝啬鬼》以及博马舍所写的《费加罗的婚礼》和《塞维勒的理发师》等等,都反映出这一时代要求“人权”、反对“专制”的特色。但是,在启蒙运动之时,文学上真正的辉煌却不在法国,更不在英国,而在德国,在文学大师歌德那里。
歌德一生研究面颇广,著述亦颇丰,其早期作品中的代表作《少年维特之烦恼》曾引起多少情窦初开之少年的共鸣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他花费一生精血所炼就而成的《浮士德》对世人的震撼却是可想而知的。《浮土德》取材于德国16世纪关于浮士德博士的传说,作者给以加工改造。把浮士德写成一个不断追求、进取的理想人物;把他的知识、爱情、政治、艺术、副业等五大发展阶段,都写成以封建政体腐败、感悟古典美追求的幻灭和“理性王国”蓝图之虚妄为主体内容的悲剧阶段;成为欧洲资产阶级上升时期资产阶级先进人士不断探索、追求的艺术概括。悲剧不但结构宏伟,色彩斑斓,融现实主义、浪漫主义和象征手法为一体,且让主要人物浮士德和魔鬼靡菲斯特的整个思想言行都形成善与恶、行与情、成与败的辩证发展关系。作品也因而跟荷马史诗、但丁的《神曲》和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并列为欧洲文学的四大古典名著。
《浮士德》构思宏伟,内容复杂,结构庞大,风格多变,融现实主义与浪温主义于一炉,将真实的描写与奔放的想象、当代的生活与古代的神话传说杂揉一处,善于运用矛盾对比之法安排场面、配置人物、时庄时谐、有讽有颂、形式多样、色彩斑驳,达到了极高的艺术境界。
这些在文学和艺术上都是难能可贵的,但并不是本文的主题,我在这篇文章中只想就其在思想界所引起的震动描述一二。
《浮士德》虽然是悲剧,不过在我看来一点都不悲,原因是我们不能仅从人物本身去看这部作品,而应该结合时代背景以及人物未来的命运来分析。单从人物本身来看,浮士德这个人确实是“悲剧”的,但我们应该想到这点,在那个思想变革的大风大浪中,歌德如果仅仅为创造这么一个悲剧式的人物而花费毕生的精血,似乎有些不合情理。歌德写这部作品的目的我们现在是很清楚的,即要唤醒世人,那么悲剧也就不那么悲了。革命是要先驱者的,思想的革命更是如此,浮士德倒下了,倒下的是他一个人,但后来者们一定会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歌德在此实际上为我们描画了一个美好的未来。我的这一观点可以从歌德一生的言行中得到证实,在他晚年,世界已进入19世纪,面对社会更加激烈的变化,他表现了极大的宽容和信心。他对新兴科学和诸如开凿苏伊士运河、巴拿马运河等宏伟工程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对圣西门和傅立叶的空想社会主义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对当时大量传入欧洲的东方文化包括中国的文学作品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提出了“世界文学的时代已快来临”的著名预见。从这些我们可以看出“浮士德”的意义是告诫后人少走弯路,而不是要人们沉溺在哀思与悲伤的情怀当中。而对于已经进入21世纪的我们,在对前人缅怀、崇敬的之后,更应清楚地看看这个还十分不完美的世界,我们肩上的重担并没有因为众多先驱们的努力而减轻,相反更加沉重。对于我们这些“80后”们则更要认清这一让人“无法接受”的现实,否则我们只能像浮士德当年一样,把自己的灵魂交给撒旦了。但我们也不必过于恐慌,有人曾说过“站在巨人的肩上,因而我看得更远”,而我们正是站在巨人得肩上,问题只是我们会不会看、会不会思考。
二、哲学和政治学
同文学一样,在哲学和政治学上,这一时代亦涌现出不少改变后世潮流的大家。霍布斯、洛克、斯宾诺沙、伏尔泰、孟德斯鸠以及卢梭等,都是这时的佼佼者,他们的思想及作品直到如今还经常被人们引用,并以此炫耀自己的博闻强记。
大家都知道,启蒙运动所宣扬的是“理性”,但却不一定知道,那“理性”并不是我们现在哲学上的理性主义,而是针对于人文主义而言的“理性”。其实在哲学研究方法上,这时仍是“经验主义”统治的天下,洛克就是典型的经验主义者。这现象是与当时自然科学的发展分不开的,随着牛顿经典力学体系的建立与发展,人们的思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自然科学的思维方式与研究方法很顺利地便为人们所接受。
这一时期的哲学或政治学的思想大多一脉相承,后人只不过针对前人思想中的缺陷做一些修正和改进,很难说谁的思想或著作中的观点更为高明。我们暂且以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又译《民约论》)为代表,对此时的思潮做一个短评。
“社会契约”的思想或观念最早不是由卢梭提出的,在卢梭还未诞生之前,洛克就已经在其作品中提到过,而霍布斯在洛克之前也提出过类似的观点。但我们现在还是以卢梭的为蓝本,这是因为,在他之前的这些人虽然提出过或涉及到这方面的思想,但都很不成熟,只有卢梭才清晰地为我们描述了这种“契约”的好处和它在将来社会中的作用。
在理论渊源上,卢梭的政治理论深受帕拉图的《理想国》的影响。《理想国》的概念,建立于人性善的理念基础上,帕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说,“只有正直的人才会幸福”,“善的意志”成为他的理想国的基础。卢梭也相信人性善,他提倡宽容理性,坚定地反对任何政治暴力。同是论述理想国的原则,不同于帕拉图,卢梭将其理论框架完全建立在“人生而自由”的基础之上,也就是说“自由意志”。这个基础就实在多了。很早以前,人们有一个更好的但文言的说法:“天赋人权”。由天赋人权作为第一原理,他所构造的不再只是理想,而是现代公民社会的基本原则。公民社会中,公民失去了自由人无所不为的自由,而得到公民的政治权利-政治自由。他的《社会契约论》所要解决的是人权和法律的有机结合。从此,合法性只能来自人民,成了卢梭的继承者和背叛者的共同的理念。-前者产生了美国革命和民主的建立,后者以人民之名专权屠杀。卢梭,作为“主权在民”的勾画者,就是在二百年后还处于争论的中心:他的理论到底是在提倡民主自由,还是在提倡极权暴政?最早从自由主义立场出发批评卢梭的是清末著名学者、启蒙思想家、翻译家严复。严复在1914年发表《民约平议》,对卢梭《社会契约论》展开全面批评。严复继承英国自由主义传统,断言人非生而自由平等。他指出,绝对自由的教条可能带来毁灭性的后果。极端平等自由之说,殆如海啸飓风,其势固不可久,而所摧亦必甚广。
平心而论,卢梭及其《社会契约论》一书对后世民主政治的贡献还是远远大于其所造成的“民主暴力”的。在现今世界上绝大多数民主国家,尤其在美国,这种思想的应用还是取得了非常好的实际效果的。它至少在美国构成了“三权分立”的理论基础,使美国成为当今世界上最民主的国家之一,并成为当代民主的典范。
三、历史学
18世纪法国的理性主义史学家把自然规律的观念引进了历史领域,终于“发现”了文明运动的“一般原因”和规律。在他们看来,理性是社会进步的终极原因,因为理性是 人的一种“自我完善化的能力”,这种能力使人类“日新月异地发明千百种新的需要”,“并且创造出千百种方法来满足这些需要”,从而促使社会不断前进。人的理性 同自然法又是一致的,这就保证人的活动合符自然规律,带来人所预期的进步成果。 因此,进步是人类精神构造的必然结果,也是自然规律。启蒙时代的社会科学,由于牢 固地植根于这种进步观念之中,“宗教信念、道德和法律观念、语言和制度”等等“都被以发展的观点来加以解释”,历史编纂学最终也受到深刻影响。
形成于自然科学、文学和哲学领域的进步观念对历史学的巨大意义早就被像伏尔泰和休谟这样的哲学家兼历史家的大师们所认识,因此他们在一些论历史研究的论著中,积极主张用进步的观念来观察和追溯历史。伏尔泰召号历史家着重研究人类 精神文明和风习的进步。休谟在《论历史研究》的论文中,把用进步的眼光来考察人类 在科学艺术和风习文明方面的发展历史,规定为历史研究的首要任务,并且率先写出了《论世界历史及各民族的风俗与精神:从查理曼到路易十四时代》一书。在这部经典著作中,作者认为历史就是理性和迷信不断进行斗争,理性战胜迷信,从而推动历史 进步的过程。宗教和迷信是时代没落的标志。人类的启蒙程度愈高,则时代愈伟大。他对未来满怀信心,深信人类能掌握自己的命运,历史的发展必将向着理性、公正、物质 和精神不断完善的方向迈进。
如果说伏尔泰是在尝试用理性进步观来代替基督教神学史观,那么在稍后的杜谷(1727 —1781)和孔多塞(1743—1794)那里,进步不仅被明确地作为其历史论著的标题,而且 被看成“历史研究的具有根本意义的规律之一”,完全取代了历史循环论和历史倒 退论。在18世纪50年代所发表的两次关于世界历史的演说和《论人类精神进步》的著作中,杜谷用进步的自然规律代替神的超自然的意志和隐密作用来解释历史运动,并试图通过过去的整个历史来证明存在着这样的进步。在杜谷的思想中,“进步的思想已作为 历史的有机的原则。”循着伏尔泰、杜谷的线索,孔多塞进一步在《人类精神进步史纲》中,把社会进步看作是一个自然的规律,而且加以系统的论证,认为在此基础上将建立一门新的“历史科学”。他鲜明地提出历史学应当分析社会进步的不同阶段 ,揭示“变化的秩序”和“连续性”。在他的思想中,社会进步的理论已经不仅成为标准的历史学的本体论,而且对于整个人类的未来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然而,我个人以为,这一时期对历史学研究产生重要意义的是伊曼努尔•康德和他“三大批判”之一的《历史理性批判》一书。这本书虽然是哲学意义上的,但是其主要内容却是关于历史学方法论的。在这部书中,康德毫不忌讳地宣称自己的理论主要有两个来源,一为牛顿、其二为卢梭,由此我们可想象这部书的思想体系。这部书远远超越了其哲学的本义,影响并形成了19世纪西方历史学以“理性主义”研究历史的范式。但是可惜的是,这部书笔者一直无缘得见,所以我只能从别人的评述中来介绍这部书了。
四、法学
孟德斯鸠是法国启蒙运动的主将之一,他出身于贵族世家,但却接受了时代精神的影响,投身于资产阶级革命的洪流之中。他曾经到英国游历了两年多,考察了英国的政治制度。认真学习了早期启蒙思想家的著作。孟德斯鸠对封建专制制度的弊端进行了猛烈的抨击。他的名著《波斯人信札》,通过两个波斯人漫游法国的故事,用讽刺的笔调,勾画出法国上流社会中形形色色人物的嘴脸,如荒淫无耻的教士,夸夸其谈的沙龙绅士,傲慢无知的名门权贵等。
然而,孟德斯鸠最突出的贡献是对资产阶级的国家和法的学说做出了卓越贡献。那么,下面我们便从他的代表作《论法的精神》(旧译《法意》)中来窥探一下他的法学思想已经这种思想的时代特征。这是一部法哲学的著作,他在该书中,发展了洛克的分权学说,更明确地提出了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三权分立的原则。认为立法权应由人民集体享有,司法独立,君主享有行政权。三者之间以权力的“制约和平衡”为思想核心,互相独立、互相监督。 孟德斯鸠特别强调法的功能,政府的功能。孟德斯鸠认为,法律是理性的体现,资产阶级自由要受法律的制约。他说:“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只有在法律和社会契约允许的范围内,在政府的统治下,公民才会是真正自由的,安全的,一个公民可以不惧怕另一个公民。《论法的精神》一文,为资产阶级以法制对抗专制指出了道路,为资产阶级法学奠定了基础。
我们应该意识到,这部书不仅仅是一部法学名著,更应该看到,它同时也是一部不朽的政治学名著。其作者继承并演进了霍布斯以来的“分权”的思想,直接为卢梭《社会契约论》提供了思想蓝本。但在本文中,我们还是将其纳入法学当中来审视、发掘其宝贵的思想财富。
从上面的叙述中我们也许会有这样的疑惑,孟德斯鸠的法学思想不是与中国战国时期的法家思想很相似么?其“唯法论”不正是与法家的某些论调不谋而合么?的确,在某些方面它们之间有某种惊人的相似。然而,从本质上看,它们是决然不同的,这也是为什么法家所鼓吹的是“封建专制思想”,而孟氏代表的是资产阶级思想了。孟氏的“唯法论”是针对所有人的,包括统治阶级和此阶级中处于绝对统治地位的那些人,但在法家的思想中却不是如此。法家思想表面上是“唯法至上”,但那只是针对平民和统治阶级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那些人,面对君王、面对一些政府高层,这思想就显得无能为力了。所以,现在我们能很清楚地看出,孟德斯鸠“唯法论”所推崇的是“民主”,而法家思想必将导致“专制”。正因为如此,孟氏的这部著作和卢梭的《民约论》一起,为西方资本主义民主开辟了道路,成为现代西方民主政治和法律的理论基石。其后,西方的理论家们循着他们设计好的路线,逐步发展出西方当代相当复杂的民主政体。
五、经济学
在启蒙运动时期,经济学上最著名的书非亚当•斯密的《国富论》莫属了。这是一部反映资本主义自由竞争阶段的政治经济学专著,也是到目前为止这一领域最伟大的专著之一。但在此书之前,斯密还写过一本《道德情操论》,一本反映早期资本主义“人性论”的哲学著作,此书为以后的《国富论》奠定了心理基础。在这部书中,他认为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内在的我”,他起着“公正的旁观者”的作用,用一种不容忽视的声音去赞成或谴责我们自己的以及他人的行为。作为生物的人类,是由感情驱动的,同时又是由理智和同情心自行节制的。这种二元性使人们彼此斗争,而又具有理性和道德力量,从而建立起制度,使殊死斗争得到缓和,甚至化为公共利益。他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说法:只图私利的人“被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着,……不知不觉地毫无存心地促进着社会的利益”。
在《道德情操论》的基础上,斯密于1776年发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一书,即《国富论》,因此可以说《国富论》是他上一部书中哲学课题的继续与深入。斯密要回答的最后问题是,感情与“公平的旁观者”之间的内在斗争,在社会的长期演进中,究竟是怎样在历史本身的大舞台上发生作用的。
这个问题的答案见第五编,他列举了社会发展的四个主要组织阶段,除非由资源的匮乏、战争或政府的坏政策予以阻止,这些阶段是会连续进行的。这四个阶段是:猎人的最初“野蛮”阶段,原始农业的第二阶段,封建或庄园“耕作”的第三阶段,商业上相互依存的第四阶段。
每一阶段伴有与它的需要相适应的制度。例如,在猎人阶段中“没有任何财产……因此,也就没有任何确立的行政长官或正规的司法行政”。随着牛羊群的出现,产生了比较复杂的社会组织形式,不仅包括“可怕的”军队,而且有不可缺少的法律和秩序堡垒。斯密思想的核心是:这种制度是保护特权的工具,不能用自然法为之辩护。他说,“文官政府是为了财产的安全而设立的,实际上是为保护富人反对穷人而设立的,即为了保护有些财产的人反对根本没有财产的人而设立的。”最后,斯密将演进描述为从封建主义走向一个需要有新制度的社会阶段,这种新制度是,由市场确定的而不是由同业公会确定的工资,自由的而不是受政府限制的企业。这在后来称为放任自由的资本主义,斯密称之为完全自由的制度。
这种物质生产基础的连续改变,每一种带来的法律和文官政府的上层建筑的必然改变,和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有明显的相似之处。可是也有一个重大的差别:马克思主义体系中的最后动力是阶级斗争,而在斯密的哲学史中,主要的推动机制是“人性”,由自我改善的欲望所驱使,由理智所指导。
历史演进理论在《国富论》中诚然是支配一切的概念,在书中却从属于对商业社会阶段中“看不见的手”实际上怎样起作用的详细描述。这是《国富论》第一编和第二编的主题,他提出要说明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完全自由的制度,在人性和聪明地设计的制度的推动和约束下,怎样形成一个有秩序的社会。这个问题要求说明个人商品定价中的内在秩序,以及整个国民“财富”(他理解为货物和服务的年产量)在三大阶级(劳动者、地主和制造业者)间如何分配的调节“规律”。
这种秩序是由人性的两个方面的相互作用形成的:人性对感情的反应,人性对理性和同情心的接受性。但在《道德情操论》中主要依靠“内在的人”去对私人行为提供必要的约束,而在《国富论》中则有一个制度的机制,去协调单是盲目服从感情所内含的可能具有的破坏性。这种保护机制就是竞争,使改善本身状况的激烈的欲望(一种从母胎中带来的直到进入坟墓才离开的欲望)变成对社会有益的机制,使一个人的自我改善的动力和另一个人的自我改善的动力相抗衡。
正是在为自我改善而进行的激烈竞争中,调节经济的看不见的手表现它自己,因为斯密说明,相互竞争力量怎样迫使商品价格降到它们的自然水平,与它们的生产成本相适应。而且,通过诱使劳动和资本从比较不利的行业或领域进入比较有利的行业或领域,竞争机制经常使价格恢复到这种“自然”水平,尽管有短期的变异。最后,通过说明工资、地租和利润(生产成本的组成部分)本身是受自利和竞争的同一规律支配的,斯密不仅为这些“自然”价格提供了最后的理论根据,而且也揭示了收入本身在工人(报酬是他们的工资)、地主(收入是他们的地租)和制造业者(奖赏是他们的利润)之间进行分配的一种内在秩序。
《国富论》不是简单意义上的学术专著,这是因为它存在很多缺陷,这些缺陷来自斯密本人对资本主义经济认识的片面,也有可能是他压根就从没有意识到这些问题所在。在这部被后世经济学家们奉为经济学领域的“圣经”出版后不久,西方资本主义时代真正来临了,其标志即我们现在所称的“工业革命”,它就发生在英国、斯密的故乡。虽然在《国富论》尚未完成之前,“工业革命”在英国的一些工厂中已崭露头角,但可惜的是斯密并未能意识到其重要性。也正因为这样,随着“工业革命”后大规模企业的出现,斯密及其理论很快就被人们抛弃在“古典经济学”领域当中。在大规模机械生产过程中,自由竞争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地暴露出来,于是当经济危机不可避免地发生以后,人们不得不寻求新的理论来指导经济的运作。
参考资料: http://www.xuancheng.org/archiver/?tid-818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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