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航空乘机托运和随身行李规定
经济舱、商务舱和头等舱的乘客可分别托运 30 公斤、40 公斤和 50 公斤的行李。这些行李重量不适用于行程涉及美国,加拿大和巴西的航班。
头等舱和商务舱乘客可携带两件随身行李:一个公文包外加一个手提袋或一个衣物袋。公文包的尺寸不得超过18x14x8英寸(45x35x20厘米);手提袋的尺寸不得超过22x15x8英寸(55x38x20厘米);衣物袋折叠后的厚度不得超过8英寸(20厘米)。每件行李重量不得超过7公斤(15磅)。
头等舱和商务舱乘客,可携带两件随身行李:一个公文包外加一个手提袋或一个衣物袋。手提箱的尺寸不得超过18×14x8英寸(45x35x 20厘米);手提袋的尺寸不得超过22x15x8英寸(55x38x20厘米),衣物袋折叠后的厚度不得超过8英寸(20 厘米)。每件行李重量不得超过7公斤(15磅)。
经济舱乘客可携带一件随身行李,尺寸不得超过22x15x8英寸(55x38x20厘米),重量不超过7公斤(15磅)。
扩展资料:
从美国出发或飞往、经由美国的航班,从澳大利亚、新西兰出发或经由两国的航班,容器中粉状物超过350毫升,不允许作为随身行李或机舱行李携带。
容器中粉状物超过350毫升必须托运。
根据最后的出发地,随身行李容器中粉状物超过350毫升,在迪拜国际机场(DXB)、米兰-马尔彭萨机场(MXP)和雅典国际机场(ATH)将被没收。
350毫升以内的粉状物,须经额外安检。
不包括婴儿配方奶粉、处方药和人体残骸。
机场免税店购买的粉状物,须放置在密封防窃袋中,且须提供购买证明(收据)。
按照国际规定,为确保乘客安全,随身行李中的物品需满足一些限制条件。
可能造成伤害或构成任何其他安全威胁的物品只能进行托运,禁止作为随身行李运输。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危险品运输规定》和阿联酋航空相关规定,托运这些物品时应进行适当包装。
这些物品包括但不限于:
1、武器或玩具武器
2、枪支弹药
3、炸药或任何含有炸药成分的物品(如烟花爆竹)
4、任何种类、类型、形状或尺寸的刀具
5、拆信刀
6、金属餐具
7、弹弓
8、刮胡刀和折叠式剃须刀
9、技工工具
10、飞镖
11、剪刀
12、指甲锉
13、注射针头和注射器(因医疗原因且出示诊断书证实出于健康状况需要的情况除外)
14、毛衣针
15、开瓶器
16、激光笔
17、危险品
18、烟花爆竹及所有其他含有炸药的物品,比如圣诞拉炮、鞭炮、汽水瓶火箭、爆竹、烟花等,禁止作为随身或托运行李携带登机。
参考资料来源:阿联酋航空-随身行李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