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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临沂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考试聘用教师简章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中专毕业生在市直事业单位就业实行考试聘用的试行意见》(临政办发[2005]78号)和《临沂市人事局关于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临人发[2007]5号)文件精神,经市人事局批准,市教育局决定公开考试、择优聘用部分毕业生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工作(具体招考的教师岗位和学科见附表),为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考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1、2007 --2009年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的师范类毕业生和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毕业生。本科生须具有学士学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身体健康,无心理障碍。
二、报名办法
1、毕业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校就业推荐书(表)或派遣证原件、毕业证书(非师范类毕业生还应携带本人教师资格证书)、学位证书,到欲报考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报名。学校对其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进行现场照相,采集考生电子照片,不允许他人代报名。
2、毕业生选报的教师岗位应与所学专业一致,每位毕业生限报一个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2009年6月21日--23日,市教育局直属各有关学校。
(二)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
2009年6月26日上午8:00-12:00到报考学校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时间
2009年6月27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复试时间和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公布。
(五)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中专毕业生在市直事业单位就业实行考试聘用的试行意见》(临政办发[2005]78号)和《临沂市人事局关于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临人发[2007]5号)文件精神,经市人事局批准,市教育局决定公开考试、择优聘用部分毕业生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工作(具体招考的教师岗位和学科见附表),为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考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1、2007 --2009年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的师范类毕业生和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毕业生。本科生须具有学士学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身体健康,无心理障碍。
二、报名办法
1、毕业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校就业推荐书(表)或派遣证原件、毕业证书(非师范类毕业生还应携带本人教师资格证书)、学位证书,到欲报考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报名。学校对其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进行现场照相,采集考生电子照片,不允许他人代报名。
2、毕业生选报的教师岗位应与所学专业一致,每位毕业生限报一个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2009年6月21日--23日,市教育局直属各有关学校。
(二)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
2009年6月26日上午8:00-12:00到报考学校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时间
2009年6月27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复试时间和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公布。
(五)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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