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的问题

爷爷奶奶有一套房子,有四个子女(其中一人已去世,有一女),现今爷爷已去世6年,(房产证上是爷爷的名字)现奶奶希望将房产留给孙子请问现在房子的产权简单说点就是房子属于谁各有... 爷爷奶奶有一套房子,有四个子女(其中一人已去世,有一女),现今爷爷已去世6年,(房产证上是爷爷的名字)现奶奶希望将房产留给孙子
请问现在房子的产权 简单说点就是房子属于谁 各有百分之多少?奶奶现在能否将房产给与孙子 要详细一点的手续 另外已亡的子女的孩子是否有得到遗产的权利
现在先放50分 大家回答的详细 我还会加分的……
请问大家
1.那个已亡的儿子是先于爷爷去世的 那么他的子女是否还有继承权?
2.现在奶奶有无权利处置房产 比如说将房子卖掉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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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gqiuqi
2011-07-19 · TA获得超过5058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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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的继承从您爷爷去世时已经开始了
第一,是将房子的一半先划归到奶奶的名下,这是基于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划分,与继承无关,即只有一半的房子属于遗产
第二,奶奶,四个子女,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享有平等的法定继承权,其中已亡子女的孩子享有代位继承权,简单的理解就是由她来代替继承
那么,这一半房产,就应该平均分成五分
这样算下来,从总体上来看,奶奶60%,剩下的四人每人10%

那么奶奶就无权自己做主将房子作为一个整体留给孙子,她所能处分的,是自己的60%
当然,这只是从法律上来讲,如果家里的人能达成一致,一致同意房子归奶奶处分,也是可以的,这就属于家务事的范畴了。

如果奶奶不立遗嘱,孙子辈的是无法继承到的。所以立遗嘱是比较好的方法,而遗嘱中效力最高的,就是去公证过的遗嘱

当然,如果家里人一致同意的话, 也可以现在就去把房子过户给孙子,这样很省事

针对您的补充
1,代位继承制度就是针对这种情况才出现的,试想如果那个儿子后于爷爷过世,就用不到什么代位继承制度了,就是在儿子先死,他的直系后代取代他的位置来进行继承
2,从法律上来见,你的奶奶没有权利处置房产,因为现在是上述的那些人对房产共同所有
我在上面曾提到过说可以直接过户,那是在其他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进行的
未经同意径行处分,会引起家庭经济纠纷的,这恐怕也是你家里人所不愿看到的
深圳刘勇2v
2011-07-19 · TA获得超过3684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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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房产产权一半是奶奶的。
2、另一半是爷爷的遗产,由奶奶、和四个子女共同继承。
3、四个子女中有一人去世,已亡的子女的孩子代位继承,就是有继承的权利,但是份额就是他爸爸的那一份。
4、奶奶可以写遗嘱指定她那一部分财产指定由某个孙子继承。
5、如果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也可以。
6、如果还不清楚,建议在当地当面咨询律师。可以请律师代写遗嘱,办理相关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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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毒白
2011-07-19 · TA获得超过3538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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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是爷爷和奶奶的共有财产,爷爷去世了,对房产先进行分割,简单说就是爷爷占百分之五十,奶奶占百分之五十。

2关于继承权的问题,如果爷爷生前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话,那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顺序是父母 配偶 子女。如果爷爷的父母均先于爷爷去世,那继承人就是配偶和子女。因其中一子女已经去世,那就要看该去世子女去世的时间和爷爷去世的时间比较,如果该子女在爷爷之前去世,那该去世子女的女儿可以代替其母继承其母可继承的份额,也就是代位继承,如果该子女在爷爷之后去世,那该去世子女可继承爷爷的遗产的权利就转移给该子女的母亲(也就是奶奶) 配偶和子女,也就是法律上的转继承。
如果把该问题数据话就是,爷爷和奶奶各占二分之一,爷爷去世后,该子女在爷爷之前去世,那奶奶 三个在世子女 去世子女的女儿五个人可以分割爷爷在上述房产中的二分之一,也就是每个人可以分得总房产的十分之一。如果该子女在爷爷去世后去世,那奶奶和三个在世子女 及去世子女的继承人(奶奶 配偶 女儿)分割爷爷在上述房产中的二分之一,其中分奶奶从爷爷处可以分得总房产的十五分之二 三个在世子女分得十分之一 去世女儿的子女和配偶各占三十分之一
当然这个数据是在所有继承人都表态继承的前提下算的份额,具体的情况要看所有继承人的表态,继承人继承或者放弃的表态的不同就会影响分割份额的不同

3孙子女是没有法定继承权的(当然去世子女的子女因为可以根据转继承或者代位继承分割相应的遗产份额,所以是例外),所以通过继承是不能继承到孙子女身上。奶奶如果想把房产给孙子,只能通过遗嘱(遗赠)的方式将上述房产中自己所有的部分及可以从去世配偶处继承的份额遗留给孙子。因为房产是夫妻共有财产,奶奶无权单方处分,而且因为部分产权人去世,在没有办理继承分割前,该房产是不能处分过户的,所以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奶奶将其在全部房产中一半多的份额通过遗嘱(遗赠)的方式留给孙子。

4当然如果家庭能达成合意的话,可以先办理继承手续,大概的流程是去公证处咨询,准备相关材料,所有继承人到场办理手续,取得继承公证书后过户,然后由新的产权人将房产通过赠与或者买卖的方式过户给孙子。当然这个的前提是家庭内部无争议。

有问题可以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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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odislove
2011-07-19 · TA获得超过1235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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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只能对自己那部分有处置权
爷爷去世 没有遗嘱 法定继承是 配偶奶奶一半 剩下一半 是奶奶和三个子女和孙女评分的平等份额
这是原则 在均尽抚养赡养的义务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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渊契知天地同1253
2011-07-20 · TA获得超过216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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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爷爷去世,那么属于爷爷奶奶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即房屋,首先是奶奶取得一半,剩余的另一半年是爷爷的遗产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奶奶和三个子女平均分配【因为那个已经去世的子女是先于爷爷去世,他的子女不能够取得代为继承权,也就是没有权利继承遗产,原因是要取得代位继承权,必须是该子女在爷爷去世后仍然在世,但在爷爷遗产分配前死亡,则他的直系血亲即他的子女取得代位继承权,才有权继承爷爷遗产,就现在的现实来说是没有继承权】,因此,奶奶是(1/2+1/8),其余的三个子女是1/8,。

二、现在该房子是由奶奶、三个子女共同所有,奶奶没有单独的处分权,对于共同共有的房屋的处置,需要全体共同共有人的一致同意。法律依据:
【第九十七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如果奶奶要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或卖掉,需要另外三个子女的一致同意,如果同意了,可以对房屋进行估计,然后给付剩余三子女房屋总价额的1/8的价款,这时奶奶根据他们之间关于遗产分配的协议和爷爷过世的证明及同意奶奶为房屋所有权人的协议书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或者卖掉按照房屋的份额分配价款。
在奶奶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如果想要孙子取得所有权,最好的办法是赠与或是遗赠,奶奶因为奶奶百年后,不管是按照法定继承还是遗赠继承,且孙子明确表示愿意接受赠与,孙子都不在法定继承范围内【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除非孙子取得代位权,且也是和其他继承人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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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网友b1b185d
2011-07-20 · 超过16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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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是爷爷的名字,但是房产属于夫妻双方的财产,所以奶奶享有百分之五十的权益。
剩下的百分之五十则按遗产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所以剩下的百分之五十奶奶和剩下的四个子女继承(这个去世的一人是在爷爷去世之前还是之后,之前的话就没有权益,之后的话还能得到房产百分之十。)这里我们就把他当作在爷爷去世之后去世的,所以房子现在奶奶有百分之六十,四个子女各是百分之十。
这里解决了,其他的就简单了。已亡子女是否有继承权则看他父亲或者母亲是先于还是后于爷爷去世,之前就没有,之后就享有!以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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