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医保报销的流程
异地就医报销
一、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
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医疗保险卡的正反面复印件
2、已确认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二、参保人员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金垫付后,由经办人凭材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1、参保人单位证明
2、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发票(背后有报销人答名)
6、住院病历复印件
扩展资料:
一、异地医保报销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医疗保险
2、属于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
3、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二、异地医保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为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异地就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异地医保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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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经济不断发展,我国人口流动巨大,比如:随子女到其他地方生活的父母;到一线城市奋斗的年轻人;还有由于工作原因,被派去外地常驻等情况。
所以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是很多人关心的,今天深蓝君就跟大家一起聊一下异地就医报销流程。
对于大部分地区,异地就医只能报销住院和急诊的费用,像普通门诊,只能自己掏钱了。不过也有少数地区实现了异地门诊报销,比如江苏、安徽等,如果真的想要报销普通门诊费用,还是建议拨打社保电话咨询是否开通这项报销服务。
我们之所以会对异地就医的报销流程充满疑惑,那是因为异地就医涉及到两地的医保政策,大家不知道应该按照哪个规则来报:
报销范围:以就医地的 医保目录 为准,发生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费用,才能纳入报销。
能报多少:以参保地的政策为准,包括报销的起付线、报销比例、最高限额等。
换句话说,到底能不能报,要看你就医地的规定,想要知道能报多少,要看你参保地的规定。
为了方便大家理解,深蓝君给大家举个例子吧。
A大爷是深圳人,交的是深圳一档医保,子女在北京,大爷年纪大了就跟子女一起长居北京。A大爷在北京治病,花了10万块钱,如果大爷已经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那么报销情况如下:
按北京政策,划定报销范围:例如有 8 万元属于北京医保目录内,可以纳入报销。
按深圳政策,计算报销金额:(8 万 - 起付线)* 报销比例 ≈ 7 万,约占总费用的 70%。
如果A大爷并没有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那么就有不一样了。现在异地就医备案很方便,最近国家上线了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虽然还是试运行,但是已经开通了20个统筹地区:
例如: 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淮安市、徐州市,浙江,江西,山东,湖南,广西,海南,四川,陕西宝鸡市,宁夏银川市,新疆等。
如果你是这些地区,那么线上备案是非常方便的,而且一般情况下2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审核,非常方便。
如果你想了解如果没有异地就医备案,医保如何报销?或者如何使用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或者医保的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深蓝君,或者到深蓝保官网查看更加详细的分析文章。
医保在老家,外地看病医保能报销吗?如何办理呢?
由所在单位经办人员持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医嘱单复印件、出院病情诊断书、费用清单及有效费用单据等材料(异地转诊转院现金报销还需携带转诊转院审批表;
非定点急症住院的需带原始门诊抢救病历及检查检验单)于每月10日前上报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各区将受理的有关费用单据进行录入,并将初审后的相关材料于每月20日前上报市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审核结算一处。
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的比例给予报销或支付,支付规定是:
第一、参保人员必须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不予支付的;
第二、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中属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的医疗费用,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的比例予以支付。
第三、统筹基金支付住院医疗费用的范围是:“起付标准”以上至“封顶线”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才能由统筹基金按规定的比例予以支付。
第四、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中除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的比例予以支付外,个人仍然要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