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 市 区 县 的全部地名
截至2019年9月,吉林省1个副省级城市、7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60个县(市、区),全部地名如下:
一、长春市:南关区、朝阳区、绿园区、二道区、双阳区、宽城区、九台区、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
二、吉林市:船营区、龙潭区、昌邑区、丰满区、磐石市、桦甸市、蛟河市、舒兰市、永吉县
三、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图们市、敦化市、和龙市、珲春市、龙井市、汪清县、安图县
四、四平市:铁西区、铁东区、公主岭市、双辽市、梨树县、伊通满族自治县
五、通化市:东昌区、二道江区、集安市、通化县、辉南县、柳河县、梅河口市
六、白城市:洮北区、洮南市、大安市、镇赉县、通榆县
七、辽源市:龙山区、西安区、东丰县、东辽县
八、松原市:宁江区、扶余市、乾安县、长岭县、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
九、白山市:浑江区、江源区、临江市、抚松县、靖宇县、长白朝鲜族自治县
扩展资料
吉林省的建置沿革:
早在远古时期,就有人类在吉林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逐步形成了肃慎、秽貊、东胡三大部落系统。远在舜、禹时代,吉林省境内的古代民族就开始与中原王朝建立了具有隶属性质的贡纳关系,并逐渐成为中华民族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先秦开始,吉林就被历代中央政权划入行政区域管辖之下。在汉朝时就设置了郡县,唐朝的渤海及后来的辽、金、元各代也都设立府、州、县。明朝设立都司、卫所。公元1653年(清顺治十年),清政府设置宁古塔昂邦章京,是吉林省建置之始。
公元1673年(清康熙十二年), 于船厂(今吉林市)建吉林城,史称“吉林乌拉”(满语译音“沿江”之意),吉林由此得名。公元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正式建制称吉林行省。
参考资料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行政区划
参考资料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历史人文
推荐于2017-11-24
吉林省各县(区市)人口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