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怎么理解9月1日开始个税起征点调为3500
我们公司是2010年8月出的第一份报表,然后9月份开始付8月份的工资,当时也是代扣了8月份的个税,按理说是9月份的时候就给代缴掉的,可是公司是到10月份才代缴8月份的个税...
我们公司是2010年8月出的第一份报表,然后9月份开始付8月份的工资,当时也是代扣了8月份的个税,按理说是9月份的时候就给代缴掉的,可是公司是到10月份才代缴8月份的个税,也就是说隔了一个月才代缴的个税。导致我们2011年7月份付的是6月份的工资,代扣6月份个税,代缴5月份个税。现在个税起征点从2011年9月1日开始是调为3500了,那么我们10月份付的是9月份的工资,代扣的是9月份个税,代缴的是8月份的个税,请问下,这个8月份的个税,我在9月份代扣的时候,是不是就已经按照3500来起征了代扣了?还是就是理解说,从9月份的工资开始代扣代缴?这个9月1日的时间是按照个人所得税系统代扣代缴申报系统里面个人所得税所得期间的时间来的么?因为按照我们公司的情况来的话,10月15日之前申报的所得期间是9月1日到9月30日的,但是这个工资是8月份的,自然个税就是8月份代扣的金额了,那么这个时候申请代缴(10月15日前)可以拿3500作为基数吗?谢谢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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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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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了解你公司的工资发放情况:8月份的工资,在9月份开始申报并发放,而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10月份才会交掉,对吧?
我们公司工资的发放情况是8月份的工资,在9月份开始申报并发放,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也是9月交掉。
根据新的个税办法:其实9月份你申报8月份工资的时候就可以按照3500的基数申报了,我有咨询过当地税务局。如果不太放心的话,你可以向你们地税的专管员咨询下。
我们公司工资的发放情况是8月份的工资,在9月份开始申报并发放,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也是9月交掉。
根据新的个税办法:其实9月份你申报8月份工资的时候就可以按照3500的基数申报了,我有咨询过当地税务局。如果不太放心的话,你可以向你们地税的专管员咨询下。
追问
你的理解很对,先说声谢谢。9月申报8月份的个税,我可以理解是申报的时间是10月15日之前的,我出9月份报表的时候,付的是8月份的工资,代扣的是8月份的个税,代缴的是7月份的个税,这个申报的时候我就用3500来算么?也就是说,按照个人所得税系统代扣代缴申报系统里面个人所得税所得期间9月1日到9月30日来算的,我这样理解对吗?
追答
完全正确,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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