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问这句话对吗,如果不对,错在哪里,请告诉我,急急急!!!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在持证人员,违反会计法律制度规定,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其会计专业资格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在持证人员,违反会计法律制度规定,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其会计专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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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说的不全,情节严重的,还有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所以我认为是错的。原因如下:
根据《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会计人员被动地受单位领导指使弄虚作假,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且本人认罪态度较好,有悔改行为的。
(2)连续几年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
(3)不依法设置或私设会计帐簿的。
(4)未按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以求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
(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6)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帐本位币的。
(7)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隐匿、谎报有关情况等。
根据《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会计人员被动地受单位领导指使弄虚作假,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且本人认罪态度较好,有悔改行为的。
(2)连续几年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
(3)不依法设置或私设会计帐簿的。
(4)未按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以求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
(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6)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帐本位币的。
(7)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隐匿、谎报有关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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