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对方全责)拖车费和停车费该谁来出?
交通肇事所产生的的拖车费和停车费都是由全责方承担。
根据《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关于交通事故的赔偿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一条交通警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告知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
(二)听取各方当事人的请求及理由;
(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如果是对方全责,应该由对方承担相关费用。
交通事故中产生的车辆拖车费和停车费是按照事故责任分担的,比如在事故中负全责的一方,也应当承担对方的拖车费和停车费,如是责任各负一半,则双方各负责的费用,拖车的费用详情可以咨询当地的物价局。
交通肇事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 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因交通事故属侵权行为,因此,侵权行为地对交通事故也具有管辖权。
交通肇事(对方全责)拖车费和停车费由对方全出,对方负全责,你的一切损失当然由对方承担。对方不配合,就通过诉讼解决。
拓展资料
1、拖车费
拖车费就是为疏通交通,拖动车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通常是指交通交警部门或拖车服务公司,在机动车出现故障或是发生交通事故后,为及时疏通道路、避免道路堵塞,而采取的强制或应车主要求将车辆拖离现场时所产生的费用。
2、停车费
停车场所对机动车停放进行的收费,就叫做停车费。停车费收取方式大多定期收取方式、按时收取、按次收取等方式,收取停车费是专业车场管理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
停车场系统是收取停车费的主要工具,定期收费方式一般采用按月收取,也就是一部车辆每月交一个固定的停车费用,该月内,车辆可以无限次进出,不限制停车时长。这类车辆又称为长租车辆。相对的,针对临时车辆,一般根据停车的时间长度,收取停车管理费用,费率标准来源于市政管理部门的政策文件,每个城市的费率会有所不同,同一城市的不同区域,也会有所不同,这类车又称时租车辆。
2011-07-26
如果不给,起诉处理。
纵横法律网 韦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