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辞职了?但是老板又对我很好,让我很不好意思去辞职?该怎么办?
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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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者想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用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是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和同意的,也不需要任何的理由。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37、38、46、47、5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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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自己继续呆着这个公司的发展前景怎样?你可以做到一个什么职位?是不是你的奋斗目标!如果不是,你赶快走,必要的场面话是要说的,但是老板心里都清楚的,人往高处走!还有一点你一定要明白,老板对你好,是想让你给他拼命的做事情,赚更多的钱!别被表象给欺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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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你就跟他说,自己有更好的发展机会,感谢老板一直以来的关心和帮助,在剩余的时间里会把自己手头的工作做好,并找好接班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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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庆幸你有一个对你好的老板,那么你又为什么辞职,一定内心深处有另外更渴望的原因;如果有更好的机会,建议你还是试一试。
追问
可是如果你渴望的那件事也可能会成为梦幻呢?但是有朋友在身边总是好的吧!
追答
你具体的情况还不太知道,不过多点机会锻炼自己也不是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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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定要考虑清楚,不能感情用事,要是真有好的去处,有把握赚大钱的话,当然要走,人往高处走,只是现在的工作和你将来要从事的工作,你要权衡利弊,再做决定,因为对错都是有你自己来承担结果的,要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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