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请求法律界好心人士的帮助!!!
求助社会各界好心人的帮助!我爸爸患了职业病(尘肺)现在急需用钱治疗,请求法律界专业人士支招怎样维权?希望早日拿到赔偿金治病,以免延误病情。希望得到好心人的帮助,谢谢您好们...
求助社会各界好心人的帮助!我爸爸患了职业病(尘肺)现在急需用钱治疗,请求法律界专业人士支招怎样维权?希望早日拿到赔偿金治病,以免延误病情。希望得到好心人的帮助,谢谢您好们了!!!
我爸爸是1995年至2001年在河南省内乡县夏官镇万沟金矿打工。现在我爸爸和他的工友们都患了职业病尘肺,并且当时由于法律意识淡薄都是农村人,既没文化又没有钱,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已事隔10 年他们都不知道怎么样维权?
上个月我爸爸和他的工友们去当时的内乡县黄金公司了解情况,可是现在的黄金公司已经更名更换法人,然后又承包给他人。(他们当时的工头是我堂哥,至今我堂哥还在那边承包工程,让我堂哥出个证明他们当时在他的手下打过工,他也不出具,他怕承担责任)面对目前他们了解的情况他们都不知道怎么办? 展开
我爸爸是1995年至2001年在河南省内乡县夏官镇万沟金矿打工。现在我爸爸和他的工友们都患了职业病尘肺,并且当时由于法律意识淡薄都是农村人,既没文化又没有钱,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已事隔10 年他们都不知道怎么样维权?
上个月我爸爸和他的工友们去当时的内乡县黄金公司了解情况,可是现在的黄金公司已经更名更换法人,然后又承包给他人。(他们当时的工头是我堂哥,至今我堂哥还在那边承包工程,让我堂哥出个证明他们当时在他的手下打过工,他也不出具,他怕承担责任)面对目前他们了解的情况他们都不知道怎么办? 展开
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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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病怎么办
(1)健康检查,可以到医疗卫生机构(医院)。如果查出异常,再到职业病诊断医疗卫生机构检查。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4号《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方法》(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 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第十条 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本办法所称居住地是指劳动者的经常居住地。
第十一条 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
(一)职业史、既往史;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
(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
(四)其他有关资料。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四十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五十条 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第五十一条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五十三条 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
三、职业病费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有权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因患职业病进行诊疗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
(三)康复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四)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普及型辅助器具标准支付;
(五)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
(六)生活护理补助费:经评残并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经鉴定为十级至一级伤残的,按照伤残等级享受相当于6个月至24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八)伤残津贴:经鉴定为四级至一级伤残的,按照规定享受相当于本人工资75%至90%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九)死亡补助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不低于4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一次支付;
(十)丧葬补助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一次支付;
(十一)供养亲属抚恤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对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抚恤金:对其配偶每月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对其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每人每月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发给;
(十二)国家规定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
本条例施行后,国家对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和标准作出调整时,从其规定。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劳动者从事有毒物品作业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保证劳动者享受工伤待遇。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无营业执照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其劳动者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患职业病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给予劳动者一次性赔偿。
第四十五条 劳动者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4号《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方法》(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 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第十条 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本办法所称居住地是指劳动者的经常居住地。
五、一旦鉴定为职业病,应向企业提出工伤保险费用和赔偿,如果不予以解决,向劳动部门提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赔偿要求。
希望你的父亲早日康复!
(1)健康检查,可以到医疗卫生机构(医院)。如果查出异常,再到职业病诊断医疗卫生机构检查。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4号《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方法》(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 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第十条 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本办法所称居住地是指劳动者的经常居住地。
第十一条 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
(一)职业史、既往史;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
(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
(四)其他有关资料。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四十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五十条 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第五十一条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五十三条 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
三、职业病费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有权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因患职业病进行诊疗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
(三)康复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四)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普及型辅助器具标准支付;
(五)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
(六)生活护理补助费:经评残并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经鉴定为十级至一级伤残的,按照伤残等级享受相当于6个月至24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八)伤残津贴:经鉴定为四级至一级伤残的,按照规定享受相当于本人工资75%至90%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九)死亡补助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不低于4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一次支付;
(十)丧葬补助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一次支付;
(十一)供养亲属抚恤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对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抚恤金:对其配偶每月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对其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每人每月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发给;
(十二)国家规定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
本条例施行后,国家对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和标准作出调整时,从其规定。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劳动者从事有毒物品作业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保证劳动者享受工伤待遇。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无营业执照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其劳动者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患职业病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给予劳动者一次性赔偿。
第四十五条 劳动者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4号《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方法》(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 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第十条 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本办法所称居住地是指劳动者的经常居住地。
五、一旦鉴定为职业病,应向企业提出工伤保险费用和赔偿,如果不予以解决,向劳动部门提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赔偿要求。
希望你的父亲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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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这里先要确定你的父亲是否已经年满60周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如果已经年满60周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那么劳动部门是不会再受理,只能通过法院来处理。这样的话我建议你可以找个律师代理下。
2、如果你的父亲未年满60周岁,你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以后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确定了伤残等级之后你就能知道用工单位要赔给你们多少钱。无劳动合同的情况,你需要搜集相关的证据来证明你父亲和这个采石厂的事实劳动关系,比如上班的考勤卡、工作证、两个以上工友的证明等,都可以用来证明你父亲和这个金矿的事实劳动关系。无意外保险,人身意外保险是商业保险,不属于社保范畴,如果单位没给你父亲报工伤保险,那么需要单位全赔。
我建议你先到当地劳动部门工伤科详细咨询办理。】
这是摘自别人的案例,可以参考!
以上 工商认定 的意思 就是 要有医院的证明 这是尘肺 属于在金矿的工作引起的!
望你父亲能早日拿回属于自己的补偿!
2、如果你的父亲未年满60周岁,你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以后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确定了伤残等级之后你就能知道用工单位要赔给你们多少钱。无劳动合同的情况,你需要搜集相关的证据来证明你父亲和这个采石厂的事实劳动关系,比如上班的考勤卡、工作证、两个以上工友的证明等,都可以用来证明你父亲和这个金矿的事实劳动关系。无意外保险,人身意外保险是商业保险,不属于社保范畴,如果单位没给你父亲报工伤保险,那么需要单位全赔。
我建议你先到当地劳动部门工伤科详细咨询办理。】
这是摘自别人的案例,可以参考!
以上 工商认定 的意思 就是 要有医院的证明 这是尘肺 属于在金矿的工作引起的!
望你父亲能早日拿回属于自己的补偿!
更多追问追答
追问
请问当地劳动部门我爸爸的户口所在地吗?
追答
应该是都可以的!这是分阶段的,首先,在户口所在地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搜集证据!
最后,私下里协商,不行,就起诉!起诉,最好是在单位所在地!
这是我的经验之谈,没查什么资料。不过流程应该是这样的!
其他法律高手如有异议,请指正!
楼下所说的找媒体引起舆论压力的,我觉得不太现实!
1、媒体也是商业化的,这个案例在现在来说,恐怕引不起什么媒体的兴趣
2、媒体关注的是,打赢官司的希望很大,包含社会热点的话题,而这个,说实话,已经十年了。证据好不好搜集先不说,只怕是相关的司法部门,对那种金矿老板暴发户手里的钱,还是比较感兴趣的,所以,在这里,也希望楼主能有个心理准备。多方准备,尽量维护属于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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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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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事情太复杂,建议你联合其他工友去当地申请法律援助。
纵横法律网 蔡亭律师
纵横法律网 蔡亭律师
追问
请问去当地申请法律援助是我爸爸的户口所在地还是他打工的当地申请?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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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途径 费时 费力,说不定还得被人踢皮球。 找记者引起社会舆论.不过前提是你要准备好医院的相关证明和雇佣关系的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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