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求大家帮帮我)
今天下午两点,我叔叔一家遭遇车祸(是一辆大半挂车,司机踩刹车后,车尾把他们给撞了),婶婶(城市户口,没有正式工作)当场死亡,叔叔(城市户口,没有正式工作)和弟弟(12岁,...
今天下午两点,我叔叔一家遭遇车祸(是一辆大半挂车,司机踩刹车后,车尾把他们给撞了),婶婶(城市户口,没有正式工作)当场死亡,叔叔(城市户口,没有正式工作)和弟弟(12岁,上小学)头上各缝了20针,婶婶的爸爸(他们是接他回家的路上)还在监护室,貌似严重,把他忽略。事故可以认定没有叔叔的责任,婶婶的娘家人还在虎视眈眈的盯着赔偿的钱,私下也有点小动作了。叔叔家条件不好,弟弟还上学,怎样才能帮他们多分点钱?弟弟有两个伤口(缝了针的)在脸上,肯定要留疤,属于不属于伤残?发生事故后,事故科直接把婶婶拉倒太平间,没通知任何人,不太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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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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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叔叔和弟弟的住院花销肯定是赔给他们自己的。你婶婶的父亲住院花销同样赔给他自己。
2.你婶婶的死亡赔偿金。第一顺位的领取人时你的叔叔,第二顺位的领取人是你的弟弟。第三顺位的领取人才是你婶婶的父母和你的爷爷奶奶。所以,赔偿金方面你不用太操心,有法律明文规定的,绝大部分都会赔给你的叔叔和弟弟。
3.你弟弟的伤可以在恢复一到两个月后向交警部门申请做伤残鉴定。
4.交警队事故科的做法没有什么问题。
像这种涉及死伤比较复杂的案子肯定是要归法院公断的,如果几家人私下谈判很难达成一致,而且容易因为对法律的认识不一致而产生矛盾。最好的办法就是交由法院公断,判给谁多少钱法院说了算。如果你的叔叔和弟弟获得的赔偿款少你们还可以向上级法院进行上诉嘛。
2.你婶婶的死亡赔偿金。第一顺位的领取人时你的叔叔,第二顺位的领取人是你的弟弟。第三顺位的领取人才是你婶婶的父母和你的爷爷奶奶。所以,赔偿金方面你不用太操心,有法律明文规定的,绝大部分都会赔给你的叔叔和弟弟。
3.你弟弟的伤可以在恢复一到两个月后向交警部门申请做伤残鉴定。
4.交警队事故科的做法没有什么问题。
像这种涉及死伤比较复杂的案子肯定是要归法院公断的,如果几家人私下谈判很难达成一致,而且容易因为对法律的认识不一致而产生矛盾。最好的办法就是交由法院公断,判给谁多少钱法院说了算。如果你的叔叔和弟弟获得的赔偿款少你们还可以向上级法院进行上诉嘛。
追问
我叔叔,弟弟和她爸爸妈妈好像都是第一顺位吧?协商不成的话应该平分?
追答
她的爸爸妈妈不是还有其他子女吗?是由你婶婶和她的兄弟姐妹几人共同承担抚养义务的,所以赔偿款部分只给你婶婶抚养份额内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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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 查当地的标准 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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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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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纵横法律网 柴海艳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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