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以前是属于广东管辖的吗?
合浦县1949年至1952年,1955年至1970年归广东省管辖。
1949年合浦县隶属广东省南路专区。1950年合浦县改属广东省钦廉专区。1951年合浦县隶属广东省钦州专区,1952年合浦县隶属广西省钦州专区。
1952年年5月31日将合浦县北部析置浦北县。1953年钦州专署迁合浦县廉州镇。1955年钦州专区划归广东省,改称合浦专区,合浦县属合浦专区。1958年撤销合浦专区,将所属县市并入广东省湛江专区。
1970年钦州专区改称钦州地区,合浦县属广西钦州地区。1987年7月合浦县划归广西北海市管辖。1988年3月被国务院批准为沿海开放县。
扩展资料
秦 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后),统一岭南,置南海、桂林、象郡。今合浦县境属象郡辖地。汉初,今合浦县境属南越国辖地。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汉武帝平南越,划出南海、象郡交界地方置合浦郡。
民国元年(1912年),撤销廉州府。合浦县直属钦廉军政府辖。同年钦廉军政府改称钦廉绥靖处。合浦县隶属钦廉绥靖处。民国3年撤销钦廉绥靖处,改设钦廉道,合浦县隶属钦廉道。民国9年撤销钦廉道,合浦县直属广东省。
民国19年合浦县隶属广东省南区绥靖公署(驻地今茂名市)。民国25年合浦县隶属广东省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地在合浦县城。
参考资料来源: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合浦县政区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