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法律界人士一个有关肖像权的问题
一个同学在未经我朋友同意的情况下,把她的照片打印下来贴在自己家门上当作“门神”,他认为他这么做既没有以营利为目的,又没有恶意丑化我朋友的形象,也就没有侵犯她的肖像权或名誉...
一个同学在未经我朋友同意的情况下,把她的照片打印下来贴在自己家门上当作“门神”,他认为他这么做既没有以营利为目的,又没有恶意丑化我朋友的形象,也就没有侵犯她的肖像权或名誉权。这样做真的没有侵犯他人的权益吗?
展开
4个回答
展开全部
并不需要以营利为目的!!新侵权责任法已经改了。。。
不过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话,你不能主张赔偿
没有恶意丑化,但是未经同意也不能这么使用,你的同学可以主张停止侵害,即摘掉;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等非物质方面的救济
不过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话,你不能主张赔偿
没有恶意丑化,但是未经同意也不能这么使用,你的同学可以主张停止侵害,即摘掉;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等非物质方面的救济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 其他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侵犯肖像权也作出一些相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赢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7] 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追问
如果只是未经他人照片把他人照片贴在门上,没有其他目的算不算呢?
追答
如果你提醒他的行为是对你的肖像是丑化,但是他却不中止该行为,你可以保留你提醒的证据,再行起诉。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当然属于侵权。
追问
请说明一下具体理由,谢谢
追答
肖像权是人格权,具有人身依附性,只属于一个人所有,其他任何人都不得侵犯,不管是营利还是非营利。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7423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大连海浪之心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厦门蝴蝶飞舞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南京彩虹之旅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